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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25:6-9(和修版)

25:6 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在会幕门口哭泣的时候,看哪,有一个以色列人,在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子,到他弟兄那里。
25:7 亚伦祭司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了,就从会众中起来,手里拿着枪,
25:8 跟这以色列人进入帐棚,刺穿了二人,就是以色列人和那女子的肚腹。这样,以色列人遭受的瘟疫就停止了。
25:9 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

巴力‧毗珥事件因着两个人的出现达到最高潮,但又嗄然而止。这两个人就是心利与非尼哈,分属西缅支派与利未支派。他们也为这两个支派的未来定下基调。

1. 百姓行邪淫。因着巴兰的计谋,以色列人受摩押女子引诱,与她们行邪淫,民25:1用的字眼zōnâ,正是出34:15耶和华的禁令:“你不可与那地的居民立约,因为他们随从自己的神明行淫(zōnâ),祭他们神明的时候,有人邀请你参加,你就会吃他的祭物。”说明以色列民与摩押女子行邪淫,与她们一起宰献祭牲,一同享用祭物,甚至跪拜她们的神明,即或没有立约之名,但已有立约之实。

2. 领袖担罪责。耶和华吩咐摩西,惩处百姓中的领袖,因他们没有行使权力制止这些罪行。更要求以色列的审判官处死所有与巴力‧毗珥联合的人。“联合”(nāṣad,3、5节)又可译作“归附”,动词原意有“负轭、约束”之意,可喻指“归顺、效忠”。

3. 还有人挑衅。有一个以色列人,竟然“在摩西的眼前,在所有以色列会众的眼前”,公然带着一个米甸女子,到他兄弟那里去(6节)。他不顾神的怒气已然发作,也不顾摩西与百姓正在为这些罪行在哭泣,更不顾那时百姓中已有二万四千人遭瘟疫而死。经文三次称他是“一个以色列人”,也可译作“一个以色列男人”(6、8、14节)。这是一匹害群之马。

4 .祭司对抗罪。这时勇敢的非尼哈拿着枪矛,跟随那两个人,进入帐棚,把他们两个人一起刺透,瘟疫这才止住。经文连续四次论到非尼哈“忌邪”(qānā’),或更好译作“痛恨不忠”,就像耶和华“痛恨不忠”一样,他为他的神“痛恨不忠”,为以色列人赎罪(13节)。

思想:

美国已故总统甘乃迪(J. F. Kennedy)说:“评断一个国家的品格,不仅要看他培养出了什么样的人民,还要看他的人民选择对什么样的人致敬,对什么样的人追念。”非尼哈像耶和华“痛恨不忠”,耶和华与他立约,他的后裔要永远担任祭司。相反的,心利所代表的西缅支派,后来从历史舞台消失,令人慨叹。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