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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哥林多前书6:11-7:7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哥林多前书6:11-7:7讲述保罗劝勉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要在身子上荣耀神,并教导他们有关婚姻问题的原则。

很多时候信徒都误用了“凡事我都可行”这节经文。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提出两点理由为自己的罪开脱:第一,基督既然已除掉他们的罪,他们就已有绝对的自由做他们喜欢做的事;第二,他们所做的并非圣经明文禁止的。保罗对他们这两点辩解的答复是:首先,即使信徒因信靠基督已罪得赦免,但这并不等于信徒有自由做那些明知为错的事,因为圣经明明禁止罪。第二,有些行为本身不是罪,但却不适宜去做,因为这些行为会辖制信徒的生命,使信徒偏离神。第三,有些行为是伤害他人的,而所有对别人构成伤害而不是帮助他人的事,都是不正确的。

自由是基督徒信主的记号,即不再受罪和罪疚感所辖制,可以自由地运用及享受神所赐的一切。但基督徒却不可以滥用自由,以致伤害别人及自己。饮酒太多便会变成酗酒,毫无节制的暴饮暴食也会伤害身体。神赐给你享受的东西,你要小心谨慎,不要让这些东西成为一种坏习惯,以致于辖制你。

性罪行是人难以逃避的诱惑。在某些电影或电视中,婚外情常被视为正常,甚至是生活的重要部分;而婚姻呢,则常常被看成是束缚人或没有快乐的。倘若我们洁身自爱,甚至会被人嘲讽藐视。但神之所以禁止我们性犯罪,并不是要为难我们,神知道淫乱将会毁灭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不要低估了性罪行的破坏力,这种罪行可以摧毁生命,危害家庭、教会、社会、甚至国家。

神创造了性,成为婚姻的基本部分。但性的罪行,如婚外的性行为,却是具有伤害性的。首先,这种罪行伤害神,因这反映了犯罪者宁可顺从自己的情欲,也不顺从圣灵的带领;其次,这种罪行也伤害他人,因为欠缺了性关系背后所必须的委身;第三,这种罪行也伤害犯罪者本人,因为常为当事人的肉体带来疾病,给他们的心灵添上伤痕,并且也因着身心灵的受损,加增焦虑感。

保罗说我们的身体是属于神的,这是什么意思呢?许多人以为他们有权控制自己的身体,可以为所欲为。他们自以为自由,其实是受自己的情欲所辖制。当我们成为基督徒后,圣灵便住在我们心中。因此,我们不再拥有自己的身体,乃是被圣灵所拥有,基督的死使我们从罪中得到释放,同时也把神的工作托付我们。如果你住在别人的房子里,你一定不会违反住房的规则,同样,因为你的身体是属于神的,你也不应该违反神的生活标准。

哥林多教会曾写信给保罗,询问有关基督徒生活及一些对教会问题的看法。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剩下的部分解答他们的问题。

哥林多信徒被性的烦恼所包围,整座城市以性罪恶及庙妓见称。因此,保罗对婚姻及性观念提出特别的指引,使哥林多的信徒能够对抗如此败坏的社会。

性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因为表面上性是正常的,是神赐给人们的基本欲望。神设立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满足我们的性需求,也使夫妻双方有能力抵挡诱惑。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有责任照顾对方,因此,丈夫与妻子不应分居,而要尽可能满足对方的需要。

由于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身处于不道德的文化当中,导致该教会出现混乱,有些希腊人为了要拒绝不道德的行为,干脆连性及婚姻也一并否定了。哥林多信徒对此起了疑问,到底他们是否也需要跟风如此行。在信中,他们问保罗:如果性已经被歪曲了,信徒是否还要结婚?倘若配偶是不信主的,应否与对方离婚?尚未结婚的人或寡妇,应否保持独身?保罗对上述问题一一给予清楚的答复,他指出:从今以后,信徒不要轻举妄动,要为神所安排的境况而满足,不要刻意寻求独身或结婚。信徒在任何时候都要为神而活,这样神就会指教他们所当行的事。

从属灵的教导来看,我们的身体在信主以后,已经是属于神的了;因为耶稣基督用祂的代价将我们从罪恶中买赎回来。从肉体的角度来说,我们的身体却是属于配偶的,因为神设立婚姻,使丈夫和妻子互相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记载:“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保罗强调在性关系上,不论男女,都是完全平等的。

结婚和独身都是神的恩赐,只要是配合神的旨意就是有价值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接受现状。当保罗说他希望众人像他一样守独身时,他表达的是期望有更多人可以全心全意地投入在事奉之中,不必受家庭缠累,就像他的情况一样。他并没有反对婚姻。毕竟婚姻是神所设立的,为要给人伴侣,且繁衍后代。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哥林多前书7章剩下的内容。

哥林多前书7:8-9记载:“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保罗劝勉大家独身固然好,但与其犯淫乱罪,不如结婚好。在此保罗阐明了基督徒的圣洁,并警戒犯罪的重要性,暗示信徒们生活的目标乃是归荣耀于神。马太福音6:33记载:“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哥林多前书7:10-11记载:“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保罗奉基督的名反对基督徒夫妻离异: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丈夫也不可以离开妻子。如果其中有一个人要离开的话,就不可再婚。但现在哥林多人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保罗传福音以后,有的丈夫信主,但妻子还没有;有的妻子信主,而丈夫还没有信。在这种情况下信徒该怎么办呢?

哥林多前书7:12-14记载:“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对于夫妻中一方为非信徒的家庭离异的问题,保罗指出,如果不信主的一方情愿一起生活就要同住,反之则任由他。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到:第一,原则上夫妻双方最好都是信徒;第二,夫妻一方为非信徒,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和条件;第三,择偶时应以爱情、感情、和睦等内在因素为前提,而不应该倚重外在的条件。

保罗强调信主的丈夫或妻子有义务借着自己的敬虔和信仰,感化不信主的配偶成为信徒。保罗同时表明,若信徒离弃配偶,不履行自己的这种义务,那么其子女也将可能被排除在救恩之外。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领悟到:真正的信仰以真理和爱感化周围的人,引领他们得救,这是一种积极而主动的力量,而非只满足于个人得救的消极且自私的信仰。

哥林多前书7:15记载:“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当不信主的一方首先提出离婚、并离开时,信徒不必因此而受拘束,也允许再婚。尽管在上述情形下允许离婚,但毕竟是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不和睦状态,因此保罗提议大家尽可能不要离婚,竭力维持和平的婚姻生活。

哥林多前书7:16记载:“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保罗在此附加说明,当非信徒首先提出离异,并固执己见时,信徒没有继续挽留对方的必要。换言之,由于救恩完全属于神,因此以救对方灵魂为名,执意留住对方并不正确,也不是出于信仰的行为。

哥林多前书7:17记载:“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初信的人有时会以为要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完全脱离昔日的生活,包括一些制度,如婚姻,但事实上制度本身不是罪恶的。在经历初信的喜乐时,人往往会身处危险中,就是试图强迫变革的手段,以达到目标。相反,是用和平的手法来达到改变。使徒保罗定了一个总原则:我们成为基督徒后,无需用激烈的变革手段来处理存在的各种关系。他所谈论的是婚姻关系,但他也将这原则应用到种族和社会关系上。每个信徒都应按从主领受的呼召而行。如果神呼召某人过婚姻生活,这人便应以敬畏主的心来遵从。如果神施恩使他过独身的生活,他就应听从呼召。此外,某人在信主时已经结婚,有一位未信主的妻子,他无需摒弃婚姻关系,反而应尽力维系,以求妻子也能信主而得救。保罗的教导不单是给哥林多信徒的,也是为教训各教会。

哥林多前书7:18-20记载:“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

保罗在这段经文论及有关割礼的问题。犹太主义者注重割礼,也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礼。反之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样的做法阻碍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并视其无用,因此强迫已受割礼的人必须抹杀这个记号。保罗借着重申割礼与救恩毫无关联的事实,警告哥林多信徒关于割礼的争论,强调全然信靠救恩的福音和神的旨意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不是外在形式或律法。加拉太书5:6记载:“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哥林多前书7:21-22记载:“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保罗提及哥林多教会奴仆身分的信徒,他强调,即使是奴仆身分的人在基督里就是真自由的人,宣告在福音里不分奴仆或自由人。在此我们可以明白:首先,当时哥林多教会里确实有不少奴仆身分的信徒;其次,只有在信靠基督的信心中,才可以无视一切属于社会的差别,恢复真正的平等。

哥林多前书7:23记载:“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

每个基督徒都是基督重价买来的,因此属于那位救赎的主耶稣基督。我们是基督的仆人,但却不需要作人的奴仆。

哥林多前书7:24记载:“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一个信徒无论在社会上是什么阶层,也可以在神面前守住该身分。“在神面前”这几个字,是保罗在这节经文所强调之真理的关键。如果一个人能在神面前,那么即使他是个奴隶,也可以得着真正的自由,因此,生活上的任何身分,都可以因信靠神而变成高尚和圣洁的。

这一章下面的讨论是回答哥林多人问保罗的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有关。这必须根据保罗时代哥林多的背景来加以理解,然后才可以应用在我们这个时代。哥林多是一个败坏的城市,那里很多男人都败坏了。当女人败坏的时候,通常男人的道德水准会降低到很卑鄙的水平。因此哥林多信徒会发出疑问:到了适婚年龄的女儿该怎么办?男孩在信主之前,常常醉醺醺地去找庙妓。那么单身的女基督徒该怎么办呢?

哥林多前书7:25记载:“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论到童身的人”,此处保罗是指“现在还是处女的女子”。这显明了保罗知道主耶稣基督的命令和教导。可是他在这里明确地说到处女的问题,是主耶稣没有提到的。他说:“我把我的看法告诉你们”。保罗像一个审判官一样表达自己的看法,因为保罗既蒙主怜恤能作对神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而这意见是神所默示的。

哥林多前书7:26-27记载:“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现今的艰难”,指的是当时哥林多可怕的社会背景,保罗认为那是令人举步维艰的艰难时期。他指出,既然在这么困难的时候信主,如果信徒有妻子,就要和妻子在一起;如果妻子尚未信主,尽量以爱感化其归主。如果信徒还没结婚,在这么艰难、这么败坏的时代,如果能保持单身就最好了。保罗说这是他的意见。

哥林多前书7:28记载:“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当然结婚不是犯罪,但是婚姻在最好的情况下也是不容易的。保罗是想帮哥林多信徒脱离麻烦。保罗继续跟他们谈其他的事,都是以现今的艰难、时局的紧迫为依据。他提到人类活在世上不能避免的五个共同的体验,分别是:婚姻、哀伤、喜乐、买卖和一般事物。婚姻是第一个被提到的。保罗说:“当然可以结婚,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他们会受苦。我对即将要步入婚姻殿堂的人说,浪漫期会过去的。打个比方说,当你要交第一个月的房租,而账户里钱不够的时候,浪漫就从窗口飞走了。

哥林多前书7:29记载:“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保罗说尽管时间有压力,还是要把神放在第一位。如果你结婚了,你能像婚前一样把神放在第一位吗?

哥林多前书7:30记载:“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你会让生活中的哀痛、悲伤阻止你服事神吗?“快乐的,要像不快乐;”你会像很多人一样,让娱乐取代你和神的关系吗?“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你会让事业取代神吗?很多人让事业成为自己的神。

我们不应容让生命中的忧愁、快乐和财产在生命中占据不当的位置。这一切都属次要,重要的是尽力争取机会,趁着白昼事奉主。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