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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你好。欢迎收听《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很高兴我们又在空中见面。《穿越圣经》这个节目希望帮助每位听众能更加明白神的话语,成为遵行并传扬神话语的人。

上一次节目,我们查考与分享了约翰一书4:13-17的内容,让我们先来重温一下。

约翰一书4:13-17说:“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

读罢这段经文,或许有人会发出疑问,说:“神的灵在我里头?真的吗?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根据圣经的记载,当我们相信耶稣,便已领受圣灵。圣灵的同在证明我们实在属于祂,祂也赐我们能力去爱别人。罗马书5:5说:“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马书8:9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哥林多后书1:22说:“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原文是质)。”靠着圣灵的能力去接触人,你就会更有信心了,正如保罗在罗马书8:16所说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或许还会有人惴惴不安地说:“假如审判今天就临到,我这么败坏的一个罪人,可以坦然无惧地到神面前吗?”根据圣经的启示:将来在审判的日子,所有人都要在基督面前,向祂交待自己所做过的事。身为基督徒,既然基督住在我们心中,我们便不用惧怕那一天,因为我们已蒙拯救,免了刑罚。我们倒可以期盼审判的日子快快来到,因为到那日罪恶要完全被消灭,我们可以与耶稣基督面对面相见。

约翰一书4:17凸显了爱的完全和果效。在这里,约翰教导我们:真正的爱不仅仅只停留在垂直关系上,即对神的关系上,更应当以对神的关系为基础,扩大其领域到对人的关系上,并超越抽象的逻辑或思考范畴,达到具体的相交和实践。

惟有这样,神和我们才能彼此住在里面;因此,在审判之日,圣徒才能坦然无惧来到神面前。约翰指出,“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这是审判之日能坦然无惧的秘诀。如果神不审判耶稣,那么对我们也如此。

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不是我们的爱得以完全,而是神的爱在我们身上得以完全。约翰引领我们遥望将来;那时,我们都要站在主面前。我们到时会坦然无惧、充满信心,还是会畏惧退缩?答案就是:到时我们会坦然无惧,充满信心,因为那完全的爱,已一次性将罪的问题处理妥当了。在那日,我们能够充满信心,是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主耶稣如今在天上,对祂来说,审判的事已完全解决了。祂曾经来到世上,承担了我们因犯罪而应受的惩罚。然而,祂既已完成了救赎工作,就永不再需要重提罪的问题了。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换句话说,我们的罪已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受了审判,我们可以满怀信心地高唱:“死亡与审判已成过去,在前面的是恩典与荣耀;耶稣为我承受一切波澜冲击,而冲击的力量已烟消云散。”有学者曾这样说:“对主耶稣来说,审判既已成为过去,我们也不会再被定罪了。”

约翰说:“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这里的“完全”是指“完整”的意思。身为神的儿女,既然“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如果我们爱神、爱主耶稣,因着信、与主里的弟兄姊妹彼此相爱,我们就能心安理得,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意思就是,我们会像主耶稣。圣经说,基督从死里复活,祂就是生命。那么我们也有生命。现在祂在天上,坐在神的右边为我们代求。我们在基督里,在神独生爱子里,必蒙父神悦纳。

接下来,我们继续研读与查考约翰一书4:18-5:1的内容。

约翰一书4:18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没有比惧怕更让人觉得恐怖的是,但神的儿女在审判的时候不必惧怕。当基督为你死在十字架上时,一切罪的问题都解决了。约翰说:“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如果你成天担心害怕,就不能享受救恩。喜乐是从爱来的,如果你爱主耶稣、爱神、爱主里的弟兄姊妹,惧怕就离你远去了。

这里的“惧怕”在希腊语中是指“对审判的惧怕”。爱的完全带来的第一个果效,就是在审判之日能坦然无惧;与此相反,“惧怕”是对审判和神没有坦然无惧的心,或者还心存怀疑,这表明爱还尚未完全。不过,为了避免远离神的爱或陷入更深的罪,我们必须时刻敬畏神。

我们既已认识神的爱,就不会惧怕灭亡了。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是神完全的爱,把我们的惧怕除去了。在这里,有以下几点教训需要我们留意:第一,神既差祂的独生爱子为我受死,祂的爱就是肯定的。第二,祂如今住在我里面,所以我知道祂爱我。第三,我对将来充满信心,毫无惧怕。惧怕里含有刑罚,而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那些惧怕神的人,神的爱并未能在他们的生命中工作。他们从没有到神面前来悔改,也未曾接受赦罪的恩典。

根据创世记3:8的记载,罪总是引领到惧怕。斯多亚派哲学家强调一无所惧,因为环境最终无法摧毁人的理性,但约翰在这里保证真信徒无需惧怕,却不是指着环境而说,而是特别指面对审判之日的刑罚。

约翰一书4:19说:“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

在我们不可爱的时候,神已经爱我们了。因此神配得我们爱祂。神配得我们的爱。神的羔羊配得我们所有的爱、所有的奉献、所有的服事。

在这节经文中,使徒约翰用感人的语句描述了神长阔高深,且超乎人间伦理的爱。主耶稣不仅来寻找背弃祂的人,而且背起代表羞辱和痛苦的十字架,可以说耶稣的生平本身就是爱的伟大史诗。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圣经所说的关于爱的真理:不是因为我先爱神,所以神爱我,而是因为神先爱我,所以我也不得不爱神和人。也就是说,对于已得救的圣徒而言,爱成为自然本能的行动,而不是爱或不爱的选择问题。不是不得已而行的出于勉强的爱,而是无法抑制的爱。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则的问题,我们在实际生活中虽是圣徒,但每天都会经历很难去爱的情形,正如罗马书7:15-16所记载的:“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但有一点很清楚,由于肉体的软弱而无法爱的情况,与故意找借口放弃爱的义务的情形不同。此刻,我们也应以此为鉴,重新省察一下自己到底反射出多少神的爱和光,衡量一下自己信仰的成熟程度。

约翰宣告说:“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我们爱的惟一真正原因,是神先爱我们。十诫的要求,是要人爱他的神并邻舍,但律法不能够替人带来这种爱。那么,神又怎样可以得到祂按公义所要求的爱呢?祂解决这问题的方法,就是差祂的儿子为我们受死。这样奇妙的爱,使我们的心向祂作出回应。我们说:“你既为我流血受死,从今以后我要为你而活。”

旧约也承认,神的子民必须从“神如何恩待他们”,来学习“如何对待别人”。出埃及记13:8要求以色列人说:“当那日,你要告诉你的儿子说:‘这是因耶和华在我出埃及的时候为我所行的事。”出埃及记22:21记载:“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利未记19:34说:“和你们同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并要爱他如己,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申命记10:19说:“所以你们要怜爱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不过这原则最终极的展现,就是基督的榜样。约翰一书4:10说:“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翰福音13:34记载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约翰一书4:20说:“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有古卷: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

这不是我说的,是约翰说的。约翰说,如果你说你爱神,却又恨你的弟兄,你就是说谎话的。约翰指出:“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即使在基本教义派的教会里,仍然有许多愚昧的言行和虚伪的敬拜。我们若不爱自己的弟兄,就不会真的爱神。

约翰强调,人若口口声声说爱神,却恨自己的弟兄,就是白费心机了。当我们越与主亲近,也就越会去爱其他的信徒。事实上,我们对最微小的一个门徒有多少爱,就显示我们对主有多少爱。约翰强调,如果我们不爱所看见的弟兄,就不可能爱没有看见的神。

耶稣将律法总结在两条诫命中:第一,爱神;第二,爱人。马太福音22:37-40记载:“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约翰说明这两种“爱”的一致性,爱神、爱人互为表里。爱神的人一定博爱怜恤,灵性和伦理生活是合一的。

我们所要经历的神的爱,是奇妙而强有力的。因此,这爱使我们能爱弟兄,甚至能爱仇敌。所以,成就了真实的爱,就产生真实之爱的奇迹。


约翰一书4:21说:“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这是一个命令。神没有问你,你想不想爱,或你愿不愿意爱。神说:“这是我的命令。因为我爱你们,所以你们也要爱人。”有些所谓“全职奉献”或“分别为圣”的基督徒,不认真工作,却还大言不惭,真让我感到不耐烦。除非你在生活和服事上显出你是奉献的人,否则你就没有奉献。

旧约里,神看人对不能回报者的态度,就像那些人对神的态度一样。箴言19:17说:“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申命记15:9说:“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约翰指出:“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这种谎言的愚昧,不但可以从其矛盾看出,也可以从另一个事实证实,即爱神与爱弟兄乃是同一个命令。根据马太福音22:37-40的记载,耶稣亲自这样教导。祂将申命记6:5与利未记19:18放在一起,又宣称,这是律法和先知的总纲。耶稣放在一起的,我们不能分开。此外,根据约翰一书2:5和5:3的记载,如果我们爱神,就必遵守祂的命令,而祂的命令就是要我们爱人如己。正因为如此,约翰说:“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约翰在结束4章的经文时重申,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就是:“爱神的,也当爱弟兄,”

5章是约翰一书最后一个段落。在这卷书的第一个部分,我们看到神是光。然后有很大的篇幅讲到神是爱。这卷书的最后一章,主题是神就是生命。在5:1-5,约翰讲的是基督徒要胜过世界。这里的“世界”是指“世界的体系”,也就是世上一切架构、体制,以及其中的自私、贪婪、伤痛、病态和坏到极点的罪。约翰告诉我们,神的儿女可以胜过世界。

根据约翰一书5:1-3的记载,约翰强调了信心、爱、顺从这三者间自然的联系。反过来说,没有爱和不顺从的人,就不具备真正信心。使徒约翰的这番话不是向不信者说的,而是向信徒强调爱和顺从的义务。

约翰一书5:1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神就是生命,借着从神而生的,就能得着生命。约翰指出:“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这就是得着生命、重生的途径。约翰在这里说得很清楚,凭着对主耶稣基督单纯的信心,你就能成为神的儿女,正如他在约翰福音1:12所说的:“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意思就是,当你信靠基督,并相信祂所成就的事的时候,你就是神的儿女。如果祂不是祂所说的,祂所作的工就毫无意义。我要再说,童贞女怀孕生子非常重要,这是最基本的教义。是谁为世人的罪舍命呢?一定不是普通的凡人,因为凡人本身就有罪,更别说要为世人赎罪,凡人甚至不能为自己赎罪,凡人只能死在神的审判中,与神永远隔绝。

约翰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信徒凭着信基督,才能重生。重生以后,你怎么知道自己已经重生了呢?难道有什么特别、超乎想像的经历吗?还是有灵魂出窍的体验呢?没有必要。有些人告诉我他们确实有这些经历,但那不是一般的过程。约翰强调:“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当你一信主耶稣基督,你就重生了,神就成了你的天父。祂是天父,祂是你在天上的父亲。祂若是你的天父,你是从祂而生的子女,你就会爱祂。但问题重点在于:是不是到此为止,你也会爱从祂而生的人,你会爱其他属神的儿女吗?约翰前面说过,这不是一条新的命令。约翰一书3:11记载:“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约翰福音13:35记载主耶稣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时间到了,我们先停在这里。如果你对节目中所分享的内容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你来信询问,我们很乐意为你再作说明;若是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也请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彼此记念代祷。

我们下次节目再见。愿神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