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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小组读经

观察(observation)
经文有何特色?(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为何?如何?)
1. 非斯都与腓力斯比较,他们有何相同和不同之处?
a. 相同:
都要讨犹太人欢喜(徒24:27,25:9),不想起暴动或乱子。
b. 不同:
i. 腓力斯的缺失更多,贪腐、婚姻不健康、不跟进与吕西亚审断保罗的案件(徒24:26、24、22),以致无辜羁押、拘留二年时间。
ii. 非斯都则以政治智慧免除保罗再次落入被杀害的阴谋。(徒25:3-4)

解释(interpretation)
经文,看看上文下理、理解经文并且主题是什么?
1. 犹太人的首领急于杀害保罗:新官上任第三天便控告、央求。(徒25:1-2)
2. 他们是谁?
公会代表:祭司长、长老、公会(徒24:14-15);犹太人的首领(徒25:2),犹太人的尊长(路19:47),也是有权势的人(徒25:5)。
3. 非斯都为何不将保罗带回耶路撒冷,若他要讨好他们?
4. 这是保罗第几次免于杀害?
(徒9:23大马色、14:5以哥念、19路司得;17:19帖撒罗尼迦、17:13庇里亚、18:12哥林多、19:30-31以弗所、20:3、19),三次被害(以哥念、路司得、腓立比),五次免除危害。
5. 所以有林后4:8-11:
“我们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致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致死亡。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这活着的人是常为耶稣被交于死地,使耶稣的生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上显明出来。”

应用(application)
经文与生活。这段经文与自己的生活有何关系?
为主舍己的历史见证:
义和团之乱牺牲的传教士
“我们是为主和中国而活,也是为主和中国而死。”(Carl L. Lundberg)
“一百年后,我们会怎样衡量,在这里所投资的生命和劳力呢?”(毕翰道牧师)
“假如你我从此诀别,请你记住,我没有后悔到中国来。”(贝如意姑娘,S. Rowena Bird)
“我没有后悔到中国来,唯一遗憾的是,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艾渥德师母,Atwater)

祷告
为能真心爱主,毫无保留,如保罗而彼此代祷。

讲义:

徒25:6-12:“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凯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

保罗收监的时候,腓力斯给予他有限度的自由,允许朋友前来探望,并把日常所需要的供应给保罗。腓力斯对于信仰也是颇有兴趣的,他和妻子会听保罗讲论耶稣基督的道。不过比起福音,他更有兴趣的是金钱,他希望能收到保留的贿款,结果保罗被软禁了两年的时间,直到腓力斯离任仍然没有把他释放。下一任的巡抚大人非斯都,虽然也知道保罗并没有犯下任何该死的罪名,可是为了要讨好人数众多的犹太人,就听从了他们狡猾的阴谋。决定把保罗押回耶路撒冷接受审判。说是审判,实际上是计划在路上把保罗给杀了,究竟事情的发展会如犹太人所想还是另有转机?

简单的题目:“上告于凯撒”。看到保罗说:“我要上告于凯撒。”凯撒是罗马的皇帝。原来在罗马帝国,是罗马公民的话,是可以把自己的冤枉,定罪的这件事情上诉,就是最高法庭,他们可以上诉到首都罗马帝国的皇帝那里,如果不是罗马公民是根本没有这个权利。但是也不容易,因为保罗被囚超过两年了,而且他是犹太人所反对的宗教问题。旧约的弥赛亚就是拿撒勒人的耶稣基督,是死而复活的真神上帝,对于犹太人来讲是大事,保罗又是有学问的,所以最高的总督就审问他。

今天看的经文就来到新任的总督,以前叫巡抚,他的名字非斯都,非斯都是接续之前的总督,之前的总督名字叫腓力斯。这是英文或者说是希腊文原来圣经他们的名字,罗马帝国的人,中文的写法其实不一样的,非斯都和腓力斯。现在根据经文比较一下,非斯都跟腓力斯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看徒25:6-12:“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凯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凯撒,我都没有干犯。’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

历史的发展来到这里就有新的戏剧化的方向,先说非斯都跟之前的腓力斯有什么相同?他们都没有杀死保罗,都是把他放在监里,就是在拖延。他们有一个同样的特点都是不想得罪那些犹太人,免得引起犹太人抗议或者舆论,抗议就很不容易处理,犹太的公会、长老、祭司长等等也是影响力很大的。因为犹太人的人数比较多,他们要反抗便会影响整个城市,所以还是要维护整个城市的安稳更为重要,老百姓的平静和稳定。徒24:27跟刚才看的徒25:9,的确无论是腓力斯或者现在的非斯都,都是要讨犹太人欢喜。

两个人不同的情况,很明显腓力斯是一个贪财的人,他之所以宽待保罗,让保罗的亲友来供给他,也是因为他想要钱,他渴望保罗能贿赂他。有一个补充,作者路加在经文里没有直接说他叫人宽待保罗,但是在这里却看穿了这个政治高官的阴谋,就是他叫人宽待保罗,他想如果保罗有很多东西,保罗就容易愿意给高官钱把自己放出去。因为徒24:26,那里说的让人觉得腓力斯是一个很贪心的官,路加很不客气写在圣经里面,就在当时读的人也能看到腓力斯的情况。还有一个情况就是腓力斯在徒24:24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夫人,而且他的夫人是当地的,是犹太妇女,腓利斯可能是罗马人,但他有一个犹太的妻子一同来听保罗讲论。

这个土西拉不是第一次结婚,她之前有结婚。书上说:就是腓力斯利用一些犹太人的不正当手法,把这个犹太的女子抢过来,就当成自己的妻子,有这样的历史记载。而且他妻子那时候很年轻就是十六岁左右,腓力斯用他的权势或者他的政治能力把这个女子抢过来。所以当保罗在他们面前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是不愿意听,甚至觉得恐惧。让一个老练的高官恐惧,要么是保罗的属灵能力跟口才,要么是他本身的情绪有了挑战。

我们会觉得这两个人的比较,除了对腓力斯好像不太欣赏之外,对非斯都有什么?因为从历史的资料观察,其实也要公平一点去看,因为在历史上看到非斯都,关于他的资料也不算太多,比起腓力斯就少很多。所以如果单从圣经单一的去看,他们两个谁好谁不好,其实我就觉得好像可能会有一点不公平。其实这两个都是官,所以他们两个都不好,因为他们都是要讨人的喜欢。在当时那个年代,官通常都是贪的,只是路加没有特别写。官应该是为正义,为人民发声,而不是讨人的喜欢,但这两个官,腓力斯贪财。非斯都在经文上面可以看到,有一句令人觉得很震撼的是9节,他为了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吗?”他明明知道上耶路撒冷就会有人要谋害保罗。

看到这个是不是觉得他很坏,他像彼拉多那个时候,不想犯流人血的罪,所以他就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你们把他钉十字架。”腓力斯和非斯都两个人都可能知道保罗是无罪的,都查不出来,一个就想我就把他关着,要他的钱。非斯都为了要讨人喜欢,他要陷害保罗,他让保罗自己选择要不要回去,他不是派他回去,所以觉得他更奸诈。在徒25:3说:那些犹太人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这里不肯定非斯都知不知道这件事情,作为管理百姓的官,他应该知道犯罪的罪案形态。保罗是没有罪的,这样看腓力斯是明白这个基督教的教义。现在非斯都看到他在监狱里面两年又没有判罪,他心里面有这个底线,也知道保罗不是一个有问题的人。回过头来看徒25:4,非斯都对于那些耶路撒冷的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的要求,他回答说:“保罗押在凯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也就是他刚上任,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来与我一同下去,那个人如果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所以他的第一个政治智慧是对的,就是不要答应犹太人的首领说把他带到耶路撒冷。但现在他又故意问一下保罗:“你要不要去?”是要讨犹太人的欢喜。

个人觉得腓力斯的问题比较严重,在徒24:22那里说“就支吾他们”。因为他明白基督教是没有问题的,他就敷衍了事用拖延政策,说要叫吕西亚来。吕西亚在耶路撒冷,结果那两年把保罗放在监牢里面,吕西亚却始终都没有出现。如果吕西亚来,有可能是会为保罗说些好话,因为他是第一个在耶路撒冷接触保罗的官,他没有打保罗,而且他派了四百七十兵保护保罗通宵的从耶路撒冷到凯撒利亚。记载在徒23:23:“预备步兵二百,马兵七十,长枪手二百,共四百七十人”。吕西亚甚至恩待保罗,让他骑上牲口,这全然是是神的预备和保护。腓力斯在那次的公审说:等千夫长下来,结果推测他并没有做这件事情。两位高官我们做一个客观的比较,觉得腓力斯较非斯都差一些。

当完全明白今天查考经文6-12节内容,就产生一个默想,想想保罗的命运在非斯都手上。犹太人过了两年还没有放弃要杀死他,非斯都一句话,你要不要上耶路撒冷。徒25:1说:“一到任,过三天就上耶路撒冷。”可能去见犹太人的政治领袖,因为他是管犹太人的,需要跟他们建立好的关系。在那里犹太人提出“要保罗来耶路撒冷”,这是非斯都第一件要处理的事情。回到凯撒利亚第二天就审这个很棘手的,很烫手的一个案子,保罗的性命在非斯都的手中。徒25:12,审讯的总结是,“保罗,你要上告到罗马的凯撒,我们通过,因为你是罗马公民,就给你上告到罗马帝国最高法院”。

问一个问题:保罗的生命,这么危险,他这一次是第几次差一点被害死?我们回顾一下保罗多少次生命受到危险,犹太人要杀死他?有五次。徒9:23他在大马色的时候有人要伤害他,保罗逃跑了。徒14:5传福音的时候在以哥念有人要用石头打他。在徒14:5、19都有,19节的时候在路司得的时候就差一点打死,打到快死被拖到城门外。在徒17:19,他出去传福音到帖撒罗尼迦的时候,人家要抓他,晚上有门徒陪着逃跑了。还有很多的,在以弗所的时候,银匠底米丢引发的那次暴动,保罗想去到那个戏园但是身边其他门徒不容许,因为这对保罗十分不利。

刚才讲的五次是免除杀害,其中有两次是被伤害,就是在以哥念被石头打,又跑了,跑了以后徒14:7:在那里继续传福音。很多的,路司得、以哥念、又坐监牢了,在比利亚也要逃跑,加上刚才讲了五次,大约有八次,包括徒20:3:在那里住了三个月,将要坐船到叙利亚去,犹太人设计要害他,他就定意从马其顿回去。所以保罗说:他在各城犹太人要害他,如果他去了耶路撒冷一定有苦难。

在刚才的经文里,就看到他自己讲过这样的话:“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4:10)这是一句有很深意义的话。保罗知道自己的生命在上帝的手中,他知道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表面是在非斯都手上,但是背后掌管的却是神。看保罗的生平,也看神掌管历史,还看他为主而活,毫无保留的摆上。

做一个祷告:愿主耶稣基督,你将保罗愿意为主活、为主死的心志也加在我们的身上,虽然带着耶稣基督的死,却让你的生,你的生命力显明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