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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在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路得记2:3-12的内容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路得记2:3-12讲述路得在波阿斯田里拾麦穗的故事。

路得在异国他乡安了身,不是依赖拿俄米,也不是静静等候好运的降临,而是主动出击。她勇敢地面对自己的贫困,并外出努力工作来获取所需。而当路得到田间工作,神就供应她一切的所需。亲爱的听众朋友,如果你正在等待着神的供给,请你试想一下:或许神也正在期待你迈出第一步,以显明你所需的是多么的重要。

路得的工作性质虽然是属于奴隶性的,且很疲劳,甚至可以说是十分卑贱的,但她却忠心耿耿地去做。亲爱的听众朋友,当你所承担的任务超越你的能力范围时,你会怎样面对呢?你可能只胜任目前的工作,也可能神要你去完成一项新的任务,或许要你像路得所经历的那样,试验你开拓一项新领域所具备的素质。

路得的一生展现了她那令人钦佩的素质:刻苦、仁爱、和蔼、忠诚和勇敢。由于路得始终如一地保持了这些美德,她赢得了极好的声誉。而且,无论何时何地,路得的这种品质总是保持不变。

亲爱的听众朋友,人们对你的评价是通过观察你在社会上、在家里,以及在教会中的工作表现而作出的。如果你不被周围的人和环境左右,而是按自己的信仰去生活的话,你就能赢得好的声誉。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路得记2章剩下的内容。

路得记2:13记载:“路得说:‘我主啊,愿在你眼前蒙恩。我虽然不及你的一个使女,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

神开路得的心眼,看见在波阿斯的那块田里所有的人都比路得大,所有的人都能帮助路得,她实在不及任何一个使女,因为那些使女只要把麦穗留点在地上,就足以成全她脱离贫乏。今天,主也要让我们看见,我们比众圣徒最小的还要小,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3:8所记载的那样:“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然而他还赐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每一个弟兄姊妹都能帮助我们。今天,我们之所以丰富,乃因为基督的身体(即教会)是丰富的,神的儿女必不缺乏。

路得记2:14记载:“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对路得说:‘你到这里来吃饼,将饼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

波阿斯对路得的印象很好。现在他邀请路得一起吃午餐了。“醋”是将葡萄汁与油拌在一起的调料,味道新鲜,且具有恢复体力的效果,对工人而言是极好的调料。“烘了的穗子”,指的是炒麦粒。在收割时节,人们用篝火或者铁板炒尚未成熟的麦粒,以此代饼而食。

波阿斯对路得倾心不已,要尽一切努力娶她为妻。可是他们中间有一个大障碍。

路得记2:15-16记载:“她起来又拾取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

波阿斯甚至吩咐工人,说:“你们要对路得好一点,让她在禾捆中拾取麦穗。”

穷人想从禾捆上摘取好的谷子,所以麦田的主人必须让拾穗的人走在采收工人的后面,只能拣拾,不能摘取。但波阿斯却吩咐仆人,说:“让她到你们采收的地方拾穗。”波阿斯懂律法。他指示工人,如果禾捆掉在地上,不要回头捡起来,他甚至说:“如果发现路得跟在你们后面,没有别人的时候,你们要故意掉一些禾捆在地上给她,你们不可以回头捡掉下的禾捆,那是她的了。”

路得记2:17记载:“这样,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直到晚上,将所拾取的打了,约有一伊法大麦。”

一伊法大麦大约相当于二十二公升(即十二斗左右),这对一个年轻的寡妇来说是很多的了。

路得记2:18-19记载:“她就把所拾取的带进城去给婆婆看,又把她吃饱了所剩的给了婆婆。婆婆问她说:‘你今日在哪里拾取麦穗,在哪里作工呢?愿那顾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诉婆婆说:‘我今日在一个名叫波阿斯的人那里做工。’”

路得带着丰盛的成果回家,拿俄米说:“从来没见过拾穗的能拾到这么多!你今天到谁的田里啊?有人对你特别体恤呢。”于是路得把整天的经过告诉了婆婆拿俄米。这时候,路得还不知道波阿斯是什么人,但拿俄米知道。

路得记2:20记载:“拿俄米对儿妇说:‘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说:‘那是我们本族的人,是一个至近的亲属。’”

“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关于这句的主语“他”是指神还是波阿斯,学术上对此众说纷纭。比如,有些学者认为“他”是指波阿斯。但也有学者则认为,“他”指的是神,因为,从希伯来原文的文脉上来看,把“他”看作神更合理,“恩待”是双重受词,与耶和华神的赐福相关,在路得记这卷书中,拿俄米颂赞不断施恩典的神。

“至近的亲属”,就是“可以代赎的至近亲属”。这是律法第二个很奇特的规定。在我们现行的法律规章里,没有这种条文。不过这是神眷顾选民的恩典。神对土地、百姓都有律法。对当时和当地,摩西律法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制度。路得的确走进了对的田地,因为主人是一位至近的亲属。在路得记,作者告诉我们“代赎的至近亲属”是怎么运作的,让我们认识“代赎的至近亲属”的律法,以及前面提到另外两个奇特的律例。神要眷顾穷人,这很特别。神允许穷人进入麦田或是葡萄园,跟在采收工人后面拾取掉在地上的麦穗或者葡萄。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方法,因为掉下来的很多。神给穷人工作的机会,在眷顾他们的同时,也给了他们尊严。“代赎的至近亲属”的运作记载在利未记25章。只有在和土地、个人或寡妇有关的情况下,可以运用这条律法。波阿斯是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亲戚。我猜以利米勒和波阿斯的父亲大概是亲兄弟或表兄弟,所以他们应该是堂兄弟、或是表亲。因此,拿俄米告诉路得,波阿斯是可以代赎的至近亲属。

(“赎回”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看这个律法和土地的关系。)利未记25:23-24记载:“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神怎么让人把地赎回呢?利未记25:25记载:“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国人说;下同)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这是有关土地“代赎的至近亲属”所当作的事。让我们再看这条律法是怎么运作的。以色列百姓进入迦南地之后,神把应许之地赐给他们;这块土地是属于他们的。但只有在对神忠心时,这块地才属于他们。他们若背弃神,神就把他们赶走。神说:“这地是我的。但我让你们能永远地拥有这块地。”神把这块地归在他们名下,直到今天,这块地还在他们的名下。神按着支派,把他们分别安置在迦南地。各个支派有专属的土地。如果你的圣经后面有地图,你就看到各个支派土地分配的情形。每一支派的每一家都有一块自己的土地,选民永远不可以放弃自己的土地。万一家道没落了,也许有两、三年的收成不好。(由于选民对神不忠诚,所以时有饥荒。)这时选民不得不放出自家的土地,他可以将土地抵押给一位有钱的邻居,但顶多只能抵押五十年。到了禧年的时候,所有的抵押都要撤销,土地也要归还原来的主人。这个律法是为了保护土地所有权。但在两个禧年之间,也许在第一个禧年时,这人已经迈入中年,到第二个禧年时,他已经死了。在他有生之年没法子拿回自己抵押的产业,他的儿子可以取回来。又比方他有一个有钱的亲戚很同情他,要帮助他,又还没有到禧年,这位亲戚可以为他付清抵押的款项,让土地回归原主。在禧年的时候,不论谁代赎,他要补偿地上所有的产物。这是神的方法。有这样一位代赎者是一大福气。这个代赎的法则不但适用在产业上,也可以用在人的身上。利未记25:47-49记载:“住在你那里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渐渐富足,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赎他。他自己若渐渐富足,也可以自赎。”一个人如果遭到大灾难,不但失去所有的产业,又碰到饥荒,家有老小,迫不得已只好卖身为奴,维持生计。到了禧年他才能摆脱奴隶的身分。如果他在禧年卖身,就得再等四十九年才能恢复自由,说不定时候未到他就死了。但是如果他有一位富有的亲戚带着钱说“我不能让我的侄儿作奴隶” ,并愿意为他付上赎金,这个亲戚就把这个人赎回,恢复他的自由身。“代赎的至近亲属”,让人联想到主耶稣基督,他是我们“代赎的至近亲属”。新约圣经所表达的救赎意义是:主耶稣付上赎价之后,可以使罪人获得完全的自由,不再受到罪的捆绑。基督受死不但救赎人类,也救赎整个世界。终有一天,这个世界也要从败坏的捆绑中得到拯救,到时候,神要赐下新天新地,这是神救赎计划的一部分。圣经中惟一有关“代赎的至近亲属”的例子就是波阿斯,这启示了救赎所彰显的爱。波阿斯有资格成为代赎的至近亲属,但他没有义务一定要这么作。另外还有一位至近亲属,他和拿俄米的关系更亲,这个人有机会代赎,但他拒绝了。他根本不在乎路得,但波阿斯爱路得,差别就在这里。神没有义务救赎我们。我们都是失丧的罪人,即使神不救我们,他仍然是公义、圣洁的神。但神爱我们,救恩是一个爱的故事。从摩押地来的外邦女子,和以色列的波阿斯,以最朴素的语言,向我们显明了爱的故事。

路得记2:21-23记载:“摩押女子路得说:‘他对我说:“你要紧随我的仆人拾取麦穗,直等他们收完了我的庄稼。”’拿俄米对儿妇路得说:‘女儿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见你在别人田间,这才为好。’于是路得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拾取麦穗,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路得仍与婆婆同住。”

大麦要比小麦先收割,其收割期是阳历四月中旬前后。此后,约过两个星期,就开始收割小麦。因此,这段经文所记载的事情“直到收完了大麦和小麦”,这段时间大约持续六个礼拜左右。这期间,路得谦卑而勤劳的品行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波阿斯也必观察到了路得的这些举止。因此,这段经文暗示波阿斯与路得的关系逐渐成熟,以至于最终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拿俄米是个好婆婆,她想该要插手帮帮路得和波阿斯了;波阿斯已经爱上路得了,他想为路得赎身。同样,今天,有一位爱我们的救主,是何等美好的事。

摩西律法有第三个奇特的规定。我们已经讨论过其中的两个,现在要说第三个。请看申命记25:5-9,经文是这样记载的:“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这实在是个很奇特的律法!在圣经中,路得记是惟一解释这条律法规定的书;不过我相信这个规定必定常有人用,一旦以色列有男人过世且没有子嗣,选民就会执行这个律法。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执行这项律法呢?假设有一个人住在以法莲山区,也就是今天的撒马利亚。他有好几个儿子。有一个儿子结了婚,婚后不久、还没生孩子就死了,留下寡妇。这个寡妇可以立刻要求丈夫的一位兄弟娶她。他的兄弟很难拒绝。如果他坚持不要,寡妇可以告上法庭,但这位兄弟还是不愿娶她,寡妇就可以走上前去,脱掉这位兄弟的鞋子,朝他的脸吐口水!这对那位兄弟是极大的羞辱,男人决不愿意把事情搞到这个地步。按照律法,一个没有子嗣的寡妇,身分是很特殊的。这个律法彻底改变了寡妇的地位,她可以要求丈夫的一位兄弟娶她,这是寡妇对去世的丈夫应尽的责任。我相信这个律法使得家庭可以紧密地联合。这个律法是神的供应,显明了神的心意:首先,神要保障妇女的权益。其次,神要保障土地所有权。神不但将巴勒斯坦赐给以色列人,神不仅划定每一个支派的土地范围,还仔细分配了每一家族所拥有的土地。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土地。有时他们可能会暂时失去土地,可是到了禧年,这些土地都会回归原主。但是如果一个寡妇嫁给家族以外的外邦人,这个外邦人就会得到土地所有权。所以神用这个律法保障了土地产权。至近的亲属娶这位寡妇,使得这份产业可以存留在家族、支派、以色列国内。从我们的角度看,这似乎是一个很怪异的律法,但是在以色列国,这样的运作是很有效的。路得是没有子嗣的寡妇,她和拿俄米很穷,显然她们拿不回拿俄米丈夫的产业。波阿斯是他们至近的亲属,因此路得绝对有权利要求波阿斯娶她。拿俄米说过,波阿斯是可以代赎的至近亲属。对波阿斯来说,这是件好事。只是他不方便、不能要求娶路得,必须要路得主动要求波阿斯娶她。之后我们发现,还有一位更有资格的至亲,这人和路得的关系比波阿斯还近。如果路得愿意的话,她可以要求这位至亲娶她。波阿斯不知道路得会选谁。因此波阿斯只能等候路得采取行动。路得一直没有行动,于是拿俄米插手并推波助澜,她告诉路得:“你要让波阿斯知道,你要他作你代赎的至近亲属。”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下次节目,我们将进入路得记3章的研读与查考,请大家提前预备并熟读经文。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做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