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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17:1-18:15,记载了神向亚伯兰显现,预告神的应许将会在“明年”也就是亚伯兰一百岁的时候实现,那就是撒莱将会为亚伯兰生下一个儿子,这儿子并要取名为以撒,而亚伯兰和撒莱更要成为多国之父和多国之母,所以从今以后,他们分别改名为亚伯拉罕和撒拉。

虽然有神亲自的显现并宣告,但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反应如何呢?他们一个“喜笑”,一个“暗笑”,对神的应许能否完全实现,并不是太有信心。的确,按人来看,当时的亚伯拉罕已经老迈,而撒拉月经也停了,试问一个完全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怎可能生下儿子呢?但神却说:“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

亲爱的弟兄姊妹,神提了一个问题:“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我们的回答又是什么呢?德兰修女有一天告诉她修道院的负责人说:“我有三毛钱,想为神办一所孤儿院,收容有需要的儿童。”负责人就回答德兰修女:“三毛钱那够办孤儿院?只有三毛钱,妳什么都不能做成!”德兰修女就微笑的说:“你说得对!不过,有神和我在一起,加上这三毛钱,我什么都可以做成!”

是的!有神和我们在一起,“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作”,有时候神的应许延迟未到,不等于不应验,而是神的时候未到,就如同不管撒拉相不相信,到了“明年”她一定会生下以撒一样。所以,我们要学习像诗人一样,“将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祂,祂必成全”,也当“默然倚靠耶和华,耐性等候祂”,因为真正的信靠包括了耐心等候,不轻言放弃,直到神的应许成就!

另外,亚伯拉罕待客之道也值得我们效法,特别是在我们当中外来的打工者,更是需要教会和弟兄姊妹的关怀与帮助。而亚伯拉罕对人的热诚和关爱,也带出了创世记18:16-33所记载的事件。

创18:16记载:“三人就从那里起行,向所多玛观看。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要送他们一程。”当时这三位客人宣告明年撒拉必生一个儿子后,就起行离开幔利橡树,到了希伯仑东面位置较高的山岗,从那里向南俯瞰,清楚的看见死海和附近的城镇,其中包括了所多玛。

而亚伯拉罕也继续做一个主人当有的待客之道,就是陪客人上路。就在路程中,创18:17-20记载了亚伯拉罕参与了一个属天的会议,那就是神要毁灭罪恶滔天的所多玛和蛾摩拉。

为什么亚伯拉罕能有这个荣幸参与这次属天的会议呢?答案就是创18:17说的:“耶和华说: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因为亚伯拉罕是神从万民中所拣选的人,神要透过他及他的后裔来实现神救赎的计划,使万国都因他得福。创18:19记载神说:“我眷顾他”,这句话直接翻译就是“我认识他”,所以吕振中圣经译本翻译为“我和他相交”。

有学者就指出,“我认识他”这动词在盟约里乃是指“认得”、“承认大家有盟约的关系”。亚伯拉罕是神所拣选、所认得的,神并主动与他立约,彼此有亲密的关系,所以亚伯拉罕被称为“神的朋友”(参代下20:7;赛41:8;雅2:23)。

神认得亚伯拉罕,神眷顾他、与他立约,而亚伯拉罕就要透过吩咐教导后代及家人眷属们,遵守神的道,如此就能讨神的喜悦,自然得神的祝福了。

但要怎样遵守神的道呢?那就是创18:19所说的“秉行公义”,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道德、司法、执法要公正,不能偏待任何人,也不能徇私枉法,就如弥6:8所说的:“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神要人秉行公义,那么神自己就更要施行公义,既然“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这句话可以翻译为“所多玛和蛾摩拉呼叫声音很大,它们的罪恶极重”,那么神当然就要所行动。

究竟这从所多玛和蛾摩拉城里所发出的声音是怎样的呢?创18:21记载:“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么?”“声音”这词汇在旧约圣经出现时,常是指人被迫害时所发出的惨叫,例如伯34:28,包括了出22:22的孤儿寡妇被苦待时的哀叫;还有赛5:7所说的被人以不公平的手段对待发出的冤声;以及创4:10人被杀害,流出的血的呼叫;而出2:23以色列人因作苦工而哀叫也是;最后是耶18:22的遇到敌人攻打而产生的哀叫。

所以耶和华所听到的声音,就是在所多玛、蛾摩拉这两座城里,那些被苦待、受了极大冤情的人所发出的哀叫声,试问公义又慈爱的耶和华怎能不有所行动呢?因此耶和华亲自下来世间,要做个审察,然后加以判断。当然,无所不知的神早以鉴察万事,所多玛、蛾摩拉的恶行岂能逃过祂的眼,但神仍愿意给人多一次的机会,所以祂下来察看,祂也让亚伯拉罕知道祂的计划,让亚伯拉罕有机会为这座城里的人祷告求情。

而亚伯拉罕是怎样向神求情的呢?他首先向神提出三个问题:“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么?将义人和恶人同杀?将义人和恶人一样看待?”这三个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杀”乃是法官所宣布的判决(参利20:4;民35:19),公平的法官绝对不会把无辜者处死,因为“义人”就是“无辜者”(现代中文译本),神怎能把无辜者和恶人同判死罪呢?“审判全地的主,岂能不行公义么?”

抓住神公义的属性,亚伯拉罕大着胆子向神祈求,他一共向神求了六次,从城里有五十个义人到十个义人。为什么亚伯拉罕要从五十个义人开始求呢?有学者就认为,当时的城市可以出去打仗的约有一百人(参摩5:3),所以“五十”代表一半居民,亚伯拉罕假设城里应有一半的人是无辜善良的,可惜他错了!

那么为什么亚伯拉罕会停在“十个义人”,接着就不再向神求呢?有学者指出这是因为亚伯拉罕在祈求过程中,对神的公义和慈爱越来越认识,他相信神必定会以公义对待城里的义人,就算整座城只有十个义人,神都会怜悯,那么亚伯拉罕何须再求呢?也有学者指出,这是因为十个人是一个城市最基本、最小的数目。

亲爱的弟兄姊妹,亚伯拉罕关注的不是恶人受罚,他关心的是义人与恶人同待,这是不公平的事,他的爱心和正义感是我们当学习和追求的!有学者就提出,在旧约圣经里,常把祈祷和蒙福连在一起,所以为人代祷,就是等于祝福那人,例如赛53:12记载受苦的仆人使人得福,因“他为罪犯代求”。所以,弟兄姊妹,不要小看了我们的代祷,我们不仅记念守望,我们更是透过代祷为别人祝福,这是何等大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