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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哥林多前书5:12-6:10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哥林多前书5:12-6:10继续讲述保罗处理哥林多教会中一个乱伦个案,以及信徒间彼此争讼的问题。

圣经常常教导我们不可说长道短或肆意论断。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却要判断以及对付那些会伤害人的罪恶。保罗给我们的原则,并不是用在一些琐碎的小事上或用作报复,也不可以套用在信徒间的私人恩怨上。这些原则是用来处理教会中公开的罪行,或是某些自称基督徒、却不为自己的罪行懊悔的人。教会的责任是以爱心去管教及改变这样的信徒。

在哥林多前书5章,保罗讨论如何对付教会内故意犯罪的人。在6章,他则教导会众如何处理信徒间的小纠纷。社会上是用法庭来裁决民事纠纷的,但保罗却不同意将基督徒间的分歧带到世俗的法庭上。他指出,基督徒拥有基督的心思,且有圣灵的同在,因此不应该将问题带到那些没有神智慧的人手中。事实上,作为信徒,我们被神赋予了在将来审判世界、甚至审判天使的权力,我们应该有能力处理彼此间的冲突。

为什么保罗认为我们不应该上法庭彼此控诉呢?原因有三:第一,如果法官和陪审员不是基督徒,他们将不会了解及遵守基督徒的价值标准。第二,诉诸法庭的主要动机通常是报复,但基督徒却不应如此。第三,诉讼将使教会的形象受损,令非基督徒只看见教会的问题而看不见教会的宗旨。

保罗列举了很多罪,如拜偶像、犯奸淫的、作男妓的、同性恋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人的、勒索的,他并不是说所有犯这些罪的人都必然被拒于天国之外。基督徒来自不同的背景阶层,也许仍在情欲中挣扎,但绝不应该继续犯那些罪。保罗清楚指出即使犯了上述罪的人,也能借着信靠基督而改变他们的生命。但是那些自称为基督徒,却仍旧沉溺于这些罪行中、毫无悔意的人,便需要在基督面前重新检讨一下,到底他们是否真正信靠基督。

在一个放任的社会谣言中,基督徒很容易忽视或接纳一些不道德的行为(如同性恋、贪婪、酗酒、说长道短等)。但是,圣灵告诉我们,绝不可以跟罪同流合污、随波逐流。要与世人皆认可的罪一刀两断是不容易的事,但是神期望每个时代的信徒,都可以保持一个属神的道德水准。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分享哥林多前书6章剩下的内容。

哥林多前书6:11记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基督徒为什么有能力审判呢?保罗也给出了三个理由。首先,保罗说:“你们已经洗净”,正如提多书3:5所记载的:“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信徒因信靠基督已经重生,被洗涤。因为神的怜悯已经降临并感动了信徒,信徒应该知道怎样去施恩。信徒可以慈悲,因为他们曾经历过慈悲。我们应当认识到,今天有许多信徒已经洗净了。我们应该相信他们,而不是向那些尚未信主的人寻求公义的审断。其次,保罗说:“你们成圣了。”哥林多书信中有两种成圣,但我认为这里的成圣是指属灵地位上的成圣,就是指在基督里。这意味着基督在我们这边,所有的信徒在基督里都是弟兄。如果有一个基督徒审判我,这是我的一个弟兄审判我。我愿意信任自己弟兄的审断。一个小女孩抱着一个沉重的婴儿在街上走。一个男人看到了她,问道:“小女孩,这个婴儿对你来说是不是太重了?”女孩说:“哦,不!他是我的弟弟。”这种关系有很大的不同。“弟弟不太重。”我在基督里,我的弟兄也在基督里。所以我应该信任我的弟兄。第三,保罗说:“你们称义了。”我的弟兄能审判我,原因是他的罪已得到赦免,跟我一样。我和我弟兄因信靠基督都得以在神的宝座前被称为义了。罗马书8:33记载:“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译: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在罗马书4:5,保罗又说:“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主内的弟兄明白这个真理,我认为他比任何属世之人更能处理好我的案子。

哥林多前书6:12记载:“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

信徒可以做很多事,但不都有益处。保罗举出了一个。

哥林多前书6:13记载:“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肉体会朽坏,我们的肠胃有一天也会朽坏。作为基督徒,我们吃什么是我们的自由。同样,我们的身体不是用来淫乱的。我们的身体是属主的。

哥林多前书6:14-15记载:“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

保罗对照信徒的圣洁身分和因淫乱而污秽的罪恶状态,借此唤起哥林多信徒对性败坏现象的重视,暗示信徒当具备的真正志向是效法基督、追求圣洁的生活。以弗所书4:13记载:“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年轻人总以为他们可以不结婚、只要同居。有一对年轻男女到牧师那里,想要参与服事;他们同居、但没结婚。牧师说:“你们要结婚!”他们问:“为什么?”牧师说:“这是神的命令,是神的原则。除非你们愿意照着做,不然不可以服事。”

哥林多前书6:16-18记载:“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你不能一面犯奸淫、一面服事主。可惜大家都接受不道德的人,但神是不会接受的。

哥林多前书6:19-20记载:“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保罗指出,信徒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因为信徒的身体是属神的,他们就不可让身体沾染淫乱。可惜,今天还有很多基督徒没有真正明白这个伟大的真理。

哥林多前书7章将会谈到婚姻以及性的问题。我想我们应该以严肃的态度来处理这些问题,因为我们要跟着保罗的思维走。在6章,保罗给了我们有关属灵的真理,这些真理可以应用到婚姻上,用以解决婚姻里有关性的问题。保罗强调我们的身体是属神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应该荣耀神。

哥林多前书7:1记载:“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显然哥林多的信徒为这个问题写了一封信给保罗,我们看不到问题,但可从保罗的答复中大致推理出来。保罗花了很长时间回信,他先讨论了教会的分裂和丑闻,然后很自然地讲到婚姻问题,他写得很直白、很坦承。在进入这一章之前,我们要先讨论两件事。首先,保罗结过婚没有?如果他没结过婚,那么他的解释只是简单的推理,不是来自经验。但保罗不是这样,他一向是从经验来讲的。圣灵不会选一个人去写他一窍不通的主题。哥林多前书7:7记载:“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有学者根据这节经文说保罗没有结过婚。但假设保罗没有结过婚,我们就要注意第8节,经文记载:“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有人可能会说:“这节经文保罗还是说他没结过婚。”这话可能说的没错,我们知道保罗此时独身,但请注意他提到两种人:未婚的和寡妇(或鳏夫)。他可能是未婚的或是鳏夫。从他的背景和身分来看,我们很难相信保罗没有结过婚。根据使徒行传26:10的记载,保罗曾是公会的成员,经文说:“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保罗既然曾是公会中的一员,那么他一定是已婚的,因为那是公会会员资格的条件之一。

犹太人坚持年轻人要结婚,男人要在十八岁成婚。他们说:“没有妻子的犹太人不算男人。”我的结论是:保罗曾经结过婚,但后来妻子死了,他是没有再婚的鳏夫。哥林多前书9:5记载:“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我认为保罗是说:“如果我想,我可以再婚,这是可以的。但我没有再婚是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我不能要求一个女人在神给我的这种事奉上、跟着我到处跑。”我相信保罗曾经深爱过一个贤慧的女子,他才能那么体贴地讲到婚姻关系。

以弗所书5:25记载:“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有一位神学家曾这样描述保罗的生平:“我们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扫罗结过婚吗?在他火热奋斗的青年时期,他有妻子支持吗?在不完美、不令人满意的信条中,在属灵问题的争论中,在他人生翻腾的风浪中,有没有一个像小岛的家可以稍微避难一下呢?我们对他的家庭关系一无所知,他不想让私人问题在他灵魂深处那巨大的属灵真理中占一席之地,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很多解经家认为保罗结过婚,他的妻子死了。保罗从来没有提到自己的亡妻,但是从他那么体贴地讲论婚姻关系,我相信他是结过婚的。

第二个问题不算是问题,而是一个宣告。我们要了解哥林多那个时代的背景,不然我们会落入陷阱,说保罗认为单身比结婚好得多。我们必须先了解哥林多的情况,才知道保罗在说什么。

哥林多前书7:2记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 ;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哥林多现在已经是个废墟,耸立在废墟上的是哥林多卫城。那是一个拜偶像的地方,今天十字军堡垒的废墟就在那里。当年十字军东征的时候,他们用偶像庙的石头建造堡垒。这个庙和大多数外邦人的庙一样,他们的宗教以性为主。有上千个庙妓在那里,在庙里你可以得到食物、饮料和性。那些庙妓就是妓女。宗教以性的名义进行,那也就是柏拉图的哲学。人们忘记那个邪淫的文化。曾经有人对我说:“苏格拉底的写作可真了不得。”但我却不这样认为,因为苏格拉底也告诉妓女该怎样表现自己,整体的想法是借着肉体的欲望满足私欲。那是外邦人的教义,来自希腊的两个基本的哲理:禁欲主义和享乐主义。

在罗马世界,妻子是动产,她是一匹劳动的马。一个人可以多妻,一个管厨房,一个管理屋子,一个管衣物;性是次要的,因为人可以到庙里去寻乐,那里有很多美女。今天在巴勒斯坦的人还是这样,男子有很多妻子。当他四处漫游的时候,一个管羊,一个陪着他走,另外一个留在帐篷里照顾家务。他认为他至少要有三个妻子。保罗把婚姻地位提升了,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不要再那样生活了,每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每个女人要有自己的丈夫。保罗在异教的世界、罗马帝国,把女人的地位从奴隶提升了,使女人成为男人的伴侣,恢复女子应有的正确地位。当保罗写哥林多书信的时候,是在以弗所,以弗所也有可怕的寺庙。

以弗所书5:25记载:“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在以弗所书5:22,保罗教导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他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知道“顺服”是什么意思吗?意思是关系上回应,妻子要对自己的丈夫有回应;丈夫要向妻子表达爱,妻子要接受丈夫的爱。这不仅仅是性的问题,而是包括在精神上、灵性上、心理上和身体上的各个层面。起初神创造男人、女人,神创造女人要作男人合适的帮助者,是男人的一部分。当丈夫说“我爱你”的时候,妻子要有回应。当一个男人承认他的妻子很冷淡的时候,他是在说他是个失败的丈夫,他该要为这个情况负责。保罗把妇女的地位从奴隶提升到男人的伴侣。

哥林多前书7:3记载:“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在婚姻关系下,配偶双方都有婚姻生活的责任,当合宜地待对方,因为两者是互相倚靠的。“丈夫当用合宜之份待妻子;”意思是丈夫当按丈夫应尽的本分对待妻子。当然,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请留意保罗在这个问题上何等敏锐周到,毫无半点粗鄙庸俗。这与世人何等不同。

哥林多前书7:4记载:“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保罗强调,男人不能去偶像庙找庙妓,那是罪。婚姻中,爱和性的对象是在家里。婚姻的惟一动机是爱,不是性。我完全相信保罗从一个又好、又了不起的妻子身上得到爱。圣经提到一些可爱的夫妇,如亚当和夏娃、雅各和拉结、波阿斯和路得、大卫和亚比该等。根据撒母耳记上25:29的记载,亚比该曾对大卫说:“虽有人起来追逼你,寻索你的性命,你的性命却在耶和华─你的神那里蒙保护,如包裹宝器一样;”每个伟人后面通常都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保罗继续讲婚姻的原则。

哥林多前书7:5-7记载:“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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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说明前面提到的不是主的绝对命令,而是保罗自己的劝勉,明确指出独身或结婚因人而异,全凭神的恩赐,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保罗认为独身好,是因为这样他可以以最佳的方式传扬福音,从而归荣耀与神,而并非因为这是神对人类创造秩序的根本目的。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