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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可2:1-12

“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他在房子里,就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前都没有空地;耶稣就对他们讲道。有人带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用四个人抬来的;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既拆通了,就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来。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三卷符类福音虽未记载毕士大池旁那个瘫子得医治的神迹,可是他们却共同记述了另一个瘫子得医治的神迹(太9:1-8;路5:18-26),显然这神迹有一定的重要性。不过这神迹不论是在场景、背景、内涵许多方面,都和毕士大池旁那个瘫子得医治的神迹,有很大的不同。若是在毕士大池,你看到的是一幅灰暗、阴沉的图画;那么在这个神迹中,你感受到的则是一幅明亮、热情的画面。其中除了专注于听耶稣讲道的群众,还有四个满有爱心的年轻人,抬着他们的朋友,越过重重障碍来到耶稣的跟前。

毕士大池旁的瘫子得医治,是发生在一个节期的安息日,地点是在耶路撒冷,而且患者的年龄显然是不小了。(想想看,一个人若是因犯罪而患病,这一病又拖了三十八年,他的年龄该有多大?)但是这个神迹却是发生在迦百农,就是耶稣自己的城,祂出来传道之后所居住的地方。事件的场景也并非在安息日,乃是在耶稣传道的一个场合。还有呢,上一个神迹是耶稣亲自去找那个瘫子,然后主动医治他;但是这个神迹却是他们来找耶稣,而且是突破一切的困境来寻求医治。此外,此处的瘫子并非是一个长者,乃是个年轻人。何以知道呢?因为耶稣称他为小子,小子一词许多译本翻作“孩子”。不论如何,三卷福音书既同时记载了这件事,表示这神迹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神迹的解析

现在我们进到故事的现场,仔细观察事情发生的经过。由于三卷福音书记载的重点有些微互补性的差异,所以必须同时观察它们的内容才能窥得全貌。首先,福音书的作者记述耶稣在外地传道一阵子之后,又回到迦百农。显然很多人期待祂的回来,所以一听见祂回来,就涌进祂所在的地方,人多到一个地步,不仅房子内挤满了人,连门前都没有空地(2节)。但这一次的聚集是以讲道为主,毕竟这是耶稣最主要的工作。

1. 夹杂的法利赛人和文士

不过这些拥挤在耶稣讲道之处的人们,并非个个是渴慕真道的,路加特别指明,那一天有一些法利赛人和教法师也来了,他们是从加利利的各乡村和犹太并耶路撒冷来的(路5:17)。显然,这些自以为是的宗教界知识分子,听闻了耶稣的一些事迹,这次逮着机会要来察验一下传闻是否属实。本来他们老远地来到迦百农要听耶稣讲道,是一件好事,可是因着来的动机并不单纯,自然观察事情的角度就容易带有成见,这是后来他们出问题的地方。

2. 四人抬瘫子

马太和路加都仅说“有人用褥子抬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马可则清楚的指明是四个人抬来的(3节)。这个瘫子怎么会知道耶稣来了呢?他又如何知道耶稣能够医治人的病呢?他并不能出来,没有机会亲眼目睹耶稣所行的神迹,显然是因为有人告诉他。即便瘫子相信了,他自己仍然无法来到耶稣的跟前,这就是瘫子的困境。总之,瘫子是一种自己无法行动,而完全需要人的带领、帮助才能够来到主面前的病人。

这个瘫子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一些好朋友,有爱心的朋友。他们不仅把耶稣来到迦百农的消息告诉他,相信他们也述说了耶稣的事迹,让这瘫子的心头燃起了一股希望,愿意来到主的面前求医治。其实,用褥子抬一个人并不轻松,若是要走一段路,那更是累人,还好这四个人愿意同心协力做这件事,事情就变得轻省多了。

可是事情还是遇见了难处,想不到那一天听耶稣讲道的人是这样多,他们不要说是进到屋内,连挤进院子的前面都有困难。

3. 信心的坚持

这瘫子的朋友们实在是有信心又有爱心的人。面对群众的阻隔,他们没有对瘫子说,“抱歉,你看,我们不是不愿帮你,实在是人太多了!我们回去吧,等耶稣下一次回到迦百农的时候,我们再来,行吗?”还好他们不是这样说,乃是愿意帮忙帮到底,在爱心和信心的激发下,他们看到了另一条路,是“上面”的路。人生的事往往就是如此,地面的路走不通,可以走上面的路,许多人没有往上看,就忘记了“上面”这条更有效的路,难怪耶稣说“他们”是有信心的人。

就瘫子来说,他一样有信心,因为耶稣是见“他们”的信心,原文用的是复数。这个信心群显然也包含了瘫子。因为耶稣是见到“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5节)主施恩的对象是有信心的人。

显然瘫子从起初来找耶稣的时候,就不是被勉强的,若是出于勉强,这时候一定会说:“你们的爱心我完全知道,可惜今天时间不对,没关系,我们改天再来!”他会给朋友们一个下台阶,也给自己一个下台阶,幸亏他没有这样说,否则他仍然是一个瘫子。

接下来,他们做了一件很大胆的事,就是上屋顶拆瓦片。马可福音所记的“拆了房顶”,若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许多人必以为是不可能的。其实由于耶路撒冷雨水不多,又没有台风,当时很多犹太人的房顶是在屋梁上搭些树枝,再铺些带叶子的细树枝,如此既可遮阴,又可挡雨(万一下雨),高级一点的,就在树枝上铺些瓦片。这样的屋顶到今天还有,笔者去以色列参访的时候,就看过这样的屋顶。所以路加福音这样说:“……就上了房顶,从瓦间把他连褥子缒到当中,正在耶稣面前。”(路5:19)固然这不是太难的事,但是仍然可以显明这几个人的信心,他们坚持要把人带到耶稣面前。也就是说,他们坚信只要带到主面前,这瘫子的困境必然得以解脱。

4. 小子,你的罪赦了。

面对突然缒到眼前的瘫子,耶稣说了一句似乎不搭档的话:“小子,你的罪赦了。”(5节)这句话无论是从当时的处境,或是今天的理解来看,都有点突兀。因为这些人来是为了寻求病得医治,为何耶稣要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事实上,耶稣的宣告有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是祂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在行神迹的过程中直接切入“赦罪”的宣告,接下来的六节经文都和这句话有关,可说是这个神迹论述的核心内容(6-11节)。主耶稣的宣告有两方面的用意,一个是关乎瘫子本人,一是关乎在场的众人。

“小子”(teknon)这个词,希腊文的意思是“孩子”(许多中文译本都译成“孩子”),既是一种亲密关系的称呼(在新约中许多地方被译成“儿女”),也多是用来称呼比自己年幼的人。所以耶稣这样称这个瘫子,一方面说明了主对他的接纳,同时也显明这瘫子的年龄应该还是一个年轻人。

“你的罪赦了。”主把赦罪这件事放在最前面,实在是有道理。根据马太福音所记,主在这句话之前,还说了三个字“放心吧!”所以,主所说的整句话是如此:“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太9:2)。主所说的“放心”和“赦罪”这两件事,显然都是针对这瘫子的罪。为什么主要说“放心”呢?毫无疑问,这瘫子是带着信心来的,但在面对这位圣洁之主的时候,心中的隐情不自觉的被光照(祂就是光),让他看见自己是个罪人,是不配蒙恩的罪人,所以忐忑之心油然而生。这种心理上的矛盾和冲突,在许多欲决志信主的人身上也时常看到。为这缘故,耶稣对他说“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好使他能坦然用信心接受主的医治。

可见,年轻人和年长者对罪的敏感度有很大的差异。那个三十八年的瘫子,对自己的罪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因为良心的功能渐渐地麻木,以致于主必须提醒他“不要再犯罪”(约5:14),甚而即便主是这样提醒,他心中不一定有多少体会。可是年轻人涉世未深,对罪多少有点感觉,所以知道自己是罪人。我记得自己在初中第一次考试作弊时,心中如有大锤敲击、良心不安、脸孔发热……,以后续犯则感觉渐弱。所幸主没有容让我这样堕落下去,到了初中二年级即蒙恩得救。事奉主的这些年来,我深觉带领年轻人信主远比中年以上的人容易。根据一些调查,人一生中,十九岁以前是信主的黄金期,主要原因乃在于涉世未深,良心尚未麻木。

所以主说的这句“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对这孩子来说,实在紧要,既释放了他良心的控告,同时又提醒他,根本的问题是罪。的确,许多生理上的病和罪之间,有相当程度的关联性。在这一点上,这个瘫子的病因,和毕士大池旁那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似乎并无二致。

5. 人子有赦罪的权柄

法利赛人和文士的大问题就是,有了一点圣经的知识就以为什么都知道,实际上他们看得还太肤浅。这时,他们心中开始议论耶稣何以敢讲这样的话,所谓“僭妄的话”,就是指耶稣所宣告的赦罪是越过了自己的地位,侵犯到神的主权。而“僭妄”一词,在原文本就有亵渎的意思,在许多地方也被翻作亵渎,因为在犹太人看来,人宣告赦罪是亵渎神的事。按着律法,亵渎神可是不得了的大罪,是致死的罪(利24:10-16)。

其实,法利赛人的观点有一部分是对的──“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呢?”(7节)这话完全正确,除了神以外没有人能够赦免人的罪,而且按着律法的规定,神的赦罪可不是由一个人嘴巴说说就成了。罪得赦免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认罪和献祭,之后,他的罪才能够得着神的赦免(利4:20、26、31)。所以,就当时法利赛人的认知来看,耶稣的话不仅是僭越了神的主权,也僭越了神的律法。

那何以耶稣甘冒大不讳宣告赦罪的事呢?当然,一方面耶稣宣告赦罪是出于祂的所是,祂就是弥赛亚,是那位审判的主,祂有权定罪,也有权赦罪,这个观念在约翰福音中常被提出来讨论。例如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
“并且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约5:27)

此外,在旧约,神早就借着先知撒迦利亚宣告,弥赛亚的来临带来赦罪的恩典,先知说:

“大祭司约书亚啊,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都当听。(他们是作预兆的。)我必使我仆人大卫的苗裔发出。看哪,我在约书亚面前所立的石头,在一块石头上有七眼。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亲自雕刻这石头,并要在一日之间除掉这地的罪孽。”(亚3:8-9)
“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亚13:1)

所以,若耶稣真是弥赛亚,那么这赦罪的事当然就不构成“僭妄”了。至于耶稣是否是弥赛亚,这事也不难认定,今天这群法利赛人何以在这地方听主讲道?岂不是因为听见或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和大能吗?这时,他们若能把耶稣所做的,对照这赦罪的宣告,立即可以知道耶稣就是弥赛亚。可惜的是,他们的心中还带着一些成见,以致无法把这两方面的事实连贯起来思考。今天许多人的问题也是如此──骄傲和成见限制了人的思维和视野,使一些显而易见的事反而变成模糊不清。

最主要的,耶稣借着这赦罪的宣告,使人知道,这是一个不同时代的来临,赦罪不再是借着赎罪的祭牲,也不再是借着肉身所立的大祭司,乃是借着神的儿子,就像祂的宣示:“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10节)这是福音的重要真理,希伯来书花了相当多的篇幅来解释这个重点,例如经文说:“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10:4-12)但这赦罪的真理在耶稣传道之时还是隐藏的,必须等到祂为人钉十字架后,才显明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