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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有很多金句,是很多人都耳熟能详,可以背诵的,其中一段就是在约翰壹书一章里面。这节经文之所以大家都熟悉,是因为我们必须每天都面对它。这节经文就是约壹1:9,经文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相信我们在基督徒的人生中,也曾经很多次用到这节经文,可是我们到底是不是真的明白这节经文的意思?又或者真的明白何谓认罪呢?我们是不是真的知道怎样去认罪,和支取这个宝贵的应许呢?这是因为很多人都说:“我认过罪了,可是我不肯定神是不是已经赦免了我的罪,我无从确定。”于是他们又再向神认同样的罪,认完了以后内心还是不肯定。即使他们指着圣经的这一处,对神说“主啊,这是你的应许,我们现在向你承认了,你是应该赦免的,因为这是你所赐下承诺。”可是,之后,内心依然感觉不到神已经赦免,结果就又陷在苦恼和迷惘之中。

虽然神这么清楚的给了我们这个应许,确实的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照着圣经所说的去做,神就会照祂所应许的去实现,可是这对许多基督徒来说,依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对于还没有信耶稣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了,他们说:“我向神认了罪,而且我是经常向神认罪的,我也笃信耶稣在登山宝训的教导。”另外有些人说,“我只相信主祷文”,又或者“我相信诗23篇和主祷文,我喜欢这些经节,因为从其中得到安慰和鼓舞。主祷文里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因此我如果不计较别人对我的错,神也不会计较我向祂的错,所以我相信神是赦免我的。”今天,有许多人是这样相“信耶稣”和相信罪得赦免的。

然而,要是我们想获得神的赦免,只需“向神认罪”就可以,那么主耶稣基督为什么还要为人死呢?为什么耶稣基督还要被钉在残酷的十字架上呢?圣经的真理并不是这么说的,事实上,在我们认罪的背后,是耶稣基督为我们流血牺牲。先知以赛亚远远看见,预言说,“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5-6)若不是神牺牲的爱,我们向神认罪也是没有用的。而另外一方面向神认罪也不单只是告诉神我曾经作过了什么就算的。

我们来看约壹1章的教导,我们要从其中去认识神赦罪的真理,到底今天我们怎样才可以得到神的赦免,而认罪又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要看的经文,是约壹1:5-2:2,我们要特别留意经文中重复出现的词句。约翰书信其中一个特别之处,就是里面有重复出现的词或者是字,值得我们留意和深思。

好,我们来看约壹1:5-2:2,约翰在这里说:“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我们要知道,约翰壹书是写给基督徒的,是一本关于基督徒生活的书,而不是论到怎样得救,不是写信还没有信耶稣的人的。所以在刚才我们所看的八节经文中,就有十四次提到“我们”,约翰是不停的提到“我们”,“我们”这样,“我们”那样。这位爱的使徒约翰,是耶稣所亲爱的门徒之一,可能是使徒之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也是在世上活得最久的。最长命的,年老的时候被罗马暴君杜米田流放到拔摩海岛,神在那里使用他,让他看见异象,他又在圣灵的感动下写成了约翰的几本书信和启示录,那是写给当时亚细亚的各教会的。

而在约翰壹书的里所提到的“我们”,显然不是指失丧的人,而是指已经信了耶稣的人,而且约翰写的时候还包括自己在内。明白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这样我们知道书中的信息是给基督徒的,是已经得着了耶稣基督新生命的人的,而不是给失丧的人的。即使一章九节所说的,“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节经文同样是对信徒说的,是已经信了耶稣的人在处理他一生的罪的时候,所要认识的真理。

神把我们拯救回来,神的心意是要我们享受在祂里面的福乐,神渴望我们有个喜乐和丰盛的人生。神要我们爱祂,以祂为乐,并且在和弟兄姊妹相交团契之中得到快乐,我们也享受和神做朋友,正如享受做神的儿女一样。神给我们众多的福乐,祂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得到。可是,我们如果要享受在主里面的真快乐,有一件事我们就一定要留意和去做的,就是“对付罪”。我们必须学会如何对付罪,并且在我们的生活中认真的处理罪的问题,因为罪是基督徒人生里的破损,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也是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的。

在经文一开始的时候,作者约翰就提到了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碰到的问题,约翰壹书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跟着约翰说:“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所要注意的,就是这个问题。“神是光”,意思就是神是完全的,祂是纯全的,而且是绝对圣洁和公义的。“在祂毫无黑暗”,祂就是这样一位绝对完全的神。神爱我们,渴望与我们相交,然而我们要是选择行在黑暗里,这里所指的“黑暗”就是罪恶。当我们邀请罪恶进入我们的生命中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就必定会起矛盾,因为黑暗和光明是不能混合在一起的,有光明就没有黑暗,因为光明会把黑暗驱走;黑暗不能胜过光。但我们要是选择停留在黑暗里,那就必定没有光。同样,我们不能将圣洁和污秽合在一起,那也是不能并存的。神和罪恶是相对立的,是不能共存的。

有时候我们听道,我们会听见传道人的教导说,“基督徒要做些什么什么,又不应该做什么什么”,有些人听了之后就想,“我要离开这间教会,因为里面的规条太严格了,这简直不是人的生活,我受不了种种的限制,里面有太多的应该和不应该,我做不到,这些“应该”和“不应该”是一种极大的压力,快把我我压死了!”然而,弟兄姊妹,让我告诉你,神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这么一大堆应该和不应该做的事,这些要求都不是从神来的。换句话说,不是神所要求的,而是人加上去的。神的心意,是希望我们和祂建立爱的关系,活在祂的丰盛和慈爱中,享受祂的爱和从祂那里领受福气。

基督徒的生命,不应该是充满束缚的,也不应该成为“律法主义者”,我们应该摆脱不是从神而来的命令和要求,看清楚到底这是圣经所要求的,还是人加上去的。基督徒的生命是充满喜乐和自由的,我们享受与主的交往,我们喜悦与祂同行,活在祂的爱和恩典之中。我们的生活、事奉都是向神发出的感恩行动,无论做什么都是为主做的,并且是出于甘心乐意的。所以,使徒约翰在这里所讲的,基本上只是一种“关系”,他所说的不是救恩,不是怎么样得救。而是一个已经得救的人跟神之间的关系。

首先,让我们来分辨一下我们跟神的“关系”,以及我们跟神的“相交”两者之间的分别。到底什么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呢?又什么是我们与神之间的相交呢?

说到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那是从我们相信接受耶稣做救主的时候开始的,我们承认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救主,而我们同时也承认自己的罪,这两者又是不同的。承认耶稣基督是我们个人的救主,是当我们信靠祂得救的时刻,我们把信心放在主耶稣的身上,我们向祂承认自己的罪,祈求祂的赦免。而基于耶稣在十字架上流血赎罪的这个事实,我们的所有的罪,一生的罪都被主的宝血所涂抹了,主耶稣也成为了我们的救主。于是奇妙的事就在我们相信接受的那一刻发生了,我们在地位上获得了极大的改变,神不仅称我们是祂的的朋友,更看我们是祂的儿女,这是我们因为信耶稣而获得的新地位和新身份,我们可以作神的儿女。

这就是我们跟神之间的“关系”。但是论到我们和神之间的“相交”,就是指在我们在和神的关系之中,我们每天持续和祂发生和保持的关系。比方说,我们一早起来,就与神交谈,我们聆听神的声音,我们在生活中与祂交谈,我们顺服祂的话而做事,我们跟别人交往,我们和别人分享基督,我们以神作为我们谈话的主题和中心,祂永远是我们思想和谈话的主角,也是我们心中最爱的。我们和祂保持亲密的关系,这是我们与神相交的情况。

那么,当使徒约翰讲到“认罪”的时候,他是指着什么来说的呢?原来约翰一直在谈的,是我们跟神之间的“相交”,而不是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我再说一遍,约翰在讲到“认罪”和“对付罪”的时候,所指的不是我们和神之间的关系,而是指我们跟神之间的相交。他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这是一个“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然后神会给我们怎样的应许。约翰一直强调的,是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和神之间的相交,我们和神的相交是很重要的,它是我们每天的活动,然而罪会破坏这个活动,会让所有事情都变得混乱,罪会使我们跟神的相交产生变化,它好像雾那样,停留在我们内心,叫我们感到不安,失去喜乐。一个犯了罪的人,最能够认识到犯罪之后的痛苦感觉。当我们叛逆神之后,我们需要的,是马上向神认罪,立刻去处理它,不让这种烟雾式的障碍停留在我们心中。

约翰在书信中所谈到的,是我们跟神之间的相交。我们要是犯罪,这会破坏我们与神之间的相交,使我们感到跟神之间有了距离,有了隔合,我们会感到难受和不安,因此我们得尽快对付它,不要让罪停留在心中。这是关乎信徒每天的生活,我们怎样在俗世的污秽中生活,却依然保存圣洁和纯全?我怎样在里面依然有个叛逆神的欲望在引诱的同时,去顺服神,凡事听从祂呢?因此很多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软弱和真相之后,都放弃了努力,选择活在阴暗之中,承认自己不能胜过罪过,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为着同一件罪而承认又承认,直到自己觉得不好意思再求赦免,直到自己投降,没有脸再去面对,因为在我们里面,实在有各种各样的软弱,它让我们感到气馁和灰心。

我们觉得基督徒的人生很不容易难走过的,神所给我们看见的光明景象似乎是不切实际的,因为我们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得到;然而真实的情况不是这样的,要是神所给我们的,是我们无法得到的,神不会应许,神也不会指示我们去做。圣经所有的命令和应许,都是可以兑现的,只我们很多时候不明白其中的原则,还不了解罢了。不过,如果我们明白了其中的原则,却我们不去行使和应用的话,这对我们还是没有用的,虽然神渴望我们享受美好快乐的人生,我们依然是背着沉重的担子在走,完全享受不到。

到底我们怎样才可以依着神的心意在地上过神所期望我们过的基督徒生活呢?我们要保持跟神之间有好的相交,我们要及时处理一切神指出要我们对付的罪,我们要承认自己的罪。到底什么是“认罪”呢?约翰先是在约翰壹书一章八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这里所说的“罪”,可以包括我们原来的罪性,与生俱来所有的罪性,以及我们在实际行为上所犯的罪。如果我们说自己没有罪,我们只是自欺,是心中没有真理的。

跟着约翰就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到底“认罪”是什么意思呢?所谓“认罪”,根据原文希腊文的意思,就是“同意”,说一样的话,如果我们在神面前“认罪”,这就是说,“我同意神所判断我所作的事是错的。”我再说一遍,所谓“在神面前认罪”,就是我“认同神所判断我所作的事是错的”。我完全认同神的判断,我向神说:“神阿,你的判断是对的,是我做错了”,这就是“认罪”的意思,这包括我们在行为上和思想所犯一切的罪。

另一样在认罪中我们必须有的,就是承认自己的责任,我们不但是承认某件事是做错,我们还承认自己要为这件错事负上责任,因为是我犯的错,这是我的责任。我们得认识到自己违背了神的律,但这种承认,并不抵触我们在神面前所获得的身份,我们依然是神的儿女,但是我们在生活上做错了事,所以得到神面前来承认。每一次我们向神认罪,其实都是圣灵的工作,因为只有圣灵是叫人知罪的,没有圣灵的光照和帮助,人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但是当圣灵指出我们的罪,要我们对付的时候,我们就得马上去处理,不然的话,这会使我们倒退回到黑暗之中。

另外,认罪绝对不能马虎,我们不能对神说:“神阿,我心中有很多的罪,我要向你承认,求你一一赦免”,这样笼统的认罪,神是不会听的。我们必须认真的对付自己的罪,仔细的一件一件在神面前承认,我们向神认罪,因为我们贪心,因为我们愤怒,我们要具体的把错处带到神面前,这才是处理罪的方法。当圣灵光照一个人,指出人的错的时候,也不是笼统的,祂乃是指出我们有那一件罪来,所以我们要具体的,仔细的承认罪过。

承认自己的罪,不但表示我们有认真的态度,我们“为什么罪而求神的赦免”,我们提出自己的罪,这也同时是一种“责任上的承担”,因为我们违背了神那一条的律法,我们做错了什么,这是我个人所犯的罪,而我们得罪的是神自己,所以我们祈求神的赦免和宽恕。要知道,我们所犯的每一样罪,其实最终都是得罪神的。不要以为我只是得罪人,其实我们是得罪了神。也不要在祷告中说:“神阿,如果我有得罪你的,请你饶恕我”,这不是认罪,我们不能说“如果”,因为一切罪都是得罪神的,所以我们得谦卑的求神赦免。

还有,认罪的祷告是个别性的,是我们在神面前处理我们跟祂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和神的相交出了问题,我们有罪的拦阻,现在我们要决心清理。所以,认罪的时候,不能说“我们”,乃是“我”,是我个人的错,不包括别人。这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说“我们”来代替“我”的时候,我们会感到这罪轻了很多,因为不是我个人的事,乃是大众的事。但是我们得在神面前处理个人的罪。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认罪呢?最好的时间,是在感到犯罪之后立刻承认,在圣灵一开始光照我们,我们知道自己的罪之后,马上去对付,不要把罪留在心中,免得影响我们和神的相交。我们认了罪,感谢神的赦免,然后我们与神的关系又可以再往前进,不会因此而停滞不前。神乐意赦免我们一切的罪,事实上神早已经赦免我们一生的罪,我们的认罪,是表示我们愿意对付这罪,把这障碍除去。认罪是修补我们与神之间的隔膜,以致我们能够再度享受和祂在一起的甜蜜。

我们之所以陷在罪中,往往是因为我们的注意力,从神身上转移到世俗去,约壹2:15-17提醒我们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