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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8:20-21(和修版)

18: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在以色列人中,我是你的分,你的产业。”
18:21 “至于利未的子孙,看哪,我已赐给他们以色列所有出产的十分之一为业,作为他们在会幕中事奉的酬劳。

前一章以亚伦发过芽的杖确认神拣选他担任大祭司的职分,民18章进一步指示祭司与利未人的职分与酬劳。本章三次记载耶和华直接对亚伦说话(1、8、20节),为圣经中少见。全章可分为二段:

1. 祭司与利未人的分工与合作(1-7节)。1节:“你和你的儿子,以及你父家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其中“圣所”(miqdāš)应指“圣物”,而不是指整个圣所。而“罪孽”(‘āwōn)在上下文更指“因犯罪而受的刑罚”。这是指祭司要保护圣所,以免祭司以外之因人冒失进入圣所,或碰触会幕圣所中的圣物,以致被神处死。本段两次讲到祭司要与利未人“联合”(lāwâ,2、4节),这是“利未”这个名字的本义(lēwî,创29:34)。祭司与利未人虽然事奉的职责不同,场域有别,但是一起成为坚强的事奉团队。

2. 祭司与利未人的礼物与酬劳(8-32节)。本章花最大篇幅讲到祭司与利未人的供养。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一、祭司和利未人在以色列中没有土地,没有生财的资产,因为“事奉耶和华就是他们的产业”(20节)。这是神给他们非物质的赏赐。至于物质方面的报酬,则完全要依靠神的赏赐,与及以色列人的供养。
二、以色列民的十一奉献,耶和华将之赏赐给利未人。而利未人也要献十一给祭司,作为后者固定的收入。经文中特别多次讲到“凡最好的新油、最好的新酒和五谷,就是以色列人献给耶和华的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12节)而利未人也要把所得十一奉献的礼物中“最好的”,献给耶和华作举祭,归给亚伦祭司(28-29节)。

思想:

按照圣经的教导,专职事奉主的人,地位尊贵,酬劳也丰厚,好让他们无后顾之忧,专心服事,照顾群羊。正如新约保罗的勉励:“善于督导教会的长老,尤其是勤劳讲道教导人的,应该得到加倍的敬奉。”(提前5:17)今日我们当怎样善待我们的传道及教牧同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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