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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24:25-25:3(和修版)

24:25 于是巴兰起来,回本地去;巴勒也回他的路去了。
25:1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开始与摩押女子行淫。
25:2 这些女子请百姓一同为她们的神明献祭,百姓吃了祭物,跪拜她们的神明。
25:3 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

民24:25:“于是巴兰起来,回本地去;巴勒也回他的路去了。”巴兰表面上似乎走了,其实却留下更狠毒的诡计,就是向摩押王巴勒建议,用女色来引诱以色列男子。不但肉体上与摩押女子发生淫乱,更在灵性上与她们一起去敬拜摩押的神明,以彻底击溃以色列群体。这罪至少包括两方面:

1. 违反第七诫──不可奸淫:这些以色列男子,按当时习俗应该都已有家室;而这些摩押女子,除非是庙妓,也应当都是有夫之妇。以色列男子与摩押女子行淫,就是发生婚外情,乃是破坏了原本的婚约,在古近东和圣经里都被称作“大罪”(创20:9)。这是毁坏婚姻家庭的最大杀手,直接抽走整个社会的稳定基石。性的诱惑在圣经中屡见不鲜,包括大卫王和大力士参孙,都曾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不但令个人的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更造成国民大量的死伤。耶稣的先锋施洗者约翰也曾当面以此指责希律王。能够像约瑟那样拒绝诱惑,洁身自爱者犹如凤毛麟角。

2. 违反第一诫──除了耶和华以外,不可有别的神。那些以色列男子,不但被引诱,在肉体上与摩押女子行淫乱,而且更进一步与她们一起去“向她们的神明献祭,吃他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明”,以致“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发作”(民25:2-3)。男女性关系,乃是灵与肉的亲密结合,情感与身体的至深交流。原本是神赐福婚姻,给人在地如天的最大享受。但是也最容易为撒但利用,来破坏神与人的恩约。像所罗门王的异邦妃嫔,亚哈的王后耶洗别,以及以斯拉、尼希米时代,被掳归回百姓的异教妻子。圣经不反对异族通婚(像摩西与西坡拉,撒门与喇合,波阿斯与路得),但是反对异信结合,因为婚姻对于信仰的影响最为深远。在外再坚持,难敌枕边语。

思想:

1. 巴兰不能诅咒以色列民,就建议改用美人计来引诱以色列男子,败坏了整个群体。

2. 今日信徒更当小心人性的弱点,勿给撒但找到攻击的破口。

 

良友电台、建道神学院合作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