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陶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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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释义
1.1. 弥2:8
弥2:8“然而近来我的民兴起如仇敌,从那些安然经过不愿打仗之人身上剥去外衣。”
其实自称为神的子民,怎能算是属神的呢?他们离弃神,已经算不得是神的子民。他们是先知何西阿所取的名“罗阿米”──不是我的民。他们兴起仇敌,作奸犯科,是以色列社会不安的主要因素。他们无恶不作,才使国内没有太平。那些平民,是爱好和平、不愿打仗的人,他们受欺压,甚至被剥去外衣,为欠债而把外衣当作当头,是律法不能许可的。如果取了不还的,更使穷人在晚间陷于寒冷受冻的无助情况之中。
1.2. 弥2:9
弥2:9:“你们将我民中的妇人,从安乐家中赶出,又将我的荣耀从他们的小孩子尽行夺去。”
欺压者将妇人从家中赶出,那些妇人很可能是寡妇,她们已经需要社会的慈善救济,但是那些恶者仍不放过他们,欺凌她们,令她们陷于赤贫之中。家是唯一的地方,使她们还可栖身,是她们安憩的地方,但仍被人们赶逐出来,以致无家可归,有家也归不得。
不仅寡妇,甚至孤儿,也许他们还有一些父亲遗留的产业田地,是他们的光耀,因为这是耶和华赠予先祖的。耶和华曾说:“我怎样将你安置在儿女之中,赐给你美地,就是万国中肥美的产业”(耶3:19)。这就是“荣耀”的涵义。这也被恶者夺去,无疑犯了极重的罪。律法禁止这样不法的事。田地产业是耶和华所赐的,又是列祖遗留下来,代代相传,是最珍贵的,人人都应该珍视尊重,对寡妇孤儿更加重要,怎可任意被人抢夺?“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出22:22)。更是律法所规定的。所以这样的罪无可宽宥,更加严重了。
1.3. 弥2:10
弥2:10:“你们起来去吧,这不是你们安息之所,因为污秽使人毁灭,而且大大毁灭。”
先知的话从指责变为命令,也许他讲话的对象不再是恶者,而是其他众人,给予他们逃脱的机会,他们不需要与恶人一同灭亡。
迦南地原来是安息之所,是神所应许的。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那地因外邦人的宗教而污秽,所以他们必须被逐出。现在玷污这地的不是迦南人,而是以色列人,是他们的罪污沾污这地。这样的罪恶污秽必被除灭,神公义审判的目的就是在此。他们离开迦南,不是投入被掳的行列中。但他们必须离去本地,不能留在污秽毁灭之地。
1.4. 弥2:11
弥2:11:“若有人心存虚假用谎言说,我要向你们预言得清酒和浓酒,那人就必作这民的先知。”
这里再论假先知的危害,他们存心虚假。他们既没有信息,只有编造谎言。只要有人供给他们酒喝,他们可以照大众的兴趣说预言,完全投人所好,迎合人们的心理。人们都展开膀臂,大事欢迎,要这样的人作先知,然而真先知如弥迦,说出真理,反而不受欢迎。这是本节经文的一种解释。
另一种解释,是先知为投人所好,专以乐观的说法,论神怎样以物质的丰裕满足人,有清酒与浓酒,物产丰富,到处滴满甜酒。这种讲法,一定会备受欢迎。
听耶利米提出的警语:“耶和华的默示你们不可再提,各人所说的话,必作自己的重担,因为你们谬用永生神万军之耶和华我们神的言语。”(耶23:36)。从这我们可以看到:乱讲预言,乱传神的话语,后果严重。

2. 牧人与羊群(弥2:12-13)
2.1 弥2:12
弥2:12:“雅各家阿,我必要聚集你们,必要招聚以色列剩下的人,安置在一处,如波斯拉的军,又如草场上的羊群,因为人数众多,就必大大喧哗。”
雅各与以色列在此处不只是北国,而是十二支派,他们曾经分裂,现在却合为一群,安置在一处,好似以前在扫罗、大卫与所罗门的王朝。这样的合一实在是重要的。
神的招聚是多方面的,将他们分散在列国的召回,被掳的也必归来,南北更连在一起,合成一群。以色列剩下的是指余数,是劫后余生的人们。
当他们聚在一起,好似波斯拉的羊。波斯拉必是有丰富的草原,所以多产羊群。但是“波斯拉”原意与“羊圈”十分相近,可能是在羊圈中的羊,合成一群,也十分安全。
人数众多,就成为十分喧哗嘈杂的声音,一片热闹,这里指繁盛的景象,但是“喧哗”一词,也可译为哀恸。他们必受外邦的欺压,发出呼救的声音。他们好像从埃及逃离的以色列人过红海。“他却领出自己的民如羊。在旷野引他们如羊群。他领他们稳稳妥妥的,使他们不至害怕,海却淹没他们的仇敌”(诗78:52-53)。耶和华是“领约瑟如领羊群之以色列的牧者。”(诗80:1)
2.2 弥2:13
弥2:13:“开路的在他们前面上去,他们直闯过城门,从城门出去,他们的主在前面行,耶和华引导他们。”
这里可能有两幅图画。一幅是以色列人逃离被围困之地。敌人已经围困他们,他们已无法突围;但是牧者是开路者,他可以作成突破的先锋,冲破一切障碍,领羊群到安全的地方。他们从城门闯出去,甚至敌人都无法阻止或杀戮。有王在他们面前,他们可以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去,是胜利者的姿态。
另一幅图画是他们从被掳之地归回。被掳之地如同牢狱,他们被囚禁在其内,没有自由,更无法出来,但是神要叫他们被囚的出监牢,被掳的得释放。一切障碍都可除去,甚至冲出城门,突破出来。耶和华是王,在前面走,引导他们勇往直前,得胜归回。这情景好似出埃及的经验,现在是新的出埃及。
第二幅图画可能更加真实,被掳之事既是先知所预言的,被掳之后又如何呢?他显然以盼望为结局,救恩的盼望是先知的信息。

3. 首领的错谬(弥3:1-8)
先知继续指责首领的错谬,不只是宗教方面,更是政治方面,恶善好恶,欺压人民。他再从政治方面转向宗教的领袖,再指责他们的罪恶。
3.1. 弥3:1
弥3:1:“我说,雅各的首领,以色列家的官长阿,你们要听。你们不当知道公平么?”
雅各与以色列是同义字,首领与官长也是同义的。他们都是行政的领袖。他们有责任维护公平与公义。这是回应阿摩司的信息。在本书,雅各与以色列不再指北国,而是指南国,或指神的选民整体。
从宗教的传统来看,以色列人既是神的选民,必在神权政治的体系之下。耶和华是王,任何首领只是仆人的身分,秉承大君王公义的旨意。他们应当知道立法的精神是以神的公义为基础,司法的标准也以律法为根本。结果他们颠倒是非,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在这个地方很值得我们去反思:其实今天在我们的心中有一位大君王──神。我们是神的选民,在神权的管理底下,我们应该怎样生活?我们应该好好的跟从神的教导,以神的教导作为我们生活的基础。若今天我们的生活,跟还没有相信耶稣时差不多,就代表着我们的生命真的出现问题!我们需要好好的反省安静,并靠着神的恩典来帮助我们成长,帮助我们的生命有更新的!
就让我们在人前做一个美好的见证,让别人看到我们的生命是有神的,跟别人是有分别的。
3.2. 弥3:2
弥3:2:“你们恶善好恶,从人身上剥皮,从人骨头上剔肉。”
这里的描述十分可怕,以吃人肉的野蛮行为来描写这些官长残忍的欺压。剥皮剔肉,表明剥削得一无所剩,尖刻与凶暴可说到了极点;而吃肉则表征残忍的欺压。这些司法行政长官真的是枉曲正直,坏事做尽。
3.3. 弥3:3
弥3:3:“吃我民的肉,剥他们的皮,打折他们的骨头,分成块子像要下锅,又像釜中的肉。”
弥迦为人们受欺压而感到极大的同情,他爱同胞的情怀,使他更感到痛楚。他说“我的民”,好似新约中保罗的感受,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受苦。
在弥迦以后也有先知提及官长的残忍:“他的审判官是晚上的豺狼,一点食物,也不留到早晨”(番3:3)。以西结描写牧者(即指官长),非但没有牧养,反而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壮的(结34:3)。这也是谷3:14所说的,他们喜爱在暗中吞吃贫民。
3.4. 弥3:4
弥3:4:“到了遭灾的时候,这些人必哀求耶和华,他却不应允他们,那时他必照他们所行的恶事,向他们掩面。”
神公义的审判必定来到,他们遭灾,是罪的结果。那时他们即使哀求,也无济于事。他们以前对无助贫穷者哀求,向来置之不理。他们现在又怎么可以希冀神的怜悯呢?神只对义人侧耳听他们的呼求。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祂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至于恶人,神向他们掩面,表明祂完全弃绝他们。
3.5. 弥3:5
弥3:5:“论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他们牙齿有所嚼的,他们就呼喊说,平安了。凡不供给他们吃的,他们就豫备攻击他。耶和华如此说。”
“耶和华如此说”应在本节之首,这是传信者的方式,指责社会中另一种极具影力的领袖,他们是宗教界的人士,原为社会大众所尊敬的。但是他们却“使我民走差路”,他们是假先知。
弥迦使这些假先知感到难堪,因为他所传的与他们的不同,或者说,他们使弥迦这位真先知难堪,因为他们所传的,使大众安心快乐,弥迦的信息却大多指责与警告,听起来令人不安。一般人哪有分辨的能力?只想听一些悦耳动听的话,
弥迦提到“我民”,他再表明爱同胞的情怀,也更为那些假先知引他们走岔路而愤慨。他爱羊群,但是恶牧人使他们迷失,所以他必须引他们回到义路,在神真理的青草地上,得着饱足。
假先知只为贪图肚腹与工价。他们牙齿有所嚼的,就呼喊说:平安了。他们的对象大多为富豪,他们受慷慨的施予,就极尽奉承阿谀的能力。平安是指安全舒适成功顺利。假先知假借神的名,让人听起来更加高兴。先知的工作就有这样的试探,为求名利,必须迎合人们心理。但是真先知必须秉承神的旨意,忠于职守,诚实传神的话。
让我们好像弥迦那样,不是为了工价、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服侍,而是为了忠于职守和神的话语来服侍。
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但是服事只为工价就是错。以色列假先知轻轻忽忽的医治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6:14)。如果真有平安,那么先知预言的平安,到话语成就的时候,平安必然临到。然而,神的平安终没来到,就足见先知的话是虚假的。
当假先知得不到供给的钱财,就预备攻击。这种攻击不只是威胁的话,可能还有更不好的行动,诸如诬告与毁谤,使真先知成为社会的叛徒。其实不是真先知反叛,只是别人对他们的看法,足见假先知手段的卑劣。
3.6. 弥3:6
弥3:6:“你们必遭遇黑夜,以致不见异象,又必遭遇幽暗,以致不能占卜,日头必向你们沉落,白昼变为黑暗。”
这些假先知必在神的审判之下,他们不会再有什么属灵的经验。不再有先知,“我们内中也没有人知道这灾祸要到几时呢!”(诗74:9)在耶路撒冷倾覆时,锡安城的长老默默无声,先知不得见耶和华的异象。
黑夜常指神降下的灾祸。黑夜既是幽暗的,没有亮光,就看不清神的真理与启示,对前途一片昏黑,不知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他们没有先知的见解,没有先见之明,还有什么信息可传?于是他们沦为迷信,用各种邪术邪说来惑众。日头沉落,连白昼都变成黑暗。再没有光明,一直陷在黑暗之中。
3.7. 弥3:7
弥3:7:“先见必抱愧,占卜的必蒙羞,都必摀着嘴唇,因为神不应允他们。”
先见是先知早期未发展的类型,在一般人看来,与占卜的人类似,专为预卜未来的事。所以,撒母耳被称为先见,而阿摩司被轻视是因他被视为先见。在阿摩司的情况下,先见是与占卜同列,占卜是从异邦传来的迷信,申命记律法加以禁止(申18:10-14)。撒母耳称之为邪术迷信的事(撒上15:23)。这是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下17:17)。他们的动机不正,方法错谬,结果令人失望与憎厌。
他们摀着嘴唇,或可译为“摀着上唇”,是举哀的动作,替代剃头的动作。在利13:45:“长大麻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以西结受神命令,在苦痛中不可悲哀哭泣,不可蒙着嘴唇,为丧妻而哀悼(结24:15)。摀着嘴唇,甚至有迷信的用意,免得恶灵进入身体之内。这里不仅是举哀,也是感到羞愧,无言可答,只有保持缄默。
以色列民求问神,神却不会理睬他们,他们凭自己说什么,都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更证实他们的虚谎。
3.8. 弥3:8
弥3:8:“至于我,我藉耶和华的灵,满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说明他的过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恶。”
弥迦见证神的恩典,他与假先知比较,不及假先知的名气与富有,但是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工作也无价值可言。弥迦本身是凭着耶和华去服事,神的能力促使他为神发言。耶和华的灵是向先知启示的灵。当犹大官长要与埃及结盟时,先知以赛亚说耶和华的话:“不由于我的灵,以致罪上加罪”(赛30:1)。先知的话与耶和华的灵是连在一起的。
有耶和华的灵,就满有力量,也有公平。公平与公义是先知必须具备的,因为他只提倡良善,恨恶罪恶。他是在是非上十分分明,决不妥协或混淆,先知仗义直言,不会因利诱而软化。
这里的才能不是才干,乃指能力或力量。这种力量是果敢的精神,不怕反对与攻击,抵御一切的利诱与胁迫。弥迦的先知风度,好像新约中彼得与约翰的胆量,使耶路撒冷当局惊奇(使4:13),见证的“胆量”,可说是使徒行传的钥字。这也是旧约先知所特有的。
弥迦暴露社会的罪恶与叛逆。他既受命传讲神的话,不能计较人们的反对。阿摩司被赶逐,耶利米受监禁,弥迦也同样遭反对。他屹立着,以稳健的态度,像马丁路德一般,答复反对者。
这样严厉的信息必有极大的力量。当人们听见两种不同的先知的声音,或许他们会无所适从。这两种信息截然不同,而且完全相反。但是弥迦的信息令人深思,唤醒人们理性、道德与现实。其中带着真挚与切慕真理的心怀。人们就不难分辨谁真正带着耶和华的声音。
3.9. 弥3:9
弥3:9:“雅各家的首领,以色列家的官长阿,当听我的话。你们厌恶公平,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
从法律的观点看,司法行政的官员必须秉公行事,公平与公义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样,社会的道德秩序才可维持,社会的安宁方能确保。但是他们对公平竟然厌恶,将是非完全歪曲。他们若尊重公义,就无利可图,为了他们一己的财利,可以牺牲公正,屈枉正直。从上到下贪污,狼狈为奸,无法无天,是先知不能忍受的。他们没有社会良心,他们连最基本的社会关怀也失去了。神怎可容让他们作恶呢?
“屈枉正直”是将直的故意弄弯曲了,当时的法律程序竟能如此,可见当时社会是何等不公。
3.10. 弥3:10
弥3:10:“以人血建立锡安,以罪孽建造耶路撒冷。”
这些官长首领为富不仁,因为他们的财富是建造在人们的痛苦上。他们不惜迫使别人流血,甚至处以极刑,杀害人民,杀害之后,充公财产,饱满他们的私囊。王上21章,亚哈王杀害拿伯,还经过法庭的程序判处拿伯死刑,然后夺取拿伯的葡萄园。摩5:11:“你们践踏贫民,向他们勒索麦子。”何4:2:“行强暴,杀人流血接连不断。”赛1:15:“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结22:27说得最具体:“其中的首领仿佛豺狼抓撕掠物,杀人流血,伤害人命,要得不义之财。”
“锡安”与“耶路撒冷”是同义字,虽然锡安原为防守的保障,但两个地名是并用的。那是大君的京城,是耶和华的居所。但是神的荣耀,被人的罪玷污了。物质的荣华怎可取代属灵的景况呢?这圣城的建造是神的心意。但是现在是由人意建造,甚至忽略神公义的旨意,以流血与罪孽作为人的方法。这样,耶和华怎可容忍?
3.11. 弥3:11
弥3:11:“首领为贿赂行审判,祭司为雇价施训诲,先知为银钱行占卜。他们却倚赖耶和华,说:耶和华不是在我们中间么?灾祸必不临到我们。”
在首都里一切都有设置。法律问题可找审判的法官。宗教问题可找祭司。个人道德问题以及未来的事,可找贤人哲士。但是找他们不是那么简单,第一是钱的问题,这是最实际的关键。如果将钱投下去,法官一受贿赂,可将有罪的宣判无罪,也可将罪嫁祸在别人身上。“恶人暗中受贿赂,为要颠倒判断”(箴17:23)。司法行政的首领“因受贿赂,就称恶人为义,将义人的义夺去”(赛5:23)。这不但是律法所禁止,甚至成为咒诅的事(申27:25)。
祭司是教导律法的,他们有宗教的知识可以供人求问。他们有责任审查敬拜者的资格,才准许他们进入圣所。他们必须保持圣洁,使神的事不会从俗,被人弄污。他们必将礼仪的圣洁与道德的圣洁相提并论,才可使人们信仰生活纯正,信心有行为表现。但是这种服务也同样可以商业化,不必认真,可以随意。圣所的服务也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一切都以利益为前提。
再提到假先知,无论个人问题需要辅导,无论团体需要帮助,求问神的旨意,却非钱不可,付费第一。如果付费不足,反受恐吓与胁迫,正如第5节所说的,而且这种迷信的举动,未必真可明白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