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李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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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3:15-22,保罗进一步讲解律法与救恩两者的关系。

使徒在这里继续阐释“福音的真理”,说明救恩是神白白的恩典,是凭着相信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而得到的,完全不在乎人的任何功德。他之所以如此强调,因为犹太派受不了“惟独相信”的原则。他们坚持,人必须加上自己守“律法”的行为,作为蒙神接纳的另一个基础。

为了向澄清“因信称义”的真理,保罗继续引用旧约,大力陈明神白白的救恩,是一直以来的计划。要明白保罗的论据,感觉真理的力量,我们必须掌握保罗思想背后的历史和神学。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带我们回到主前2000年,那是亚伯拉罕的时代,然后再到几百年后的摩西时代,他虽然没有提到摩西的名字,但19节的“中保”,无疑是指着摩西说的,因为律法是透过他而设立的。

神呼召亚伯拉罕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应许他要得着无数的“子孙”,要把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地上的万族要因他的子孙得福。神赐给亚伯拉罕的这些伟大应许,在后来不但向他的儿子以撒重申,也向以撒的儿子雅各重申了。可是,雅各为了逃避迦南的饥荒,下到埃及去,并且死在那里,没有死在应许之地。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也像他们的父亲一样,客死异乡。几百年过去了,保罗提到一段为期430年的时间,所指的并非亚伯拉罕与摩西之间的距离,而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时间。最后,在亚伯拉罕几个世纪以后,神终于兴起了摩西,借着他解救以色列人脱离奴役,并在西乃山将律法颁给以色列人。这就是摩西与亚伯拉罕连接起来的历史概要。

神对待亚伯拉罕与对待摩西,所根据的原则是不同的。他给亚伯拉罕的是应许,而他给摩西的是律法,当中以十诫作为代表。两者的分别在哪里呢?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是:“我要……我要……我要……”,但神给摩西的律法却是:“你要……你要……你要……”。应许传达了属神的宗教,反映了神的计划、神的恩典、神的主动。律法却引进了人的宗教,包括人的本份、人的功德、人的责任。应许所代表的,是神的恩典,只需要相信就可得着。律法则代表着人的努力,需要人的遵从。神与亚伯拉罕的关系,属于“应许”、“恩典”、“信心”。但神与摩西的关系,属于“律法”、“诫命”、“行为”。

保罗在加拉太书要强调的结论是:基督教是亚伯拉罕的信仰,不是摩西的宗教;基督教是本乎应许,不是本乎律法。基督徒今日所享受的,是神在古时已经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这个结论明显是要回应犹太派信徒的谬误而发出的,以致会令人觉得应许与律法是完全对立的两回事。保罗也知道这种解释可能带出的问题,于是他在突显两种信仰的相异之处外,同时也要显出两者之间的微妙关系。那么这两者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呢?

保罗将他讲论应许与律法的题目分为两部分,15-18从负面指出,律法没有废掉神的应许;19-22从正面指出,律法显明了神的应许,叫律法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先来讲第一部分。

使徒保罗用“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来开始这一段讨论,更好的翻译应许是:“让我给你们举一个日常生活的例子”。这是人间关于应许的例子,用的是遗嘱的概念。保罗举例的重点是:“遗嘱里面的意愿和应许,不可以更改。”古希腊法律中的遗嘱一经确立,就不可反悔,甚至不能增补。或者,保罗的意思是,其他人不能对遗嘱进行更改与废除。若人的遗嘱也有这么大的约束力,那么,神的应许更是绝对不能改变的了。

保罗指的应许,是神要将产业和后裔赐给亚伯拉罕。这应许直接指神要将迦南地赐给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但他也知道,这应许不是这么简单,神心里最终的意思也不是样。事实上,神说地上万国都要因亚伯拉罕的子弟蒙福。世人如何能够透过住在迦南地的犹太人得福呢?保罗明白,所应许的“地”和承受产业的“子孙”,最终的意义乃是属灵的。神的心意并非单单把迦南地赐给犹太人,而是要将救恩这属灵的产业,赐给在基督里的信徒。保罗又进一步指出,这真理早已隐藏在神所用的字眼里,因为“子孙”“后裔”都是单数的用词,这后代所指的乃是基督,以及因信而在祂里面的人。神的应许佛仿一个遗嘱,将产业白白赐给未来的一代,是不容改动的。神的应许今日仍然有效,因为神从未撤销这应许。

第17节,保罗接着说:“我是这么说,神豫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犹太派因行律法称义的倾向是错的,因为神与亚伯拉罕有约在先,后来的律法也没有废掉先前的应许。明显的,神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这是凭应许,而不是凭律法,是白白的送赠,而且是永不收回的。这应许如同人的遗嘱,极具约束力,有过之而无不及。神没有藉律法来废掉应许,因此,人也不能以律法取代应许,凡倚靠钉十字架的基督而得救的每一个罪人,都能享永生之福,承受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这种赐福完全与功德、善行,没有一丁点儿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