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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1-5(和修版)

2:1 过了十四年,我再上耶路撒冷去,巴拿巴同行,也带了提多一起去。
2:2 我是奉了启示上去的;我把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说明,我是私下对那些有名望的人说的,免得我现在或是从前都徒然奔跑了。
2:3 但跟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2:4 因为有偷着混进来的假弟兄,暗中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拥有的自由,要使我们作奴隶,
2:5 可是,为要使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我们一点也没有让步顺服他们。

保罗在信主三年后才首次正式的到耶路撒冷会见教会领袖(1:18),第二次则是在信主十四年后(或是首次到访耶路撒冷的十四年后)。这次保罗是与巴拿巴同行,而且有可能与当时的饥荒和捐献有关(徒11:30)。

保罗第二次到访耶路撒冷,很可能是要与教会谈及他自己过往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工作,以致教会一方面可以认同他对外邦人传道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是,教会可以更好地接纳外邦的信徒,并且不会对他们有其他不符合真理的要求(如行割礼)。保罗这次可能是先与教会领袖(有名望的人)单独会面,在得到他们的共识后才对其他的信徒谈到他在外邦人中的工作(2:2)。保罗要向外邦人传道是神给他的启示,是以他没有和其他教会领袖商量(1:16-17)。然而,为免教会有所误会并可能会带来合一的问题,保罗这次要得到教会的明白与认同,而先与领袖们单独会面,是有助会众接着对这事的整体接纳,这样的先后安排也显出保罗在处事上的智慧。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提及提多,这位提多应该就是以后保罗写提多书的收信人,保罗特别在这里提到他,主要因为他是一位外邦信徒,而当时就有假弟兄要求提多接受割礼。对保罗而言,这是与福音真理完全不合的,因那是重新回到律法要求的束缚中(作奴隶[2:4]),抵触了因基督成就救恩而使信徒在福音信仰中可得到的真自由(2:4),是以保罗在这方面一点也不能让步(2:5)。

保罗为着福音信仰的缘故,一方面在重要的立场上坚定不移,绝不退让(如律法与割礼的要求),另一方面,虽然他在福音事工上直接得到神的启示,但仍要设法得到教会的认同,以致福音事工可以得到更好的扩展,教会也可以有好的合一。今日教会有不同的事工,但也可以因着有不同人的参与而有不同的立场与处事方式。在不违背福音信仰重要立场的大前提下,为着教会的合一而尽力寻求彼此的共识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不少人而言,这也不是一个十分容易学习得到的课题。

思想:

保罗所作所想的,主要都是与神的国度可以得着更多的扩展,以及教会得着更好的成长有关的。你一直所着重、所努力的,有多少是与扩展神的国度有关的?在哪几方面你可能需要调整你人生中的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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