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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金句:

“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

背景:

来8:6-13,作者指出基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他指出了四个重要观点:
1. 耶稣的职任是更美的,是新约的中保,是凭更美之应许建立的(来8:6),耶稣不是旧约的执事,他乃是新约的执事,他作了新约的中保。而新约是根据神更美好的应许建立的,不是仅为人赎罪,而是要叫人得着永远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女(约1:12,3:16)。
2. 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指没有立场)寻求后约了(来8:7-9)由于前约有严重的不足之处,所以才需要“弥赛亚”来施行拯救,带进更美、更完全的新约,所以先知耶利米早预言了(耶31:31-32)。
3. 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就必快归无有了(来8:13),如今耶稣基督已将新约成全了,任何人都不必仍留在旧约中。
4. 旧约所带给人的盼望,就必快归无有了。任何有智慧要寻求主永远救恩的人,现在都应该到主耶稣基督面前去,得怜恤、蒙恩惠,承受丰盛的救恩。

经文分段:
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6-13节)
1. 这约是凭更美的应许立的(6节)
2. 这约是取代那有瑕疵的前约(7节)
3. 这约是神主动另立的新约(8-9节)
4. 这约将律法写在人的心上(10-12节)
a. 使人与神有更亲密的关系(10节)
b. 使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认识神(11节)
c. 使人得着救赎(12节)
5. 这约是“新”约(13节)

思考:来8:6说耶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这更美之约是指什么?你在这更美之约中吗?

不同译本之参考:

新译本:“但是现在耶稣得了更尊贵的职分,正好像他是更美的约的中保,这约是凭着更美的应许立的。”
吕振中译本:“基督呢(希腊文作:他)、其实基督(希腊文作:他)既已得了更优越的领礼拜职分,他就依这量度、做更好之约的中保了;这个约是凭着更好的应许按律法而立的。”
当代圣经译本:“但如今,基督得到了一个更超越的职任,正如祂担任了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是根据更美的应许所立的。”

经文解释:

1.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
“如今”(来8:6)与“若”(来8:4)对应;“所得”指“蒙受,得到”。
基督已成为大祭司“若”基督仍在地上,祂就根本没有资格作祭司(来8:4);但“如今”祂“已坐在天上”(来8:1),所以不但有资格作大祭司,而且与地上的大祭司相比,祂“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来8:6)。
这职任之所以更美,是因为“祂作更美之约的中保”(来8:6),而这约之所以更美,是因为“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8:6)。

2. 基督所得的是职任
a. “职任”是指仆役的工作;而“耶稣所得的职任”指祂所从事的工作。
b. “更美的”这个字在来1:4节翻译为“更尊贵”(和合本),是希伯来书中,诠释基督之超越的一个钥字,特别是它两次都与“更好”(better)这个字连在一起(和合本译为“更美”,来1:4节译为“远超过”),这是将新职任与旧职任,新约与旧约作为对比。
c. 这里说到耶稣基督的职任是“更美的”,英文圣经译作“但如今祂得了超越的职任”,这句话把耶稣基督与那些地上的大祭司清楚地分别出来。
耶稣的新职任就是成为新约的中保,这新约是更美之约!

思考:为什么希伯来书作者说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更尊贵、更超越的?

3. 耶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
a. “约”字希腊原文有两个意思,一为契约,一为遗嘱(来9:16-17)。
i. 希腊文译的旧约《七十士译本》用“约”字来代表两造订立的契约(书9:6;士2:2;撒上25:18)。
ii. “约”在旧约指代表两造订立的契约(书9:6;士2:2;撒上23:18)。
iii. 新约中“约”字特指神和选民间建立的一种关系。神赐人新约是本乎他的恩典,为了要拯救世人(徒3:25,7:8;罗9:4,11:27)。
新约和旧约都是出于神的主动和恩典,一切条件都是神自己列出的,人不能更改,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出24:1-8)。
b. “中保”
i. 原文的意思是“中间人、仲裁者”,就是“走到中间,站在中间,仲裁”的意思;另外,“中保”也是保证实行契约的人。
ii. 这里的中保是立约的双方的斡旋者,任务是维持立约双方彼此的交通。由于立约的一方是神,另一方是人,人这一方面总是有缺陷,所以中保的工作主要是在神面前为人尽职,同时也是神在人面前的执行者。
同样基督作神与人之间的保证人,基督作为中保的新约的履行是可信赖的,只有通过基督才能与神和好。

思考:耶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更美之约”是指新约,为何新约对比旧约是更美之约?

4. 凭应许所立的更美之约
a. 新约和旧约都是凭应许立的
i. 旧约时代,神和以色列民立约(出24:8),接纳为他的子民,若守神的诫命便得福(利18:5);但以色列人自以为义,误用了神的约(罗9:4,10:4)。
ii. 而基督降世、钉死、复活,完成了神在旧约中应许人的救赎(来4:2,9:15);人只要接受基督为主,便可以脱罪得到永远的生命。这是圣经中神和人所立的最后一个约,称为新约(路22:20);因功效比旧约更加完全,且普及全世界的人,故又称为“更美之约”。
b. 更美的新约
新约的“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因为神应许将把律法写在人心里(来8:10),能彻底解决人在神面前的难处,使人得着完全的赦免(来8:12)。这应许最初是神借着先知耶利米向即将被掳巴比伦的百姓宣告的(耶31:31-34),后来又借着先知以西结向已经被掳巴比伦的百姓重申(结11:17-20,36:24-28),最后主耶稣在最后的晚餐“另立新约”(太26:28;路22:20;林前11:25;林后3:6)。神一再应许新约的内容,证明“更美之约”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神早就定意用“更美之约”来成全神的心意。

总结:

新约之较旧约更美有三:有更美的大祭司,有更美的中保,有更美的应许,而耶稣基督是新约的中保。
1. 更美的大祭司职任,使我们得以坦然无阻的进到神面前;更美的中保职任,保证新约足以应付神人双方的需要。
2. 更美的应许带来了更美之约。神是信实的,凡祂所应许的,祂都必要作成;新约的内容,祂也必要实现在我们的身上。

思考:今天,你和我都在这更美之约中,你相信神会履行这约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