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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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经文是罗1:16-5:11一大段经文的结论,保罗借着亚当和基督的比较,为前面所讨论的因信称义的真理作一个结论。亚当一个人犯了罪,就使全人类成为罪人。照样因为基督一人的义行,众人也得以被称义,但就像世人被定罪不是因自己的罪,照样世人被称义,也不是因自己的义,而是因基督的义。

罗5:12保罗解释人与亚当的关系和与基督的关系。罗5:13-17保罗进一步解释全人类如何在亚当里都犯了罪。5:13-14为全人类犯罪下定义;5:15-17就解释因亚当的罪所带来的效果与基督的功劳所带给的福气之间的分别。罗5:18-19就说明在基督里众人可得到的好处;最后,罗5:20-21是一个结论,保罗再次讲解律法的重要。

保罗的基督论最著名的特点,就是将基督描述为“末后的亚当”和“首先的亚当”相对。这论点除了罗5:12-21,也在林前5:22、45-49他讨论复活的那一段经文出现。

旧约曾反复提到一个观念:属神的人就是实现神心意的人,而每当属神的人因各种因素不能实现神心意的时候,神就会兴起另一个人来取代他继续实现神的心意,谁能取代亚当呢?耶稣基督。

罗5:12-21保罗就比较亚当和基督的关系,进而引申比较人与亚当的关系,及人与基督的关系。对我们这些已经因着耶稣基督和好的人来说,从前的罪和死,就是我们在首先的亚当里所得的份,现在已经由“末后的亚当”里新的义和生命所取代了。

罗5:12中“一人”是指亚当,罪因亚当一人犯罪而进入了世界。因为死是罪的刑罚,亚当犯罪后就面临死亡,全人类也要面对死亡。这“死”包括了肉身和灵性的死,灵性的死亡,也就是人与神永远的隔绝。

全人类究竟是犯了怎样的罪呢?罗5:13-14保罗指出,在没有摩西律法的时代,死还是临到众人,可知人会死不是因为违犯了律法,显然是因为亚当的缘故。

谁可以解决全人类被定罪而灭亡的命运呢?罗5:14“预像”也可以翻译为“预表”,是指在神的启示中,用以前的人或事物来表明以后的人或事物的意思;在圣经中通常是以旧约的人或事物来表明新约的人或事物,表明基督和救恩。保罗用亚当来预表基督,只是一个关系上的预表。

保罗将亚当作为基督的副本或预表,死是因亚当的悖逆进入世界,而新生命也因基督的顺服来到人间。亚当的罪使他的后裔陷入过犯之中,基督的义也使祂的子民同样被称义,在神面前站在“义人”的地位。

罗5:15-17保罗比较了基督和亚当三方面不同之处,而每一方面都讲出基都胜过亚当的地方。
1. 罗5:15说明人在亚当里所得的是过犯的结果也就是刑罚;而人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是恩典中的恩赐,是更丰盛的赏赐。
2. 罗5:16说明人在亚当里受的刑罚是因一人一次的过犯;而在基督里却是从许多过犯中被称义。
3. 罗5:17说明在亚当里,人落在死的权下;在基督里的人却得着生命来掌权。

罗5:18“如此说来”这表示了保罗要为前念所说的作结论。罗5:18-21作了三个肯定:
1. “因亚当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基督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2.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基督的顺服,不仅指祂顺服以致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也包括了祂的降生,祂受约翰的洗,基督所行的一切,都显出基督内心对神的尊重和顺服。
3.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最后,保罗这三个肯定给我们一个清楚的信息:
1. 基督扭转了人类的命运,因亚当一次的过犯,带给人类罪、定罪和死亡,但因耶稣基督的一次义行,带给人类神的恩典、称义和永生,并拯救了我们脱离了罪、定罪和死亡的命运。
2. 因着亚当一次的过犯,开始了罪在我们人类中作王的时代,所以亚当称为“首先的亚当”,基督是“末后的亚当”,基督带给人类从罪恶中得释放的生命能力。
3. 人类的预定的终点,是由生命决定的,什么样的生命就有什么样的终点。你只有亚当的生命,那你的人生路程就是罪、定罪和灭亡。但若我们有基督的生命,我们就走在恩典、称义和永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