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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5:1-16

三、福音的诠释

约翰福音是一卷福音主题最明确的书。不过约翰福音并不用福音这个词,而是用“生命”或是“永生”来表达福音,如开头所说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在约翰福音的结论中则这样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这卷书由“生命在神儿子里”为开始,用“得生命”作结束;显然人“得神儿子的生命”就是约翰所说的福音,也是这一卷书的目的。

1. 律法、传统与福音

约翰如何表达这“生命福音”的信息呢?用对话的方式,就是和他要传福音的三类对象对话,故约翰福音的文字形式多是一问一答的方式。当然,这些问句不一定是人的请教,如尼哥底母,也包含了许多质疑的挑战,甚至神迹也是约翰用来对话的一种方式。

那么,约翰尝试和哪三种人对话呢?即活在律法并传统束缚中的犹太人、寻道者,以及属神的人。整体而言,约翰福音中律法一词一共出现过十五次,摩西一词出现过十三次,而且多是分布在主和犹太人的对话中。此外,祖宗和亚伯拉罕在约翰福音分别出现七次和十一次,显然是代表犹太人(或撒马利亚人)的传统。就犹太人来说,律法和传统已经成为他们信仰生活的两根支柱,是牢不可破的,也不容有任何质疑、触犯的。就如以下这几处经文所透露出来的意味:

“我们的祖宗雅各将这井留给我们,他自己和儿子并牲畜也都喝这井里的水,难道你比他还大吗?”(约4:12)
“他们又说:‘你行什么神迹,叫我们看见就信你;你到底做什么事呢?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说:“他从天上赐下粮来给他们吃。”’”(约6:30-31)
“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约8:39)
“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约8:53)

由这些对话可以看见,犹太人或撒马利亚人原本的捆绑就是传统,而传统的代表就是祖宗。若对传统不敬就是对祖宗不敬,祖宗似乎成了他们心中“最大的”,近乎等同于神的地位。事实上把传统当作牢不可破的信仰,不仅是犹太人的问题,也是当今世界各个民族所共有的问题。在过去的几百年,基督教和中国人祭祖的观念起了严重的冲突,造成福音极大的拦阻,特别是在台湾的客家族群当中。至今多数客家人仍相当排斥基督教,认为基督教不讲孝道,那个关键就在于不拜祖宗之故。

福音为何那么难进入穆斯林的世界?不是真理的问题,而是传统的问题。若是把宗教和传统挂钩,那么,这个宗教基本上就在这个民族落根了,福音想突破这个障碍是难上加难,非借着圣灵的大能难以成事。

所以福音的最大阻碍不是无神论,乃是传统。耶稣曾这样指明犹太人的问题:“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做许多这样的事。”(可7:13)为什么要质疑传统呢?传统完全不好吗?若是没有传统,人类岂不是如失根的树吗?当然传统有正面的功能,比如圣经中以色列人的家谱,就代表了传统的延续和传承,但是传统仍然是有限的,也可能是错误的。若是把传统无限上纲,就看不见其有限性了。可叹,今天多少人的眼光、理智,仍然被传统的残子给蒙蔽,看不见福音的宝贵,徒然失去蒙恩的机会,如这些法利赛人一样。

2. 生命瘫了

不论是律法还是传统,显然都有一个无法跨越的难处,就是生命的问题。试看这个瘫子,他病了三十八年,他活在严格奉行律法的犹太人中,他们依着律法和传统按时守节,但是对这个病人来说,这些东西对他毫无帮助,一年又一年地过去,他仍然是瘫在那里。传统有诸多的规矩,但是都无法在他身上产生任何的果效,看起来他天天守安息日(没有办法做工),但是他天天没有安息,心灵的痛苦一直不断地啃噬他的安息。这个病人瘫了三十八年,正显明了律法和传统的有限性。

进一步,我们需要思考约翰记述这个神迹的意义。前面讲过,约翰福音是要用生命之道来和传统、律法对话。那么,这个瘫了的病人所呈现的实质意义是什么呢?生命的瘫痪!约翰的主题,不是要和我们讨论耶稣的能力能够医治一个身体瘫痪的病人,乃是要和我们讨论耶稣怎样医治一个生命的瘫子。就如这一章接下来的一些对话: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5:21)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5-26)
“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39-40)

约5章在耶稣行完这个神迹之后,就进入生命的对话(19-47节),这是约翰福音的惯用模式,用后续的对话来诠释前面的事件或是神迹,例如约6、8、9章皆是如此。本章后半段生命的对话,正是顺着这样的信息发展:死人“起来”──子在自己“有生命”──子叫人“得生命”(参上列经文)。若归纳得更简单一点,这些对话主要是顺着三件事发展:“起来”、“有生命”、“得生命”。

由结构的对应来看,父叫“死人起来”就是对应“瘫子的起来”。在原文圣经中,这两个“起来”用的是同一个动词(egeiro),彼此之间有很清楚的对应意味。但这个起来的目的,是叫人“可以活着”(21节),若人一直瘫在那里,活着也如同死了。

“有生命”是指明耶稣基督有生命(26节):死了的人若要活(就是起来),那个出路在于耶稣基督,因祂“有生命”。

“得生命”是指耶稣基督可以叫人得生命(40节),祂不仅有,也可叫人得。这个对话的发展岂不正诠释了瘫子起来这神迹的生命意义吗?

在这里必须补充解释的是,或许有人以为在耶稣的对话中提到审判和死人复活,所以这个“活着”应是指将来的死人复活。的确有几处经文是指向末日的复活和审判,例如27-29节即是。但是末日的复活却是从眼前的“得生命”开始,先要从灵性的死人变为活人,人子当下的工作就是“叫死人起来成为活人”,惟有这些已经出死入生的活人,才能在基督的复活里有分。就如21和25节所说的: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耶稣说“现在就是”,显然祂指的是眼前祂所作的工作,而作在这三十八年瘫子身上的工作,就是耶稣可以叫一个死人起来活着的见证。

一言以蔽之,约翰记述这个神迹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我们看见耶稣基督是“生命的主”。固然,祂的大能足以医治一个三十八年的瘫子,但是一个瘫子虽然好了,有一天他可能还会生病、还会犯罪,也可能遭遇的病更加厉害(14节)。只有当一个人得着那位生命的主,他的生命才能完全的被改变(这改变如同出死入生),不仅被改变,而且有永生。

但是一个人在愿意寻求生命改变之前,基本上就如一个瘫子一样,而改变就如瘫子起来。前面我们解释过,先知以赛亚所宣告弥赛亚的工作:“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沙漠必有河涌流。”(赛35:6)并非聚焦在生理上的残缺,而是聚焦在生命的残缺(和下文对应)。而圣经中瘸子的用法,是包含了不能走路的瘫子。

哪些人的生命瘫了呢?若是看看自己和罪恶的奋斗史就知道,世人都是瘫了的人,因为每当人要和罪恶抗争,就会发现自己是一头斗败的狮子;虽然知道,也会思考、分析,并能说得头头是道,但就是行不出来。虽觉得自己勇猛如狮,但是在罪面前却是软弱无力,要胜罪,胜不过;要行善,行不出。那位自律严谨、从小遵行法利赛人条规的保罗,在和罪恶抗争之后的心得是: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

人面对罪所表现的软弱无力,连勇猛无比的拿破仑也只能说:“谁能胜过自己,便是英雄。”这种生命的无力感,实是许多人在罪恶中挣扎的痛苦经历。

3. 虚幻的宗教寄托

现在再来看看约5章背景中的几件事。耶稣在犹太人的一个节期上耶路撒冷。节期就是犹太人的传统,不论是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虽起于律法的定规,但在某种层面上,也加上了许多传统的内涵。例如在住棚节时,有祭司要下西罗亚池去打水,然后将水浇在祭坛的周围。笔者在去年访问以色列的时候,适逢他们的住棚节,看见种种的新定规(传统的延伸),真是令人眼花撩乱。之后,耶稣特别选定安息日那一天医治这个瘫子。安息日除了是十诫中的一条之外,也添加了许多过去拉比们留下来的传统,像是安息日不可以治病、不可以生火、不可以收割等等,神设定安息日的意义,早就在传统的延续中变了质。因此,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2:27)到了今日,犹太人对安息日的规矩更是繁复,不可以开车、不可以用手去触摸电灯的开关等等,真不知道安息日是真安息,还是重担?是释放,还是束缚?规矩虽多,但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是,这些“传统”对这个瘫子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论是节庆也好、安息日也好,他既无法享受节庆的欢乐,也无法享受心灵的安息,他的现状是瘫痪,他的眼目仍然必须专注在水动的传说上;除非他的生命被改变,他的病得着医治,那么这些日子对他来说是毫无意义。约翰实在不需要指明那个节期是逾越节还是住棚节,因为这对瘫子来说都是一样的;不论是哪一个节,这些节庆的规矩都不能改变他的现状也是一样的。所以约翰不需要指明主是哪一个节期上耶路撒冷去,免得信息的焦点被模糊了。其次是关于毕士大池的传说,说这些传说是虚无缥渺的,绝不为过。让人把希望寄托在那小于万分之一的假希望上,岂是圣经一贯的启示?只有最先下去的人得医治,根本是在作弄人,而不是在释放人,因为那最先下去的,必定是眼不瞎、脚不瘸的轻病者,这样的人或许只给他一点的安慰剂,也能够叫他觉得自己好了;反而是那些重病的,如瘫了的、瞎眼的、血气枯干的,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轻病的人先跳下去,自己却等待着无数次“下一次”的水动。

根据背景的介绍,这个传说是从异教的信仰中来的。然而对这些绝望的病人而言,任何一点的希望,都足以让他们趋之若鹜,即使这些传说是人所杜撰,相信的也甘之如饴,因为可以给他们绝望的心情带来些微的支撑。若是连这一点点的支撑都没有了,许多人的痛苦将更难熬得下去!为何有许多的庙宇香火鼎盛?也是同样的道理。

身体的病痛借着人的自我力量或是借助外力(如宗教、传统……)的帮助,或有一些果效,然而,生命的无力感要借着什么来得医治呢?借律法吗?律法不会给你任何的力量,只会加深你的罪疚感。保罗说得好,律法只会叫人知罪,而不能叫人离罪;律法可以显明人的罪,却无法为人带来医治。所以无论是律法、传统,对生命的瘫者都是一条走不通的路,更不要说是那些虚无缥渺的传说了。

4. 脱离瘫痪的困境

相信很多人都有生命无力感的经验,烟要戒,戒不掉;赌要弃,弃不掉;酒要离,离不开……虽然道理讲得好听,但是脱不掉就是脱不掉。透过这生命的对话,耶稣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1、24)死人就是指完全失去力量的人,这位生命的主,祂就是生命的医治者,祂能叫死人“起来”,使信靠的人得以脱离“生命的无力感”,就如这个三十八年的瘫子脱离他的瘫痪一样。

先母在信主以先,烟、酒、牌是生活中弃不掉的习惯,奇妙的是信主之后,一夜之间,这些恶习离她而去。我只能赞叹这是基督生命的大能,救了一个相信的人。由此看来,福音不是一种道德的规劝,那是教育和宗教的工作;也不是律法的规范,那只是徒然使人有关于罪的知识,甚至有人借用律法的知识从事更高的犯罪;福音更不是基督徒创造出来的传说,使人多一种心灵的寄托。福音乃是神的大能,显在人生命中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