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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2章多次提及神是“至高者”;而路1:32提到,耶稣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亲自纾尊降贵、道成肉身,成为人的样式,向人启示祂自己。

路1:26-38记述了天使和马利亚见面宣告圣灵感孕的事。当时马利亚的亲戚以利沙伯已经怀孕六个月。

如今人们对马利亚有两种极端的态度:有些人将她的地位抬高,甚至超越了“至高者的儿子”耶稣;但也有些人忽略她,甚至轻视她,不信她所怀的胎是圣灵感孕、不信她所生的是至高神的儿子。很多人并没有像当初施洗约翰的母亲以利沙伯一样,给马利亚所应得的敬重(路1:48)。当时以利沙伯被圣灵充满,称马利亚为“我主的母”(路1:43)。

是什么原因促使马利亚愿意回应神如此重大的托付?愿意成为神儿子肉身上的母亲,养育祂、服事祂、甚至亲眼看着祂被钉在十字架上,痛心地听到祂痛苦地大声呼喊,直到祂气断为止?

天使长加百列当初究竟带给马利亚什么应许,能够使这位小女子愿意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成为“我主的母亲”呢?

路1:26-38记载了天使和马利亚之间的三段对话:

1. 马利亚因天使的问安而感到惊慌(路1:28-29)
第一段对话:“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马利亚因这话就很惊慌,又反复思想这样问安是什么意思。”(路1:28-29)
为什么马利亚因天使的问安而感到惊慌呢?因为拿撒勒是一个不见经传的无名小镇,而马利亚自己也是一个无名的小人物。
拿撒勒是一个很平凡的城镇,大多数居民是犹太人,经济以农业为主。新约其他经文记载,耶稣其中一个使徒拿但业在未信主时就曾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1:46)
旧约先知曾经预言,弥赛亚必来自大卫的后裔。(路3:23说:“约瑟是希里的儿子”应为“马利亚是希里的女儿”,但以女婿的名字取代。)马利亚是大卫的后裔,但她也是一位十分平凡的未婚少女。
在犹太人的传统里面,当男孩子长大到13岁,女孩子长大到12岁,就成为“诫命之子”,他们就有成人的责任去履行遵守诫命的义务。马利亚当时已经跟约瑟订了婚,但仍未嫁出去,所以解经学者估计她当时只有15、16岁。
在路1:27,路加两次用了“童女”一词来形容马利亚,“童女”就是“处女”的意思。赛7:14预言:“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路1:27下:马利亚“已经许配”给约瑟。当时订婚是严肃慎重的法律手续,代表马利亚这个人在法律上已经归属约瑟。犹太人在订婚到结婚期间,通常为期一年,如果新娘有不贞的行为,是要被石头打死的(申22:23-24)。
马利亚对天使的问安的反应:是“很惊慌”及“反复思想”。“很惊慌”就是震惊或感到糊涂的意思,以致她“持续地深思熟虑”,想要明白为什么天使要向她问安。

2. 马利亚因受到神托付的任务而感疑惑(路1:30-34)
第二段对话:“天使对她说:‘马利亚,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路1:30-34)
这是神对马利亚个人的呼召。马利亚因为受到挑战,所以要求澄清疑惑。
这是圣经典型的“呼召叙述文”。历世历代神呼召祂所拣选的仆人时,都要求他们凭信心、顺服地委身,去完成神托付给他们的使命!
马利亚在神面前蒙恩得到特殊的地位,就是要成为神儿子的母亲(路1:30-31)。“蒙大恩”的意思不只是“神施恩惠”,而且是“人在神面前得蒙恩”。第30节的“恩惠”一词,是形容她以后要有的职位。这也就是她被召的原因。被召者蒙恩,是因为神的应许(路1:31-33)和神主权的拣选,而不是因为这人的好坏。
“耶稣”(路1:31)是希伯来文“约书亚”的希腊名字,意思是“耶和华帮助”或者“耶和华拯救”。基督降世为人,是因为神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太1:21)。耶稣的身份是“至高者的儿子”(路1:32上)。“至高者”的称呼在旧约及新约是常常用来称呼神的。因此,“至高者的儿子”这个称号有两个意义:第一,是指三位一体神的第二位,即是圣子;第二,是指降生于人类历史中的弥赛亚。耶稣的使命是作神国的王。路1:32下提到的“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的“位”是指王位,在旧约圣经中,这王位已经应许赐给大卫的后裔弥赛亚(撒下7:13、17;诗2:6-7,89:26-27;赛9:6-7)。虽然基督作为中保的角色有一天要结束(林前15:24-28),但圣父与圣子的国度是直到永远的(路1:33下)。
马利亚的童女身分、大卫家王位的延续、神与人同在的宣告,这一切都指向神在旧约所应许的应验;而这应许是要应验在马利亚身上。
如果我们是马利亚,她当时的心情会是怎样的呢?要未婚生子吗?不可能吧!
2.1. 申22:23-24:“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你们就要把这二人带到本城门,用石头打死-女子是因为虽在城里却没有喊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2. 在当时的犹太人社会,少女未婚怀孕,是会受到社区人士所排斥,甚至要按照摩西律法的规定,被人用石头打死。
2.3. 其后的经文也讲到,即使马利亚的未婚夫约瑟是一个义人,也有疑惑。约瑟当时是想暗暗地休了马利亚的。
2.4. 不单在生孩子那一刻,而且在孩子长大的过程中,别人仍有可能在她背后说闲话,她一生就要背负着未婚生子的恶名。
不过,我们看看马利亚有什么反应?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这是一个生理上的问题。她说自己“没有出嫁”,是指她至今仍未与男人同房。她仍然是个“处女”。
马利亚没有推搪或拒绝神借着天使宣告的任命,她只是希望天使澄清这个计划的执行方式。对她来说,这是一项信心的大挑战!

3. 马利亚因相信神话语满有能力而愿献身(路1:35-38)
第三段对话:“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况且你的亲戚以利沙伯,在年老的时候也怀了男胎,就是那素来称为不生育的,现在有孕六个月了。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马利亚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离开她去了。”(路1: 35-38)
对于马利亚的问题:“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路1:34),天使引导童女去思考圣灵的能力,为要使她能平安地降服在神的带领之下。
首先,这事需要神直接的参与。“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路1:35上)是一件超乎平常的工作,绝对不是用自然的方式成就的。
第二,这事将在隐秘之下作成。“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路1:35中)。“荫庇”是一个很恰当的喻象,比喻神对祂子民的保护和防卫。
一个因果律:天使的解释证实神的话语满有能力;神的话语能够呼召人以顺服委身去回应神。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去思想:神的主权和能力,以及人因信而顺服的回应。
神要求人的信心接受挑战,要求马利亚相信神的主权和能力及神的应许。天使给马利亚两方面的鼓励:首先,一个年老并素来不生育的以利沙伯,变得能怀孕的证据。其次,天使鼓励马利亚要相信神话语永恒常存的能力。“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可译作:“在神没有难成(不能)的事”;呼应创18:14撒拉年老生子的事。(创18:14)
路1:38,马利亚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情愿”加上“成就”就等于“降服”。马利亚没有与神争论,反而节制自己,降服在神面前,全心遵从神的旨意。这就是信心真正的表现。
由于马利亚对神的信心,她因此得到世上最大的恩惠。这“恩惠”可用以利沙伯的一句话来代表,马利亚成了“我主的母”(路1:43),在神的救赎历史中占有特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