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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是贞洁的约

玛2:11中神藉玛拉基先知指责以色列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所以信主的人都成为圣洁,在婚姻上也不要用世俗人的看法去看待。所谓的“亵渎”,意指将圣洁变成世俗,就也正好是魔鬼的工作,以破坏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婚盟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婚盟的破坏,造成各种家庭问题,使社会问题丛生。

现代有不少人不能接受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神为人订立的婚盟是一男一女,一生之久的,神会在婚盟当中为夫妇作见证(玛2:14)。英国人路易士指出基督徒要在结婚后彻底忠于伴侣,就得禁欲;这些都不为现代人所接受──“贞洁”是基督徒最不受欢迎的美德。未婚怀孕在现代人看来是可喜的事,而非值得羞耻;婚外情不会影响一个人的声誉。在后现代的西方社会,基督徒的婚姻成了个人幸福的剥夺者,家庭制度不再是单一的,而是可以有其他组合:一男一男、一女一女;一男一女。一生之久的婚姻制度也不是唯一的婚姻制度。今日,婚外情和奸淫都变成不是罪,甚至可喜;其实这种种都亵渎了耶和华的圣洁,忽略了神,是可怕的罪。

现代人反对、漠视,甚至与神设立的婚姻制度敌对,认为可随便废掉神的婚姻制度、可以将神在当中抹煞。其实,这正如跳伞的人声称自己不信有地心吸力和不用降落伞一样,后果是严重的。神设立的的各种律法,是个人属灵生命的原则,不可随便废弃、取消──神设立的家庭和婚姻在社会上是绝对的,欲废掉它们只会自食其果。神的话语是永远坚定的,像自然定律一样不可能被否定。保罗说:“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加6:7);意欲取消神所订立的原则,就是轻慢神。婚姻制度是神所命定的,祂必然成就。“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6:9);犯罪的人,最终会自食其果,因为神的惩罚往往就是人本身的罪惩罚他。正如爱斯基摩人将刀埋在结冰的动物的血中,让狼自己割伤舌头,饮自己的血致死。这种“罪中之乐”往往使人面对严重的后果。婚约是神所命定的,故要小心进入婚姻关系、婚姻的约。

选择配偶,特别对当今年青人而言是重要的,这是持守神的婚约的开始。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说婚姻单从情欲发展出来,如同跳蚤。婚姻应要从“服务”为出发点。现在有不少人结婚是因为要脱离不快乐的家庭、或是摆脱贫穷;不想结婚的人则因为不想养育孩子,降低生活水准,这些都不是正当的结婚动机。正当的结婚动机,是欲建立荣神益人的婚姻和家庭。约书亚宣称:“我和我家必定事奉耶和华”(书24:15);缔结婚盟,为的是要事奉神。

结婚也为了社会的安定繁荣。父母要装备下一代,这需要基督徒在婚姻和家庭也有好的见证。

我们要经常为配偶和儿女祷告。若果上帝要一个人守独身,必定有其他恩赐,勉强结婚只会比独身更凄惨;要接受神安排,如没有结婚对象,亦应接受。

年青人找结婚对象要从自己入手。我们都想要完美的丈夫、完美的太太;但只有完美的人才有资格找完美的丈夫或太太。若要达成这个期望,首先要寻求自己的完美。

找配偶不仅用眼睛,也要用耳朵。多和结婚对象倾谈,一、两次后他会将心里所有都讲出来。要认识他,看他是否值得一世一起生活。与其用眼睛,不如多用耳朵。

二、婚姻是“二人成为一体”的体验

婚姻制度除了是一个圣洁的约,也是一个二人成为一体的体验,需要夫妇两人的实践和成全。玛拉基先知提醒以色列人,神的灵有余力可造多人,但因为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单造一人(玛2:15);这和创世记记述的原初的婚姻制度呼应:“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1. 离开父母

圣经中讲到人结婚后要离开父母,有四个意义:第一,这代表人已成长,要过独立生活,不需再倚靠父母供养;第二,这不是情感关系的离开,而是让人“养子方知父母恩”,使他们更懂得欣赏父母;第三,结婚后和配偶的关系要比和父母的关系更深厚,遇事要多跟配偶商量(当然也可和父母商量)。跟配偶的关系要超越跟父母的关系;第四,结婚代表人的品格已成熟。圣经要求一个进入婚姻关系的人品格成熟、不再自私。不成熟的人为自己而活,只求自己拥有,自我享受,不理别人需要、死活,不懂体贴、关怀别人的感受,这样的人没资格进入婚姻生活。

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自私自利的“旧我”的坟墓。我们再结婚前先要“离婚”:和自私自利的旧我离婚。不然的话,不可能有成熟的婚姻,会出现问题。传统的婚制度从来没有失败,只有失败的夫妇。

2. 与妻子联合

“联合”在圣经里是一个强烈的字眼。将婚姻强烈的联合起来,是圣经教导的委身、真诚的爱──这是神的爱。玛1章已开始呼吁以色列人要回归到神的爱,效法神的决定、行动──意志上的爱,将好处给配偶,为对方舍己、爱到底:正如上帝不断寻找那些得罪祂的子民。

神命令每个丈夫都有一个责任,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4‐25)。当妻子的,要因丈夫的爱,自愿的顺服丈夫。这是相互的爱,没有“大男人主义”在当中。不是要妻子听丈夫的命令,而是相互用委身、真诚的爱去珍惜、关心对方。现代人的爱情讲“有感觉”(俗语所谓的“有feel”)、“触电”、文明的爱要大方、离婚后仍是朋友,要自由,无拘无束。但这是自私的爱、破坏婚姻的爱!神设立的婚姻制度是一生之久的,是要持守的,这是出于基督在十字架上买赎的爱,我们本不值得,是神用意志将大于全人的爱给我们。是以维持婚姻的爱需要实践:愈懂得立志爱对方,对方愈爱你,她/他也
愈可爱。

一位妇人曾要她的婚姻辅导员如何在离婚时让她的丈夫痛苦,重重的伤害他,辅导员便教她比平时更善待丈夫,然后突然要和他离婚。后来,妇人竟由恨她的丈夫变成爱她的丈夫。因为她学懂了委身的爱──不管对方如何,都将最好的给对方。学习圣经委身的爱,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基督徒也是悔改的罪人,故要求神让我们有委身的爱去维系婚姻。神设计的一定是最好的。一生一世、一男一女的婚姻为人带来最大的幸福,是丰盛的源头。

一个和谐家庭对人有着很大程度的积极影响。根据专门统计,大部分犯罪作恶的人都来自破碎的家庭──60%的强奸犯、75%的年青杀人犯是来自没有父亲的家庭;而成功人士的背后,则往往有和谐的家庭。不少美国的百万富翁都有美满的婚姻和家庭。所以,维持家庭和婚姻生活的和谐是极重要的,是成功事业的基础。圣经的婚姻制度对人而言是最好的,乃回归到丰盛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