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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教训:
这堂课我们要看子女的婚姻的安排问题,如林前7:36-37所说,“可随意办理”;但这不是指“可随便办理”,因整段的上下文是讲“独身”问题,保罗不是要限制信徒子女的婚姻。在今日的现实中,儿女的婚姻仍是家庭中的大事,为给听众更切身的意见,我们以自己的经验和观察来自问自省对子女婚姻的一些基本看法。

1. 对子女婚姻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人格成熟、经济独立、成家条件、对象是基督徒、背景与适应力。

2. 内地听众同道应如何为子女婚姻定标准?有不同的吗?
答:除了信仰之外,这完全是文化背景的问题。最直接的分别是地区、教育程度和家庭教育。

3. 婚姻对象的条件应是什么?我们应以什么来看未来媳妇和女婿的什么?
答:原则与上述,和之前的课文内容一致。

4. 若子女恋爱的对象与父母的心愿违背,家长要怎样处理?
答:父母勿太刚硬,要多聊聊,多认识,多代祷。

5. 婚事安排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如聘金、婚礼和蜜月旅行的安排等?
答:聘金已非现代文化的要求,但这又视乎双方家长的通达程度。婚礼勿太豪华,也不要太寒酸。教会老人有些规矩的解说要尊重,但也有迷信的,应当分辨。婚礼应在礼拜堂进行以荣耀神。蜜月不应忽视。

6. 应如何为婚事作预算?开支应如何分担?子女/父母/亲家/向朋友借款?
答:父母可以帮助,但基督徒不应借钱。

7. 对婚礼的安排有无要求?若一方家长是非基督徒,要怎样迁就??
答:态度合作,但免除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