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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31:33:“我要作他们的神。”

新约不是建立在行为之上,它是纯粹的恩典之约。它是荣耀的约,因为它是建立在单纯的怜悯和纯粹的恩典之上,和人所行的事无关,它是不改变的约。藉着荣耀的约,神亲自成为信徒的福份和产业,“我要作他们的神。”

第一,神特别是自己的儿女的神。

1.神是一切受造物的神,因此他有权利命令一切受造物照他所喜悦的去行。但他对他的儿女的有特别看顾,他以恩典的方式对待他们,从堕落中把他们拣选出来,使他们得永生,却让其余的世人继续在罪中受苦,并且以他们罪有应得的惩罚而结束。他对子民的爱是特别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是他们的神。

虽然神是所有人的统治者,但他的统治对他的儿女是特别的,因为他放下了统治的剑,他手里为他的儿女拿的是杖,而不是惩罚复仇的剑。他赐世界律法,写在石头上,他给他的儿女律法,写在他们的心上。神“按他的公义审判世界,按他的公正审判万民。”但他的子民不属这个世界,定罪的判决不会来到,只会宣判无罪。

2.神是我的神,因为他是拣选我的神。我是他的儿女,他在世界开始之前就爱了我,他在拣选中是我的神。基督徒也从称义的事实上称神为我的神,因为现在我们这曾经远离神的人靠着基督的血得以靠近。当我与神和好,被带到他身边时,他实在是我的神,我的朋友了。神也藉着收养,作信徒的神,藉着收养的灵,神成了我的神,是我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