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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8:9-14(和修版)

18:9 耶稣向那些自以为义而藐视别人的人讲了这比喻:
18:10 “有两个人上圣殿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
18:11 法利赛人独自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18:12 我每周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献上十分之一。’
18:13 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18:14 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为高。”

承接昨天的讨论,今天的经文也是记载了有关祷告的教导。耶稣讲了一个比喻,分别描述了两种人──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态度和内容。这个比喻正好回应了为什么以色列民觉得上主好像没有回应他们多年的冤情,因为他们只懂向上主作出自义的祷文;相反,蒙拯救的祷告,内容就得像税吏所说的话一样。

假冒为善、自义等的称号都是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指责中常用的。但是在这个比喻中,耶稣所描述的法利赛人的行为好像都是正面的。他们一个礼拜两次禁食,并摆上十分之一作奉献,这岂非就像我们今天信徒所作的一样吗?但是那些善行的动机,若是来自于与别人比较──与税吏比较,那么,整个情况就改变了。

是否就像我们今天教会的情况?我们也强调信徒的善行。这本是好的,但渐渐地,我们好像越来越内聚、好像一个自我保护的群体,很难让别人的“异常”存在其中。我们会说这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文化;法利赛人的群体岂不是也一样?他们的初心也是以维护律法为己任,可以在纷乱的局面中,让以色列群体一起去尊重律法,并一起活出以上主律法为依归的生活。不知在哪个时间,这个群体以别人做不到,而自己却做得蛮好的为傲。但事实上,正如过往的讨论,他们已变成假冒为善、一人事奉两个主,以金钱为真正事奉的对象。

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四百多年来的呼求、祈求上主的拯救和解放的初心渐渐地变质、迷失了方向,祷告的内容是以“自己”为关注,以自己的需要和宗教行为为傲,更以别人做不到为满足。

这逼使我们问,我们教会的初心是什么?是为了继续而继续,是为什么在作,是否也慢慢地、渐渐地迷失了教会的定义和价值。

或许耶稣所形容的那个税吏的态度,是今天教会所缺乏的──开恩怜悯我这个罪人。罪人的本相是我们的真实的面貌,从来不会因为变好了多少、敬虔了多少而改变;罪人得恩是我们的经历,这个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并不会使我们的信仰变得肤浅,反而道出这信仰的真实和可贵,吸引更多人走进这恩典之门,而非走上自义的道路。

昨天的经文提及那些有“信心”的人,是人子显现之时,正要遇见的。信心是自觉卑微,却相信上主有一天会将他的遭遇逆转。时常有这种经历,就更乐于处于一个卑微的位置。是的,“学习卑微”,或是了解自身卑微是信心的表现。这样,才能叫荣耀归与上主,而非陷入自义的属灵陷阱。

思想:

我们是一群怎样的群体?我们觉得自己是一个义人,或是甘愿成为一个蒙大恩的罪人。

唯独相信自己卑微的本相,才可叫自己不陷于自义吗?这个是我们常操练的属灵功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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