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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责与罚(5:1-5)
1.1. 责备信徒(5:1-2)
从本章第1节,我们知道哥林多教会有淫乱的事;而且不是普通的淫乱,是乱伦。“有人收了他的继母”。按旧约律法是应当治死之罪(利20:11)。这位“继母”大概不是信徒,而娶继母的那个人毫无疑问是信徒,在第2节提到:“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可见这人是教会里面的人。这事情反映了当时淫乱的风气盛行,这种淫乱连外邦人也没有,教会竟然在淫乱的罪上比不信的人还不如,真是可悲!
1.2. 责备教会中的领袖(5:2)
第1节经文所责备的,是教会中犯罪的信徒,而第2节所责备的,是教会其余的信徒,当然也包括了负责领导教会的人。信徒犯罪固然不对,而教会中的领袖眼看着信徒这样犯罪,竟然没有为他所犯的罪难过,也没有将犯这样罪的人赶出去,这是教会的问题。
哥林多教会的领袖们与保罗有明显的分别。他们眼见信徒犯奸淫,却不以为意,但保罗一听见,就焦急万分。
1.3. 保罗的“判断”(5:3)
“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这一句话不是“口头禅”,也不是一句离别语,而是保罗关怀哥林多教会所说的爱心话。他坦率地表明对犯罪者的态度,好叫哥林多教会的领袖勇敢去执行教会应有的纪律。保罗说:“他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保罗不在他们当中,怎能判断犯奸淫的人呢?他是根据真理的原则,坚持犯罪的要受处罚。
1.4. 保罗的特权(5:4-5)
保罗有从主而来的权柄,可以把犯罪而不肯悔改的信徒交给撒但,使他在肉身受苦。所谓的“交给撒但”,不是把这个人的灵魂交给撒但,而是类似神允许撒但试探约伯的情形。

2. 理由(5:6-8)
保罗解释他为什么要哥林多教会把犯罪的人开除,这是因为包容罪恶会影响全教会(5:6)。
2.1. 面酵的比喻(5:7)
教会要保持洁净,要处罚那些该受责罚的信徒,因为我们是除了酵的面团──我们已经蒙主基督的宝血洗净,所以我们不应该再容纳罪恶。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是逾越节羔羊所预表的代罪者,祂为我们的罪被杀,被献为祭了。因着耶稣的牺牲,我们才得以成为无酵的新面团。既然是这样,我们怎么可以继续不断地犯罪呢?
2.2. 解明逾越节的意义(5:8)
逾越节对基督徒的属灵意义是:
2.2.1. 象征信徒信靠耶稣,接受祂宝血的洗净如同当日以色列人守逾越节,接受羔羊,把羔羊的血涂在门楣和门框上一样。逾越节和除酵节、初熟节是连在一起的,一连七天,在这七天之内,不但不吃有酵的饼,也不可见有酵之物(出13:7)。这是表明:基督徒从信主的时候开始,就要远离罪恶、过圣洁的生活。这就是保罗在这里所说“我们守这节”的属灵意义。
2.2.2. 预表信徒守圣餐。

3. 解释(5:9-13)
3.1. 先前写的信(5:9)
从本节看来,在写这封书信之前,保罗曾经写了另外一封信写给哥林多教会,但是这封信并没有被编入圣经里,可能是因为那封信所写的,并不适合历代教会的需要,所以神并没有保留那封信。
3.2. 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5:10-11)
这两节经文里,保罗说先前的信所指:“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的意思,不是指全世界的人,因为普通的人本来就在这些罪恶当中生活。保罗在这里所指的是那些称为“弟兄”的人。虽然他们在教会里聚会,但是他们却是“淫乱的……拜偶像的……醉酒的、勒索的……”,教会一定会把这样的人开除,不可与他们来往,免得他们败坏教会的声誉。
3.3. 教外与教内的人(5:12-13)
“教内”是指教会之内。教内的人是指信耶稣的人。在教会里的人是以神的话语作为标准,而教会里的事情和人,都是由教会负责审理的。对于那些犯了大罪,又不愿离开罪恶的人,教会有责任进行纪律处分。
“教外”是指教会之外。教外的人是指还没有信耶稣的人。对于他们,神设立了国家的法律来规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