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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看成功,与门徒和世人看成功是不一样的。主耶稣看重人的忠心,人看重工作果效;
主看重神为人所做的,人看重人为神作了什么;主看重永恒的,人看重短暂的;主看重以工作建立人,人看重用工人建立工作;主看重天上的,人看重地上的;主的事奉不受人的反应影响,人的却容易受人反应影响事奉。

2. 我们所有的成功条件,无非都是从神而来,那是神的恩赐,并非个人努力就可得。

3. 最大的喜乐,并不是我们能做什么,而是我们是什么人。我们是神的儿女,名字记录在天,神不以我们的“业绩表现”来评估爱我们多少,这实在是值得快乐的。
路10:17-20:“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的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

4. 我们既然是神的儿女,称基督为主,人生的追求和视野就该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的生存意义可能是追求个人成就,建功立业,但信徒却该抓紧神在我们生命中的旨意,完成神托付我们的使命。就如保罗,虽出身名门贵族,有学问,有社会名望,有钱财,有地位权势,但他愿意为主放下这一切,专注尽力去完成神给他的异象,完成神在他生命中的旨意。保罗认定他所得的永生、福音果子、经历神同在的能力、好的品格,更值得他去追求。
腓3:4-14:“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