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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3:4-6(和修版)

3:4 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以为他可以依靠肉体,我更可以。
3:5 我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
3:6 就热心说,我是迫害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责的。

一般解经家常以一个人类成就清单(a list of human achievements)的角度去理解这三节经文。但这角度有一个大问题:保罗当初迫害教会,也是一种成就吗?难道保罗是在讽刺敌人,即他是在讲反话?但若是反话,保罗又怎可能在腓3:7说他过去的确视这些东西为于他有益(κέρδος)的呢?换言之,根据上下文的脉络,这清单的功能应该不是一些保罗已放弃或看轻的成就清单。

留意这清单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保罗被动地获得的身分:第八天受割礼,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及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简单来说,根据以色列人的传统,保罗的先天素质绝对像是赛马场上纯种上等的“第一班马”;第二部分是保罗积极获取的:“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迫害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责的”。简单来说,根据以色列人的传统,保罗后天的“热心”同样绝顶无双。

然而,这些传统都已被基督耶稣的故事更新了,上主救恩的新一页已经打开。不过,或许我们会容易忘记了用腓立比书的中心思想去理解这段经文的首要功能。在那段“基督教”萌芽的日子,一方面,外人还以为教会是犹太教的另一分支,是法利赛人、撒都该人以外的“加利利党”;另一方面,教会以内的领袖(大部分都是犹太人),仍然在热烈讨论什么传统需要维持,什么可以放弃(参徒15章)。不同人有不同的领受,似乎亦不是什么秘密。

值得留意的是,这些传统的更新不单是一个因应接纳外邦人的文化适应问题,更是一个借基督重新认识上主的神学诠释问题。这样,一个权力问题来了:有谁斗胆按上主在基督耶稣的启示,改正以色列人的传统?有谁斗胆在众多宗教权力持份者的面前,指出那些犹太教的习俗已经过时,必须要以基督耶稣的启示去重新演绎?有谁够资格去重定上主子民的社群身分及界线(social identity and boundary),引领教会明白这诠释过程的确是建基于上主的引导,而非只是一个权力游戏?

怀着这样的心志,保罗列出他过去引以为傲的清单。这样,保罗着眼迫害教会这事,就不在于其中的道德意义,他在意的是从他自己故事的改写,引出犹太人宗教传统更新的必要。迫害教会显然是错的,但在往时,这却是保罗未信主前为主大发热心的明证,他对犹太律法的委身,更是首屈一指。

有谁够资格去更新以色列人的传统?

保罗说:“我”。

思想:

1. 保罗对基督的认识,是伴随着他对过去故事的改写而来的。你认识主之后,基督的故事正怎样改写你的个人故事?有什么价值观,是因着你认识耶稣之后已改变的呢?你如何知道这改变是出于基督?

2. 若非建基在上主的话语,信徒之间的争执就很容易沦为权力游戏。当你知道历世历代的上主仆人就如保罗一样,都是经过争论而明辨上主的引导,你的信心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你的心情是释怀了还是沉重了?为什么?

 

尔道自建释经灵修由建道神学院推出,良友电台录音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