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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3: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

那古老律法的十条戒命发出可怕的光芒。一些人爱律法竟然爱到如此地步。在安息日,他们一定要听律法的诵读,并带着伤心的祈求说:“主呀!怜悯我们吧,使我们的心来遵守你的律法吧!”

从律法而出的不是生命,乃是死亡;不是安慰,乃是痛苦。福音必须是纯福音,也独有福音才是纯福音。“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如果是出于行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行为就不是行为了。”

第一个重点:关于信的问题

所谓的信,就是相信那拯救人信心的那一位耶稣,并依靠耶稣得永生。

第二个重点:相信的理由

这一点是我今天早上要花时间和精力着重讲的一点。根据今天我所讲的经文,一个人信靠神的保障就是上帝的命令。这命令就是你们要“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

第一, 从消极的方面来看。

我的首个看法是,任何其他传福音的方法都是荒谬的。如果我要向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人讲──相信基督。那这个已重生的人,是已经得救的人了。那么我还要向他传基督,难道是要请他相信可以得救吗?他不已经是重生得救的人了吗?根本没有这样的必要性而且荒唐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