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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约5:1-16

“耶和华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责备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惩罚我!耶和华啊,求你可怜我,因为我软弱。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因为我的骨头发战。我心也大大地惊惶。耶和华啊,你要到几时才救我呢?耶和华啊,求你转回搭救我!因你的慈爱拯救我。因为,在死地无人记念你,在阴间有谁称谢你?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湿透。我因忧愁眼睛干瘪,又因我一切的敌人眼睛昏花。”(诗6:1-7)

勇者如大卫,在面对自己生命的真实光景时,向神呼求:“耶和华啊,求你可怜我,因为我软弱。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因为我的骨头发战。”敬虔者如保罗,在生命的善恶中挣扎时,忍不住呼喊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若这两位属灵的伟人尚且如此,平凡如你我者,若说自己是一个刚强人,那可能是对自己以及罪恶的权势认识不深的缘故。

在耶稣的行踪中,四福音的作者特别细述了两个瘫子得医治的神迹:分别是病了三十八年的瘫子,以及四人抬着瘫子得主医治的神迹。“瘫子”就生理的状态而言,就是“身体的软弱”,或是失去了身体的力量──要走,走不动;要起,起不来。

比较特别的是,在这两个神迹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作者的弦外之音。在约5章,主医治那瘫了三十八年的病人之后,特别带进了一段生命的对话。至于四人抬瘫子得医治的神迹,耶稣在医治之前,讲了惟一的一次“小子,你的罪赦了。”(可2:5)这两个神迹只是单纯的彰显异能,抑或圣经借着这些神迹启示我们,如何从生命的软弱中脱困,这正是以下两节所要讨论的重点。

三十八年的瘫子起来

约5:1-16:“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里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有古卷加:等候水动;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吧。”’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什么人?’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他在安息日做了这事。”

若说“瘫痪”是一个可怕的梦魇,那么瘫了三十八年更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若说瘫了的人突然可以起来行走是一个大惊奇,那么瘫了三十八年的人突然可以起来行走,那更是惊奇中的惊奇。约5章就记着这么一个让人大为惊奇的神迹。这个令人惊奇的神迹,到底要向我们说明什么呢?

一、经文背景分析

1. 主题性明确的一卷书

要理解这段经文,首先对约翰福音的概略认识是免不了的。约翰福音在四卷福音书中是主题最明确的一卷书,而其主题显然又和“生命之道”有关系。在全卷书中,生命(zoe)这个词一共出现三十六次,其动词“活”(zao),则出现十七次之多。就如约翰福音的结尾所说的,“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20:31)所以“生命”可以说是约翰福音最关切的一件事,而耶稣基督来,也是为了要叫人得生命(约10:10),这是读约翰福音时最基本的认识。

现在我们来看约翰福音的发展。在约4章经文的末了,约翰记述了耶稣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个神迹──医治大臣的儿子(约4:46-54)。可是他并未紧接着叙述耶稣在加利利所行的其他神迹,而是将镜头直接转向耶路撒冷的毕士大池旁,经文说:“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1节)这两个神迹一北一南,一在加利利,一在耶路撒冷,不论是在地点或是时间上,都是一个极大的跳跃。为什么约翰略过许多耶稣的神迹或是教导,直接进入毕士大池旁的神迹?这一方面说明了约翰福音的内容是主题性的,所以他略过了所有和主题无关的叙述;同时也说明了5章的这个场景是约翰刻意切进来的,好使经文的焦点清楚。在这个神迹的开始,约翰很清楚的标示了关于背景的两件事──犹太人的一个节期和毕士大池,一个是关于时间,一个是地点。

2. 故事背景的困惑

不论是约翰福音的注释书,或是读约翰福音的人,多对背景中的这两件事有点困惑。第一,1节的“犹太人的节期”到底是什么节?其次,毕士大池的传说是怎么来的?似乎约翰想要透过这两个背景说些什么,但又叫人感觉不明确。

事实上,约翰福音在一些节期、日子等背景上的标示,一直是非常的明确,好比2章和6章的逾越节,7章的住棚节,10章的修殿节都被清楚指明节期的名字;但惟独5章的这个节期,约翰未标示,只说“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这的确有点不寻常。

再说,在这些标示清楚的节期中,读者可以发现,后续经文的发展和这节期都有紧密的关联。例如约2章中“耶稣洁净圣殿”这件事,约翰先是交代“逾越节近了”,之后主把话题引到祂自己的身体要成为真正的圣殿(约2:21)。这指明了耶稣就是逾越节的羔羊,祂的死成为神人之间的通路,就如圣殿一样。

再看7章住棚节的宣讲。住棚节是记念以色列人在旷野住帐篷的日子,旷野的行程最需要的就是水,而耶稣就在住棚节的末日,高声呼喊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7:37-38)经文显示,住棚节的意义和主的话是彼此呼应的。所以约翰把节期标示清楚有他的目的。

反之,若不特别指明节期之名,显然也有他的目的。因为若是刻意指明,读者岂不就把经文的内容和这节期一并思考了吗?所以,不特别标明就是要读的人不要从特定节期的意义来看本段经文,乃要从“普遍意义”去看。那节期的普遍意义又是什么呢?

再看一件事,这个躺在毕士大池的瘫子已经瘫痪了三十八年,对这个瘫子来说,早一天得医治固然好,晚一天也差别不大。那耶稣为什么非在一个节期再加上安息日去医治这个瘫子呢?难道是耶稣在这一天才有空吗?这个解释的理由也并不充分。显然,不论是这节期或是安息日,都是耶稣刻意挑选的日子,好使这个神迹的意义被充分显明。有一点我们可以立即确知的,就是不论是安息日或是犹太人的节期,都是他们表达敬虔的日子(对神律法的尊重);而犹太人的三大节期都是欢乐的日子,但这些欢乐对这三十八年的瘫子而言,是毫无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