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叶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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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段落包括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保罗和巴拿巴分手(15:36-41);第二部分是保罗拣选提摩太(16:1-5)。

耶路撒冷会议圆满结束后,保罗就向巴拿巴提议再一次启程,回去探望第一次旅程的时候所建立的教会,了解当地信徒的最新情况。本来,这是很好的计划,但是保罗和巴拿巴却为了是否带马可同去而发生了争执。保罗不赞成马可一起去,是因为马可在第一次旅程的时候半途而废,这使保罗觉得他会重蹈覆彻(参13:13)。

马可有一个相当保守的犹太人背景,他在耶路撒冷出生、成长,他的家更是耶路撒冷教会的聚会点(参第12章)。当天使带领彼得离开监狱的时候,彼得首先便是去马可的家里向信徒告别。另外,马可也有可能是彼得亲密的一个门徒(参彼前5:13)。

马可在第一次宣教旅程中,可能和保罗发生过争执,于是在不愉快的情况下离开,以致后来保罗展开第二次宣教旅程的时候,不惜和亲密的战友巴拿巴闹翻,坚决不带马可同行。不过巴拿巴认为可以再给马可第二次机会,有人猜测,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有亲属的关系,但是也有可能和巴拿巴的性格有关系。巴拿巴是一个善于鼓励同工、劝慰同工,又有信心的信徒。当年保罗在大马色路上悔改信主,去到耶路撒冷的时候,门徒不愿意相信他,只有巴拿巴首先放下成见,接待保罗。现在,马可虽然软弱了,也有不是之处,巴拿巴仍然乐于接纳马可,和他同工。

两位出生入死的同工最后闹翻了,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则选了西拉,往叙利亚和基利家去,坚固在第一次旅程时所建立的教会,那一年大约是公元49至50年。

保罗和巴拿巴虽然意见不合,需要分手收场,但是这件事并没有伤害他们的感情,两人仍然在主里彼此关心。保罗写信给歌罗西教会的时候,承认了马可的工作果效(西4:10)。

16:1-5主要讲的是选召提摩太加入宣教行列。提摩太是路司得的人,是一个信主的犹太妇人的儿子,父亲是希腊人。保罗更加称他是“我亲爱有忠心的儿子”(参林前4:17)。这透露了提摩太是保罗亲自带领信主的。从提摩太后书1:5,我们更加知道提摩太的母亲叫做友尼基,他又有一位信主的外祖母,名字叫做罗以,这显示提摩太的全家都信主了,并且有好的见证(参16:2)。

路司得和以哥念距离大约29至32公里,但是提摩太的好名声传遍了这些邻近的地区。这样的好声誉是信徒领袖不可少缺的品质,无论是使徒拣选人来填补犹大的位份的时候,或者是选取第一届执事的时候,“好名声”都是条件之一。保罗特别注意这位年轻信徒,更想带他去布道。

但是,当时有一个必须要处理的困难,就是提摩太特殊的身分,他的父母种族不同,母亲友尼基是犹太人,父亲是希腊人。本来,犹太人不应该和外邦人结婚,但是一旦结了婚,儿女则算是犹太人,这是因为在犹太人的血缘观念里,一个人的血统是源自母亲,而不是父亲,提摩太就是这样的一位犹太人。

按照犹太人的传统,他们必须接受割礼,可是提摩太却没有受过割礼,这是路司得和以哥念的犹太人都知道的。提摩太没有受割礼,可能是因为他的母亲没有严格地遵行这个职责,也许是他的父亲不肯给儿子行割礼。无论如何,如果提摩太跟着保罗去宣教,一定会接触到犹太人,他们很有可能会质疑提摩太为什么没有受割礼,为了方便起见,保罗决定为提摩太行割礼。

值得注意的是,保罗此举并不表示他改变了在耶路撒冷会议中的立场。保罗身为犹太人,绝对不会反对犹太人遵行割礼,因这是犹太人文化的一部分。不过,当犹太人执意要将这些文化传统加在外邦人身上,并且作为得救的必须条件的时候,保罗是坚决反对的。故此,保罗强烈反对的是以犹太人的传统,作为信仰基督的附带条件,甚至凌驾于基督信仰之上,要求所有外邦信徒遵守。

提摩太受割礼的问题处理好了,保罗便带着他起行,把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向各个教会交代,并且嘱咐他们要遵守耶路撒冷教会长老所定的规条,就是不吃祭偶像和东西和吃带血的肉等等。这次探访使教会得到坚固(参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