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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弟兄姊妹,在灵程路上,我们常有软弱、信心不足的时候,虽然神已经应许我们,但我们仍是缺乏对神的信靠顺服,在等候过程里,常会因为等不及了,又或者是自以为为神做好事,于是就用自己的方法来代替神的方法,结果不但得罪神,更可能伤人害己!撒拉将自己的使女夏甲给丈夫亚伯拉罕做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感谢神,神没有因人的不信就撇弃人,所以祂仍坚守祂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因为神实在明白亚伯拉罕信心的等待并不容易,祂也更体恤撒拉身为妻子不育的压力和耻辱,所以创16章没有记载,神对亚伯拉罕和撒拉有任何的责备,就如圣经所说:“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神可以把我们因为过犯所造成的悲剧挽回过来,不过我们也会因着我们的过错而付上代价。

而在人的软弱和错误中,神更怜悯恩待需要的人,祂不仅仅是爱亚伯拉罕和撒拉,祂也爱夏甲这个埃及女子,一个卑下的使女。所以弟兄姊妹,在我们遇到迫害、落在痛苦中,不要忘记了向神倾诉苦情,祂会听到我们痛苦的呼喊,看见我们的苦况,顾念我们受苦的情景,祂会与我们同在,为我们开一条出路,就如同祂看见也听见了夏甲的苦情一样。

当亚伯拉罕八十六岁时,夏甲生下了以实玛利,时间一晃而过,十三年后,亚伯拉罕已经九十九岁了,而撒拉也已经八十九岁了,但撒拉仍然不能生育,亚伯拉罕也只有以实玛利这个儿子,究竟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要怎样成就呢?什么时候成就呢?在长期的信心考验中,亚伯拉罕可能已经疲乏了,可能没有心力再等候,再坚定相信神的应许,这时候,神再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创17和18章,就记载了神不但向亚伯拉罕显现,坚定与他所立的约,甚至指明什么时候,这应许就会实现,也就是说亚伯拉罕漫长的等待终于到了尽头!

首先,我们为创17章的经文加以分段:创171-8是记载神预告会使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创17:9-14记载了神要求亚伯拉罕和家中男丁行割礼;创17:15-22记载神预告会使撒拉作多国之母;创17:23-27亚伯拉罕和家中男丁受割礼。

究竟这次神的显现和前几回有何不同呢?神一开始就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神告诉亚伯拉罕,祂是“全能的神”,这字希伯来文文是伊勒沙代,意思可能是“在山上的那位神”,强调神那不可抵御的能力。为什么神要特别告诉亚伯拉罕,祂是全能的神呢?这是神特别针对亚伯拉罕当时的怀疑、困惑,既然神是全能的神,那么神就有能力使祂的应许成就,就算撒拉会成为历史上最高龄的产妇,神仍然能使她为亚伯拉罕生下亲生儿子。

而这位全能的神,祂必定会坚守祂主动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所以亚伯拉罕当信靠神,在神面前“作完全人”,这句话原文直接翻译就是“你在我面前行走,无可指责”。有学者指出“在我面前行走”可指人在神或君王面前侍立事奉,重点是在这个人要对事奉的对象忠心,但亚伯拉罕在神面前要怎样忠心呢?那就是要行在神的旨意中,行事为人都要讨神的喜悦,“无可指责”,这词汇通常用来形容祭牲没有残疾、瑕疵,例如出12:5、利3:1、4:3,所以吕振中译本就将这词汇翻为“纯全无疵”,引申就是人把自己献给神,也要豪无保留全心全意的信靠神到底,这就是神对亚伯拉罕的要求。

而亚伯拉罕对神的回应又是如何呢?他“俯伏于地”,这是人对神应有的态度,表达了亚伯拉罕完全顺服在神的面前。接着,神又再次宣告:“我与你立约”,新国际版圣经翻译为:“立我的约”,在创17章里,“我的约”共出现了九次,表明这约是出自于神,现在神重申这约,并坚立这约,而亚伯拉罕所要要做的,就是完全信靠这位全能神!

在这约里,神给了亚伯拉罕几方面应许:第一就是亚伯拉罕要作多国的父,因为他的后裔极其多,有许多国家都是由他而来,所以亚伯拉罕从今以后要改名为亚伯拉罕,也就是多国之父或中万民之父的意思。名字的改变代表一个新的生命历程,有一个重大的转变要发生,那就是亚伯拉罕将要从没有后裔到有许多后裔的亚伯拉罕。

这约的第二件事,就是神不仅和亚伯拉罕立约,神也与他的后裔立约,这是一个永远的约,就是一个长久不变的约,这是为神而言,但人却随时破坏这约,就如以后的以色列人不守这约,转去跟随偶像,所以这约也就被破坏了,被中止了,而神就以新约来代替这约。

第三就是神要把亚伯拉罕现在居住的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业,这是第一次“迦南”,神的应许和旨意可说是越来越清楚了。

最后,神给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最宝贵的应许:“我也必作他们的神”,这可说是神的誓言:神要作祂子民的保护者,作赐他们幸福并保证他们未来福份的那一位,也就是说,无论以色列人是不是拥有迦南地,有一件事永不改变,那就是耶和华会作他们的神,这是出于神的拣选和神的慈爱。

领受了神的应许,神要求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也要尽责,满足这约的要求,那就是“行割礼”,作为立约的证据,这行动是要表明亚伯拉罕对耶和华立约的委身,也就是惟有耶和华是他的神,他要完全倚靠及事奉耶和华。有学者指出这割礼不仅是“立约的证据”,也象征亚伯拉罕自发的恶誓:“如果我对耶和华不忠心、不顺服,愿耶和华剪除我和我的后裔,如同我割掉我的阳皮一样。”也就是说亚伯拉罕借着割礼,完全接受耶和华的统治,以祂为王,将他自己、他的后裔及一切他所拥有的都奉献给神。

而行割礼的对象,除了亚伯拉罕和他的后代,还包括了他家里出生的奴仆,和他用银钱买回的仆人,凡属亚伯拉罕的男丁,都要行这割礼。

但如果不行割礼会怎样呢?就会“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但究竟会如何被剪除呢?有学者指出,可能是被驱逐离开以色列民中,也有可能是神降灾病,使这人真的死去。而割礼的时间是在男婴出生第八天的时候,有学者就说婴儿在第八天之时,神经系统尚未完全发展,所以割阳皮比较不会疼痛。无论如何,在出生不久就要行割礼,表明婴儿一出生,就得到耶和华向他重申应许,祂要做他的神,他是神的子民,这一生都活在神的约中,受神的保护和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