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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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守逾越节(申16:1-6)
1.1. 本章钥节“耶和华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申16:2、6、7、11、15、16)
1.1.1. 意义:节期必须到中央圣所举行。
1.1.2. 应用:不要用外邦的祭坛地点来敬拜(约4:23)
1.2. “亚笔月”:以色列历的正月。
亚笔,希伯来文原意是“发绿的麦穗”。
1.3. 过节即敬拜
1.4. 保罗的天天过节观(林前5:6-8)
1.4.1. “酵”在犹太文学中代表不良的影响,与腐化意义类似。
1.4.2. “诚实”:动机纯洁或诚实。
1.4.3. “真正”:真理、毫无隐藏、没有秘密。
1.5. 根据旧约记载,以色列人并不注重惯常的逾越节庆祝:
1.5.1. 第一次:出12:11。
1.5.2. 第二次(在旷野):民9:1-14。
1.5.3. 过约旦河后于吉甲举行:书5:10-13。
1.5.4. 希西家王才恢复:王下23:22-33。
1.5.5. 犹太人从巴比伦归回,重建圣殿恢复逾越节:拉6:19-22。

2. 敬拜中遗忘的欢乐元素——七七节与住棚节(申16:7-17)
2.1. “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欢乐”(申16:11、15)
2.2. 七七收获节即“五旬节”(申16:7-12)
2.2.1. 从逾越节起计的五十天,就是五旬(五个十天)。
2.2.2. 这节期在收割季节之末,是感恩欢乐的节期,百姓从各地各乡到耶路撒冷庆祝(申16;徒2:5)
2.3. 住棚节(申16:12-17)
2.3.1. 历时八天
2.3.2. 住在棚里,纪念旷野漂流。
2.3.3. 这节日是欢乐的节日。
2.4. 在崇拜中欢乐,是申命记而至整本新旧约圣经,一个重要的主题。
2.5. 按自己的力量奉献(申16:16-17)

3. 节庆后的生活(申16:18-20)
3.1. 给审判官(法官)和官长(文官)的几个基本的原则指引。
3.2. 三条规例(申16:19)
3.3. 反思领袖的榜样。

4. 生活与信仰的“三不”提醒(申16:21-17:1)
4.1. 三条针对异教崇拜的律法(申16:21-17:1)
4.2. 不要被迦南文化所同化:
4.2.1. 在翠树下设立祭坛,以树木作为木偶。
4.2.2. 用石头作成柱子代表假神。
4.2.3. 把有瑕疵的祭物献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