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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是主前八世纪的著作。阿摩司是南国犹大人,奉神命往北国以色列发预言警告,传讲神的话。整整阿摩司书共九章。
结构清晰:八国审判(摩1-2章);五篇信息──三篇“当听”,二篇“有祸”(摩3-6章);五个异象(摩7-9章);应许(摩9:11-15)。

对列国的宣判(摩1:3-2:3)
写作五特点:
1. 传信息的方法:开始时都出现“耶和华如此说”。
2. “三番四次犯罪”的公式。
3. 指责说明:清楚道出受审判者犯了什么罪。
4. 宣判:写明针对那个罪,神对那国家有怎样的审判。
5. 结语:这是耶和华说的!

六个国家
从亚兰至摩押共六国:亚兰、非利士、推罗、以东、亚扪、摩押。前三国汇外邦;后三国具血统。可见神的审判是从外邦国至近邻的。另外,神的审判也是针对整个国家的。
1. 亚兰(摩1:3-5)三番四次犯罪:即多次犯罪。大马色是亚兰首都(今叙利亚)。基列是以色列的地方,在迦南地东。大马色犯的罪就是以打粮食器具打以色列。“我却要降火在哈薛的家中,烧灭便‧哈达的殿。”哈薛及便‧哈达是大马色之地。第5节“亚文平原”和“伯伊甸”都是大马色的地方。大马色人将被掳到吉珥。
2. 非利士(摩1:6-8)三番四次犯罪:“迦萨”是非利士首都。非利士的罪是贩卖人口,把以色列人掳来卖给以东和其他国家,作廉价劳工,帮他们开矿。对应此不人道行径,神要降火于迦萨。亚实突、以革伦、亚实基伦都是非利士重要城市。
3. 推罗(摩1:9-10)三番四次犯罪:“不念兄弟盟约”指在犹大、以色列还没分裂时,所罗门为建圣殿,曾和推罗有盟约。可是多年后推罗人不念恩情盟约,把以色列人交给以东。所以神要降火。
4. 以东(摩1:11-12)三番四次犯罪:以东就是以扫,因雅各骗长子名份祝福,追赶弟兄无怜悯。民20章也记述以色列曾想借以东道而行,以东不让通过。俄巴底亚书就是针对以东的罪提到的审判。此处提到神要降火在提幔和波斯拉宫殿。这两处都是以东的地方。
5. 亚扪(摩1:13-15)三番四次犯罪:创19章提及亚扪人和摩押人都是罗得子孙,所以他们算是以色列人远亲。他们犯的罪是穷兵黩武,残暴地剖开基列的孕妇,所以神要在他们的地方拉巴施行审判,他们的领袖将被掳。这事发在主前732。
6. 摩押(摩2:1-3)三番四次犯罪:把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足见其不尊重人的身体,把人的身体当作物件。比较耶户对耶洗别行的事。耶洗别是个邪恶的人,但她死后,耶户还是将他尸骨有所安置。“加略”是摩押的城市,甚至是摩押人拜摩洛火神的地方。神对加略的审判与亚扪同。在主前733-732,亚述征服整个亚扪摩押,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结语
1. 神按人的良知来审判。罗2:14-15可见不认识神的外邦人,如有不义行为,神也会追讨。
2. 神是全地全宇宙的神,神有主权。他是全世界的神,不单是选民的神。
3. 国家须遵守神的律法:全世界的人都由神所造,所以任何国家都要接受神规范,遵守神律法。
4. 神按行为审判人,不可任意对待人:外邦人犯了罪,不代表人可以任意对待他。例如以东人世世代代与以色列为仇,不顾念兄弟之情。他们不是好人,可当摩押任意待以东王,神也审判摩押。从中可见神的公义和怜悯。
5. 三番四次的犯罪:人犯罪,神不是立刻施行刑罚。外邦人都是三番四次的犯罪。我们可以自省:我们是否背逆犯罪,硬着颈项?如我们也是三番四次犯罪,得罪神、得罪人,就需要回归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