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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金句: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可能,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12:12)

背景:

罗12-15:13是保罗讲到接受福音的基督徒应该有的生活。罗12章可分为三部分:活祭的生活(罗12:1-2);教会的生活(罗12:3-13);社会的生活(罗12:14-21),从罗12:14开始,就进入整个社会,整个人群;在国家中做一个好的国民,在社会上做一个好的百姓。

1. 活祭人生
保罗教导信徒“神要借着福音,建立美善的社会”,但如何做到?首先,要有正确的心态才能立好基础,就是将自己献给神,成为活祭的人生;当活祭的心态和生活从教会影响到社会,这个社会就能成为一个美善的社会。

2. 和善人生
从罗12章到16章一共用了十二次“彼此”或者“互相”这个字,这两个字希腊文是同一个字的,就是“彼此如何,互相如何。彼此帮补,彼此同心,彼此祝福,彼此体恤,彼此同工”等等。这些“彼此”的关系,还有互相联络做肢体的“互相”的关系,一共用十二次之多。
这就是人际关系,是人和人彼此如何相待,互相如何生活。在神的旨意中,从教会一直到社会,要成为和谐的,成为美善的,一种美好人际关系的生活。

3. 不同译本
新译本:“不可以恶报恶。大家以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可能的话,总要尽你们的所能与人和睦。”
现代中文译本:“不要以恶报恶;大家看为美好的事,要踊跃去做。要尽你的全力跟大家和睦相处。”
当代中文:“不要以恶报恶。要尊重别人,众人都认为好的事,应该竭力去做。如果可能,总要尽力与人和睦相处。”
吕振中译本:“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好的﹑务要筹谋。”

思考:旧约律法中“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主要精神是什么?神希望人能“以德报怨”、“以善胜恶”,你认为这是合理的吗?你做得到吗?

经文解释:

基督徒的人生和事奉,不单在教会里,也在教会外。保罗非常关注基督徒能否与外人好好相处,并要我们保持在教外的好名声。

1. 不以恶报恶
“不要以恶报恶”:就是不要报复任何人,来自主耶稣的教导(马5:38-48“爱仇敌”的教导)。
a. 保罗也有这方面的教导,如帖前5:15:“你们要谨慎,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众人,常要追求良善。”
b. 彼得也遵循主的教导,提醒信徒如彼前3:9:“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
不以恶报恶是原则,那么如何积极作为?

2.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直接翻译是“在所有人面前做好事”或“……预先准备好在众人面前作美善的事”,有圣经学者解释为“做众人‘看为、以为、判断为’美的事”。
a. 众人
这里的“众人”不是指不信的世人,而是指教会的肢体。(可9:50:“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么叫它再咸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彼此和睦。”)耶稣教导信徒要做“使人和睦的人”(太5: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
但要注意不强求与世人和睦,因为我们必然会为主的名“被万民恨恶”(太24:9:“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
b. 留心……以为美的事
i. “留心”有“仔细思想,预先准备好,预先筹谋(吕振中译本)”的意思。
“要留心”基本意思是“事前思想”,所以有“照顾”的意思,所以“留心去行(作)”有“考量、为……着想”的意思(林后8:21:“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

思考:在所有人面前只能做好事!你同意这教导吗?在逆境难?还是顺境也很难?

保罗要信徒预先准备、筹谋、留心去作美事,什么美事?
ii. 美的事
“美”可以指外表的美,也可以表达实质的美,可指物质或道德的美,此处应指道德或灵性方面的美。
“众人以为”的意思是“在众人面前”包括信徒和非信徒,就是众人看为好的意思。
这众人看为好的事要留心去作──这事就是与人和睦!

3.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若是能行”的前提是合神心意,然后才能“与众人和睦”,去做“众人以为美的事”(17节)。
“若是能行”可以翻译为“在你们来说,若是可能”,此处可有两方面的讨论:
a. 要主动追求和睦──信徒要主动的和睦相处,非信徒不一定会按圣经的标准行事,但他们也可能同意什么是美好的事,我们若行美好的事,就当主动的去寻求与人和睦,为此向非信徒作美好的见证。
b. 不能妥协的时候──“若是能行”这话表示可能有不能行的时候,当基本信仰真理受到破坏时,当主的名受到羞辱时,便不能妥协求安。只要不违反这项基本原则,当主动权在我们这一方的时候,就是“能行”的时候。
信徒追求“若是能行,要追求和睦”,目的就是“要以众人尊崇的事为目标”(NEB版)

思考:你认为追求与众人和睦最常遇见的困难是什么?

总结: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基督徒不仅是活在神面前,也是活在众人面前,所以凡是众人以为美的事,都要思念(参腓4:8),都要筹谋着去作。
但保罗加上了两个条件:
若是能行──有的时候为了真理原则,不得不放弃礼让,基督徒追求与人和睦是有先决条件的,我们不能为着与人和睦,而牺牲真理见证或同流合污。
总要尽力而为──每个人都很独特,有人比较容易与人和睦相处,有人比较能控制自己的脾气……总要想到我们住在这不完全的世界中,自己又是不完全的人,因此必须承认自己或多或少也会给别人难处,自然也必须忍受别人给我们的难处,寻求和睦是要付代价的,肯被人占便宜,肯迁就对方的。
有冲突时,当自己的立场与众人不同,而这个大多数立场也没有不好的,我们就应该尊重别人而退让,检讨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但若落在某些正邪不能两立的处境,纵然众人都同意某一个“不正确、不美善”的立场,基督徒也只能做好事,不能做恶事。我们一生只能做好事,只有祝福,不可咒诅。用彼得的话,当我们落在各种患难、逼迫和挑战里,我们要将自己的生命交托神,但我们只有一条路,一个选择,就是“一心为善”!(彼前4:19)
基督徒所行的事,不单是众人以为美的事,并且是超过众人的标准。反过来说,众人所以为不美的事,基督徒决不该去作。

思考:有人争论说,你若“以德报怨”,那你将如何报答那些对你有恩德的人?对这样的疑问,你该如何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