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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2:1-1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一、经文背景分析

水变酒的神迹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所以有指标性的意义。关于这神迹的解释,由于在本段经文中直接呈现的不多,所以在解释上稍微有点困难,但是并非完全没有线索,若是细心读,还是可以体会约翰处置本段经文的原意。

1. 和上下文的关系

水变酒的神迹,看起来是一个独立事件,可是约翰放在这个位置,以及注明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来看,特别是神迹(semeion)这个词,本来的意思是“记号”或是“兆头”,显然是别有用意。由约翰福音的结构来看,这一件神迹并非独立,不仅和上下文有密切的关系,就是和约翰福音整体的信息都有关联。所以在解释这神迹之前,实有必要把前面的经文做一个简单的归纳。

在1章的绪论中,约翰就已介绍这位弥赛亚就是万物的源头,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显然这是一卷介绍耶稣基督和生命之道的书。在1章中,最主要的就是介绍这位弥赛亚的“所是”,也就是祂多重的身分,约翰共介绍了七种和弥赛亚有关的身分:
 祂是神,是造物主(1:1)
 祂是神的独生子(1:14)
 祂是那一位先知(1:21)
 祂是神的羔羊(1:29)
 祂是用圣灵施洗者(1:33)
 祂是弥赛亚(1:41)
 祂是以色列的王(1:49)

此外,在介绍弥赛亚的所是时,约翰同时概略的介绍了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意义:
 成为生命之光(1:4-5)
 见证神的荣美和旨意(1:14、18)
 带来恩典和真理(1:16-17)
 成为赎罪的羔羊(1:29,36)
 让人经历圣灵的恩典(1:33)
 成为神人之间的通路(1:51)

在神迹之后的3章,约翰借着尼哥底母的问道,介绍了生命之道的开始,即“重生之道”。因此,这一章显然就像是一座桥梁,把耶稣基督的身分、道成肉身的工作和生命之道作了链接。

再看2章的两个段落:第一个段落(1-11节)讲的是水变酒,重点在于“变”;第二个段落(13-22节)讲的是洁净圣殿,之后主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19节)主的意思是,这个按律法的运作所建造的殿要过去,祂要以自己的身体建立一个新殿,所以经文的重点在于“建”,要拆去旧的,建立新的。但这新建的殿并不是物质的,也不是按律法的条例建起来的,乃是生命的殿。其中有和律法的对话,也有生命的内涵。

2. 水变酒的意义

那么,这个神迹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可以从“变”这个字和发生的“场合”这两件事来体会。这个神迹的关键就是变,之所以被认定为神迹也是在于这个变,若是没有“变”就没有这个神迹,这个在自然界无法立即产生的变化,主让它“变”了,所以这是神迹。

这个神迹发生在一个婚宴的场合,婚宴没有酒了是一件窘困的大事,但是当酒来了,而且是上好的酒,那么不仅窘困解决了,而且带来更大的欢乐,这就是祝福。也就是说,这个“变”产生一个果效:为那陷在难处中的人带来祝福。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个神迹,圣经说是一个记号,记号这个词有远超过超自然事件的意义。意思说,这个神迹在约翰福音的记述中,不只是代表一个神迹,还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这正是我们查考这神迹时必须去探究的。

二、经文的解析

1. 时间和地点

现在我们需要进到故事发生的现场,去了解这个事件的始末和重点。这神迹发生在迦拿的一个婚筵上,迦拿是一个在加利利的小村庄,邻近拿撒勒,所以连耶稣的母亲也来参加这个婚礼。这事的发生离耶稣和拿但业对话的日子不远,只隔了三天(2:1),读者必然对上一章的经文,印象仍然深刻;同时,它凸显了和上一章的紧密关系,因为连时间都是延续上一章的时间来计算。

2. 窘困的时刻

娶亲的筵席对犹太人来说是一个欢乐的时刻,对当时的农业社会来说,这更是一个亲友欢聚的好时机,酒则是婚宴上不可少的助兴剂,若是缺了酒,那欢乐的气氛可是要大打折扣。也许是主人设想得不够周全,或是没有料到那一天来了这么多的宾客,酒竟然不够了,这可是极为失礼的一件事。

或许耶稣的母亲和这婚宴的主人有很近的亲戚关系,所以当她知道这件事之后,立即告诉耶稣。其实马利亚是很懂得分寸的,她只是对耶稣说,“他们没有酒了。”(3节)她并没有多说什么,因为她也知道,这件事容不得她作主,虽然她期待耶稣行一件了不得的事。

3. 主自有作法

对于马利亚简短的话,耶稣似乎完全懂得她的意思,只是耶稣回答了一句似乎并不对称的话:“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4节)耶稣的回答,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既有点不敬,又像是拒绝,若不清楚查考,不仅会造成误解,也会对此神迹的意义大打折扣。的确,对于耶稣的回答,经过翻译之后,总是让有些人读起来不太舒服,尤其是中国这个讲究孝道的民族。这就是文化的差异加上翻译的差距所带来的误解。

不论你怎么解释“妇人”这个称呼,毕竟在当时耶稣没有称呼马利亚为“母亲”。而耶稣用“妇人”称呼马利亚在约翰福音共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这迦拿的婚宴中,另外一次则是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不过我们必须留意约翰真正的用意,因为在这一段经文中,“母亲”这个词共出现四次(1-5节),其中三次在原文都是道道地地的“母亲”,惟独在耶稣直接回答马利亚的时候,主用了“妇人”这个词,所以约翰也不能更改。此外,在十字架上的那一段对话也相仿(约19:25-27),“母亲”一词共出现六次,惟独耶稣直接对马利亚说话的时候,却用“妇人”这个词。经文显示如下:

约19:25:“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有他母亲与他母亲的姊妹,并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原文是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

需注意的是,在约19章中,耶稣对母亲说话时是说“妇人”;但是要那门徒看马利亚时,却说“看,你的母亲!”显然耶稣是有意要区隔这两次的称呼,借着这个区隔,凸显了祂和马利亚的关系并非人间的母子关系。所以由这两次“妇人”一词出现的时机和独特用法来看,显然是刻意的,而且是意有所指。约翰也必然深知这两个用词之间的不同,所以在其他地方并没有混用。若是从约翰福音所要介绍的主题来看,也不难明白约翰如此细腻的记述了这些差异的用意。约翰所要介绍的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自1章的绪论开始就掌握得很清楚。而这两次的对话,耶稣都是站在神儿子的角色上说话,(是神的儿子使水变为酒,也是神的儿子为人上十字架),自然此刻祂对马利亚要用“妇人”这个称呼了;这不仅正常,而且正确(约翰绝对不是不小心用到这个词)。由耶稣在十字架上还特别为马利亚安排供养的事来看,这“妇人”的称呼自是也无不敬的意思。

若是这个称呼掌握住了,再来看耶稣接续的对话和行动,自是不难知道祂的用意。“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4节)这话乍看起来似乎是拒绝,但若由上下文仔细推敲即知,这并非拒绝,乃是说:“我自有主张,你不用担心,在我定的时机,自会解决他们的难处。”若耶稣的意思是拒绝,当然祂就不会行水变酒的神迹。此外,由这是“第一个记号”来看,显然这是主早就预备行的,只是不是按着人的时间和方式而已,因为这个神迹关乎神要启示的生命之道。若是因着马利亚的话,主才行了这个神迹,那这个神迹就不会扮演“第一个记号”这么重要的角色,而不过是回应了马利亚的好心。

显然马利亚也了解耶稣的意思(并非拒绝),所以她随即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做什么。”(5节)

4. 把缸倒满水

若基督是神的儿子,祂能够把水变酒,这是没有人会怀疑的。祂既是神的儿子,可以用任何祂所要的方式,来满足筵席中对于酒的需要,相信这也没有人会怀疑。所以这一个神迹的特点不在于水变成了酒,乃在于那个方式和过程,而那个方式实在是太不寻常。为什么这样说呢?你看,耶稣没有叫仆人们直接把水提上来交给管筵席的,若是耶稣直接把打上来的水变成酒,不是快很多吗?也可以及时解决主人的燃眉之急。然而,耶稣却用了一个比较费时又繁琐的方法来满足酒的需要,这繁琐过程的焦点就是六口石缸。

a. 石缸是焦点

若是留意读这一段经文,立即会发现这六口石缸似乎是经文介绍的中心,在水变酒的过程中,扮演关键的角色。

约2:6-8:“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

按经文所述,约翰先介绍了石缸的存在原因,接下来耶稣要用人把缸倒满水,等水满到缸口之后,再要用人把水从缸里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水的进进出出都是围着这六口石缸在打转。而且主的要求和时间点都很清楚:“把缸倒满水”,不是八分满,也不是九分满,乃是十分满,百分之百的满,一直到满到缸口。不满到缸口就没有下一步的动作,必须满到缸口才可以挑去给管筵席的。总之,这个神迹不是越过这些石缸发生的,乃是经过这些石缸发生的。为什么这六口石缸这么重要?若不去体会主的用心,一定会觉得这个过程实在有点啰嗦,没有效率。难道石缸里先放了什么化学物质,可以将水转化成为酒吗?当然不是。那为何要经过这个过程呢?直接把水挑去给管筵席的,不好吗?他们已经没有酒了,主人和管筵席的一定是心焦如焚,先打去一些应急,不是更合适吗?显然这六口缸是神迹的中心点,和耶稣行神迹的目的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这些过程是不可以打折扣的。(从这里也看出来,祂并不是为了回应马利亚的话而行这个神迹,主早就自有主张。)

b. 满足律法

经文说了,这六口石缸是因着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放在那里,有律法的代表性。和下文洁净圣殿一样,有充分和律法对话的意味在其中。米尔恩(Bruce Milne)说,水变酒的神迹是“把犹太人律法的水,变成基督教的酒”;他显然看出了律法和这个神迹的关系。卡森(D. A. Carson)的约翰福音注释也认为,这六口石缸有充分和律法对话的意味。米尔恩的意思是,水变酒的神迹是一个时代的划分,由律法时代转变到恩典时代,通常“第一”本身就有这样的意味。这样的看法使这神迹和1章绪论的结尾,有相互印证的关系。“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

的确如此,约翰不仅讲有一些石缸在那里,而且指明了数目是六口。约翰在感觉并不需要标明数目之处,却标明了,难说他没有进一步的用意。由于“七”在圣经中一直是代表完全的数字,所以,“六”则是代表不完全。六口石缸让我们看见,律法是有所不能行的(罗8:3),在主人酒用尽了的时候,这些石缸却是毫无作为。这说明了律法功能的有限性,在人的软弱和需要上并无作为。

如今耶稣基督的来到,要扭转这个律法不能作为的时代,但祂并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太5:17-18),所以祂作为的第一步是要把缸充满水,这个动作等于在宣示律法的缺欠,在祂的里面被满足了。保罗说: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8:3-4)

保罗说得很清楚,基督的义不是和律法无关,乃是成就了律法的义。所以恩典时代并非和律法时代毫无关系或是一刀两断,乃是律法时代的进阶,就如耶稣自己的话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当律法被成全,那么舀出来的水,就能成为带给人祝福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