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李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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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约伯与神的对话,将焦点转向人生在世的情景。(伯14:1-22)
1.1. 约伯认为人生既短又苦(伯14:1-6)
1.1.1. 人是何等软弱,日子短少而患难众多。(伯14:1)
1.1.2. 比喻人的生命如花、如影、如雇工人般,转瞬即逝(伯14:2)
1.1.3. 约伯相信神仍然是那位掌管生命的掌权者,祂定睛地看他、并且会审判他。(伯14:3)
1.1.4. 约伯认为没有一个人是没有罪的。他祈求神手下留情,向他从轻发落,并期望绝处逢生。(伯14:4-6)
1.2. 约伯认定人死决不能再复生(伯14:7-12)
1.2.1. 约伯用树木与人死后再生的盼望来作比较,他看见树被砍下,仍可再生,但人死了却不可以复生。
1.2.2. 约伯叹息当人弃绝而死之时,本身的生命就此告终,不再继续存在。
1.2.3. 约伯虽然感到生命是如此绝望,但在下文中他仍抱有绝处逢生的寄望。
1.3 约伯对生命仍有憧憬(伯14:13-17)
1.3.1. 约伯先恳求神把他留在阴间,直到祂的怒气过去,再来记念他。约伯相信在神那里仍有盼望,因为他所认识的神,怒气不会长久,当怒气转消时,他便再得盼望。(伯14:13-14)
1.3.2. 约伯仍有一个很大的矛盾与挣扎。一方面他认为神因为他的犯罪而弃绝他;另一方面,他渴望与这位神有深入的相交。(伯14:15-17)
1.4 约伯对生命悲哀(伯14:18-22)
1.4.1. 当约伯处于极度矛盾之时,又再返回苦难的环境而再次吐露自己的哀情。
1.4.2. 约伯绝望地说,因为神已定旨使人死亡,无可回避。(伯14:18-20)
1.4.3. 本来人的寄望在子孙身上,但人根本对这个也毫无把握。(伯14:21)
1.4.4. 就人本身而言,只有剩下痛苦与哀伤。(伯14:22)

2. 总括约伯对琐法的回应(伯12-14章)
2.1. 约伯的情绪进一步受到控制。
2.2. 伯6章,约伯只在痛苦中呼喊,求神响应,并且失望地认为与神辩论只会被发现自己的过失。
2.3. 约伯更大胆地向神说话,无论谁是控方,他只要求神列明他的罪,并且愿意直接来到神面前。他最终要向神争取的,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能明白是非,得知自己的错误。
2.4. 约伯对生命的体会,虽然仍有许多挣扎与矛盾,但他仍对神的信任。虽然的身心折磨极其痛苦,仍相信人死后有永生,且相信神是那位公义与慈爱的主宰,神的信心并没有减弱。

3. 在绝境中倚靠神,有绝处逢生的盼望
3.1. 有人曾经说:“人的尽头是神的开始。”意思是:当人用尽了自己的方法时,才肯放下自己的骄傲,去倚靠神的带领。
3.2. 奉主耶稣的名祷告,在神面前谦卑,将你心中的苦情及难题,向神诉说,在祷告中交托,得到满足的喜乐。(约16:24)
3.3. 神的能力远超过人的想象,深入我们的肺腑心肠,足以安慰的我们,帮助我们渡过最痛苦的时刻。

4. 以利法的第二次发言
4.1. 再次的发言,与伯4-5章他第一次发言的论点相同,但更严厉。
4.2. 内容可分为两部分
4.2.1. 第一部分是伯15:1-16,以利法针对约伯在伯12:3所说的一句话:“你们所说的,谁不知道”提出质询。
4.2.2. 第二部分是伯15:17-35。

5. 以利法直接或间接的向约伯提出质问(伯15:1-16)
5.1. 以利法指责约伯在言语上不敬畏神,约伯口中的话证明了他有罪。(伯15:1-6)
5.1.1. 约伯的朋友们最不屑于约伯否认自己有罪,所以常在对话中,有意无意地要指出约伯的罪状来。
5.1.2. 以利法认为智慧人的话应该是温和及平稳的,但约伯的话是不理性,充满暴燥及缺乏忍耐。
5.1.3. 约伯不断要与神理论,在以利法看来更是无稽,是对神不敬,更证明约伯是有罪了 。
5.2. 以利法质询约伯是否生于万有之前,是否独得智慧(伯15:7-8)
5.2.1. 以利法除了指责约伯有罪外,一连串地质询约伯的来历。
5.2.2. 以利法在伯4章,曾说自己有独特的属灵经历,但他也不敢以智慧人自居。而约伯竟然说他们的知识不及约伯,因而触怒以利法的心灵。
5.2.3. 以利法的质询当然不用约伯回答,他的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是要约伯屈服于他的见解,要约伯承认自己并非有独特的智慧。
5.3. 以利法反问约伯有什么知识是朋友所没有的(伯15:9-10)
5.3.1. 这个质问是以利法的中心思想。
5.3.2. 以利法认为在约伯的朋友中,有一些比约伯父亲还要年长的。约伯自认是比他们有智慧,是极其的侮辱。
5.3.3. 以利法认为,越年长的应越有智慧。以当时的背景,最先说话的应当是最年长的。以利法应是最有智慧的。
5.4. 以利法认为他们的话是来自神的,约伯的反应是反对神(伯15:11-13)
5.4.1. 以利法指出约伯的不是。
5.4.2. 以利法认为他们的话,是来自于神,而约伯所生的强烈反应,甚至是拒绝及反对朋友们的劝喻,反映了约伯内心对神的反对。
5.5. 以利法指出没有一人在神面前是义(伯15:14-16)
5.5.1. 以利法再论人性的脆弱。
5.5.2. 以利法再次重述他在伯4章的论点,认为即使神的圣者,也不会被神信任,更何况是有罪的人所生的,岂可得神的信靠。
5.5.3. 以利法再没有对约伯表示一点的安慰,只是不断地检视约伯话语中有错漏的地方。因为他对约伯不满,而用尖锐的话。

6. 以利法自认为是神所差来的安慰者(伯15:11),
却完全尽失安慰者的使命。
6.1. 以利法非但没有安慰约伯,反而将重担加在约伯身上。
6.2. 约伯的朋友没有设身处地站在约伯的立场看事情,只用约伯所受的来推断约伯的问题。
6.3. 约伯的朋友认定约伯因罪而要面对当受的苦果,他们务要让约伯认罪,指正他的罪。
6.4. 当一个人心存偏见的时候,便失去了客观分析的能力。

7. 反省
7.1. 留意自己的心怀意念,有否对人心存偏见。
7.2. 只说真理,只向人教诲,而没对人认同与关怀,这些教诲就没有用处,不能建立别人。
7.3. 除去成见与偏见,真正以心去聆听别人、关心别人。在朋友有难时给予适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