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李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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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的主题就是“因信称义”。

这是基督信仰最基本、重要的得救真理。

有些信徒不明白“因信称义”,虽然信了耶稣,却仍然惶恐终日,怕自己一旦做错了什么事或者犯了什么罪,就会被打入地狱,永远沈沦。结果,这些人做了基督徒,却享受不到基督徒的平安、喜乐,也体会不到神的恩典是何等的长阔高深。另外一些信徒,自以为很明白因信称义,以为信了主,就平安大吉,直上天堂了。于是自从信主以后,就毫无顾忌的生活,任意妄为,完全没有基督徒的见证,使未信主的人看见了,都对基督教敬而远之,不屑接触。所以,无论我们必须彻底知道什么是因信称义,也要将这么重要的一个真理,教导信徒。

“因信称义”的“信”,是指相信耶稣基督。这信,不只是头脑的认识、客观的接纳耶稣基督的存在这个事实,也包括了感情的投入和意志上的认同。

圣经所说的信,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心。而这种信心,乃是从神而来的,不是靠我们自己的意志得来,不是说有就有的。在信主以前,我们可能会听过不少关于耶稣基督的受死和复活的事,可是,我们会以为那不过是神话,是完全滑稽,不可置信的。不过,信主以后,我们会发觉自己的心态有了一百八十度的改变。死人复活,童女怀孕生子等等神迹奇事,我们竟然毫无疑问的接受了,完全的相信这一切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而且,我们不但接受了基督的死为客观的事实,还进一步的承认基督的死,是为我而死!我们清楚的、强烈的、主观的感受到,基督是为我、为我的罪而死的!为此我们感到内咎、感到惭愧,更加感到主恩重如山,以致从我们主观的接受耶稣是为我而死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会将自己,包括了自己的理智、感情、意志,都奉献给基督。我们晓得,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在祂以外,也没有真理。我们的一生就在这样的信仰下生活,以致即使要为这个信仰付上代价,也会在所不惜。这就是圣经里因信称义的“信”,是一点也不简单的信,是带来改变、带来委身的信,不是只挂在口中的一句不经意的话。如果有人说,他信耶稣,却没有以上提到的客观认识和主观的感受,那他的信仰就很值得怀疑了。

至于称义,则包括两方面:一是罪得赦免,二是成为神的儿女、领受圣灵、享受永生。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他的罪已经因着耶稣代死的原故而得到神的赦免;本来有罪的人,因着基督的原故,被神算为是义人,这是称义的其中一方面。在另一方面,一个被称为义的人,又享有其他未信主的人所没有的福分,就是得称为神的儿女、成为神的后嗣,承受救恩所带来的一切福气。这些福气包括了什么呢?包括了今生和永恒的福分。没信主时,我们随己意而行,常常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生命,信耶稣以后,圣灵内住在我们心中,时时的指引我们当行之路,又赐给我们克服罪恶的能力。只要我们顺服圣灵而行,我们就会觉得活着有意义、有方向。至于将来的福分,就是承受永恒的生命了。信主以前,我们晓得生命短暂,无可奈何,顶多尽情享受有限人生;等到死亡来到,就绝望的下到阴间去。可是,信主以后,我们成为了神的后嗣,不但领受圣灵,更承受了永恒不朽的生命。在信徒被神称为义的时候开始,神也同时将永恒的生命赐给了我们。因此,信主的人,通常都不怕死,因为我们晓得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却是生命的改变。死后我们就要与主永远同在,好得无比。一个真心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基本上是一无所惧的。今生来说,我们的罪已经得着赦免,又有圣灵时时的帮助和指引;来生又有永恒的盼望,我们还有什么可以惧怕的呢?我们是真正得着释放、真正自由的人了!

有些弟兄姊妹可能会忧虑,过份强调因信称义的道理,会不会纵容一些信徒,以为救恩在望,就任意而为,放荡不羁──但这是不可能的。一个被称为义的人,有圣灵在他的心里,对罪是特别敏感的,绝不会刻意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去犯罪。即使一旦陷入罪中,也会有回转、悔改的一天!如果有一个人,自己说已经信了耶稣,却从不停止犯罪,一直过着放纵的生活,完全没有基督的样式,而且也从来没有悔改的表现,那就很难叫人相信他是一个真正信主的人了。

加拉太书的大纲:可以分为五大部分──
引言(加1:1-10)
历史性的探讨(加1:11-2:21)
教义性的研究(加3:1-5:1)
生活上的教训(加5:2-6:10)
结语(加6:11-18)

引言(1:1-10)记载了保罗对加拉太教会的问安,还有他写作的原因。从中可见加拉太书的背景。结语(6:11-18)的特色是,整段话都是使徒保罗亲笔所写的。我们晓得,保罗写各卷书信的时候,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睛有问题吧,通常是由他口述,请别人替他执笔写成的。可是,加拉太书的结语,却是保罗亲手写的。

加拉太书的主题是“因信称义”,从经卷中内容,我们也实在看到保罗从不同的角度去阐释因信称义的真理,务求信徒明白接受。

首先,保罗从历史的角度去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这一部分的经文,记载在加1:11-2:21。我们将这段经文称为“历史性的探讨”。因信称义这个真理,无论是对保罗,或者是对加拉太教会的信徒来说,都不陌生。保罗和加拉太的信徒,都曾经亲身体验过因信称义的实在,有过因信称义的经历。这样的一个经历,是主观的,是别人无法否定的,也是每个加拉太的信徒,都可以为此作见证的。因此,在加拉太书里面,当保罗要讲明因信称义的真理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和信徒重温一下他个人得救和蒙召的经过,以至到他得救以后生命的改变,和对教会的影响。从前保罗是逼迫教会的,可是,因着信,他变成了一个勇敢的、为真理辩护,甚至肯为真理而死的人,这是多大的转变呢!与此同时,保罗也提醒加拉太的信徒,他们信主以后,曾经有过的、丰富的属灵经历,与他们现在偏离真道的可怜情况相比,真是相差太远了。保罗用他个人和加拉太信徒过去的历史和经历,去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实在是很有智慧的,也是神启示他讲出合宜的话来。

反省:在信徒的一生当中,会有犯罪的时候,有些信徒甚至软弱到否认主的地步。面对这样的信徒,你会怎样对待他呢?一味责备可能于事无补,反而使他更加的反叛,不想回到神的身边。要是你像保罗在加拉太书那样,提醒这个信徒他过去得救的经历,他曾经蒙受的,神的恩典,那他会得到提醒也说不定呢!

加拉太书的第二个主要论点,就是教义性的研究。加3:1-5:1保罗从圣经的角度去证明因信称义的真理。在超过两章的篇幅中,保罗引用了不少旧约经文人物,指出“因信称义”是神在旧约就启示了的真理和原则。这个真理,从选民之父“亚伯拉罕”开始,就一直没有改变过。与亚伯拉罕相信同一位神的人,也一样会因信称义。这是旧约圣经一直以来的应许,这宝贵应许,没有人可以废掉。

加拉太书第三个主要的论点,就是关乎信徒生活上的教训。加5:2-6:10。保罗指出,因信称义的真理是又具体、又实际的。这个真理,是信徒生活的基础。因信称义的人,有能力过圣洁的生活、结出圣灵的果子。这是守律法或者做善事的人都没法子做得到的事。如果信徒能够顺从圣灵,活出得救的生命,众人就会认出因信称义实在是一个带有能力、带有权柄的真理,是无懈可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