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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在那裡?這問題重要嗎?或者我應該問:“在你人生的什麼時刻裡,你感受到神同在是一件重要的事呢?”今天我們要看的經文,在徒17章,這裡記載到保羅傳道來到帖撒羅尼迦,他的工作很有果效,他傳的道很受歡迎,也因此帶來了滿城的騷動,因為很多人都受到影響。他們所到之處,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傳福音大有果效,也因此所以有些人不願意他們再留在那裡。

我們來看徒17:22-31,這是我們今天所要思想的經文,這裡說:“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今天我們要來思想的,是神在地上存在的真實。雅典人當日的問題,是在於他們把神“地方化”,認為神在這裡,神在那裡,所以他們各處都有很多的廟宇,是給他們的神居住的,而這就成為了保羅講道的主題。我們特別留意保羅在徒17:24所說的:“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保羅指出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神是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如果神是創造世界的,祂就不會像被造之物那樣,祂必然是超越所造的萬物的,不然的話祂就不是神,只是受造之物而已。

很多信有神的人都想知道神在那裡,他們都想見神。於是他們就說,“你看看這棵樹吧,這就是神。”或者說“你抬頭看看那些雲,那就是神。”又或者“看看那些動物吧,牠們就是神。”甚至說“你看看神所造的人吧,他們就是神。”“看看這些建築物吧,他們就是神。”其實這些說法全都是錯的,這一切都不是神,凡被造的就不是神,我們不能把被造之物,和造物的主等量齊觀,當作是同樣的,。神之所以是神,就是祂不是被造的,一切把神等同於祂所造之物的觀念都是錯的。神遠遠在被造之物以上,超越宇宙和萬物之外,這是保羅要傳達的信息,為了要糾正雅典人錯誤的觀念。

徒17:24,請我們再看一遍,這裡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神是不能被局限於某一個地方的,祂“既是天地的主,是不住人手所造的殿。”我們千萬不要把神局限在一個地方,即使是金碧輝煌的殿,也容不下神,也不是神的居所。其實,我們各人是活在神面前的。來4:13,作者說“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萬有都是在神面前存活的。

我們經常都會提到“無所不在”這個詞,我們形容神是無所不在的,意思就是“神存在於所有的地方”,祂無處不在,沒有一個地方神不在那裡。但其實聖經從來沒有用“無所不在”這個詞,這不是聖經本身所使用的詞。不過,聖經要指出的是,所有存在這個世界上的,無論是什麼,都是在神面前存在的,無論他在哪裡,神都在那裡。不論我們作什麼,我們感覺什麼,我們禱告什麼,我們談論什麼,這些全都顯露在神面前,因為神無處不在,我們所在的地方,神同時也在,這是聖經所告訴我們的真理。

甚至我們禱告的時候,我們不必“邀請”神來到我們中間,因為神本來就在我們中間。如果我們認為神只住在高天之上,等我們邀請祂下來的時候,祂才會來,這樣的想法是錯的;又或者我們需要祂,向祂祈求的時候,祂才會來顯現,這也是錯的。如果我們以為神和我們之間,是隔了很遠的空間,這也是不對的。聖經的教導不是這樣,聖經從來沒有描述“神是高高在上,遠在高天之上”,反而說“所有被造之物都是活在神面前。”聖經說:“天是祂的寶座,地是祂的腳凳”,神對世間所發生的一切事都一清二楚,因為一切都是活在神面前,都逃不過神的耳目。

“神無處不在”,這包括是所有地方和所有時間,神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神可以同時在不同的時間和空間,因為祂是神,祂是超越時空,進入時空的。在神來說,神永遠都是現在,在祂並沒有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分別,因為在他祂永遠是現在,祂是一位我們難以用理性去明白和分析的神。祂的存在不同我們凡人,而神是就著我們所能理解的程度啟示有關祂的奧秘,把自己介紹給我們,使我們可以更多的認識祂。

詩139篇詩篇大衛論到神無處不在的特性,大衛在當日已經明白這個深奧的道理,在詩139:7-12,他這樣說:“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見,黑夜卻如白晝發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樣。”

原來神不受黑暗的影響,沒有人可以隱藏在任何一個角落是神看不見,找不著的,因為所有被造之物,都是在神面前赤露敞開的。他們所在的地方,神也在,神是無處不在的。很多時候,我們會想,“我該到神面前祈求,我該到神那裡跟祂談話。”其實神無處不在,我們可以在任何地方禱告,任何地方祈求,而且不限時間,因為神不受時空的限制。我們個人獨處的時候,我們一樣是活在神面前,我們可以隨時默想神,向神發出呼求,把我們的禱告帶到神面前,而且可以隨時隨地讚美祂,因為神不像人有很多的限制,在神沒有任何的限制。

神不被侷限於某一個空間裡,我們絕對不必要到某一個地方才可以朝見神,或是離開了某一個地方神就不在那裡了,神是超越時空的,所以不能把神侷限在一個“地方”。其實,屬神的人隨時都可以接觸神,因為我們的生活,就是活在祂面前。我希望這不但是我們頭腦上的認識,讓我們知道而已,而是我們要具體的知道,成為我們真實的認識。

我們可以看一些相關的經文,請看帖後1章,這裡講到主的再來,帖後1:9,經文說:“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也許你會說:“當一個人沉淪進入地獄之後,他就不再活在神面前了。”然而,神會創造有一些東西不在祂的眼中的東西嗎?絕對不會。如果神是神,不論那是什麼地方,是什麼受造之物,都必然是在神的面前的,都必然是神能察看的。沒有任何受造之物是可以在神的知識和能力之外而存在的,絕對沒有。

啟14章是另一處論到神的存在的經文,但卻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我們看啟14:9-10,經文說:“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祂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這裡所講的是將來大災難的日子,是神審判的大日子,再沒有溫馨的交往,或者與神有任何的關係和接觸,有的只是神的轉臉,發烈怒,以及降下刑罰。那不是說,地獄或者刑罰這些事情是在神的面光之外進行,不是這個意思,因為所有的一切都依然在神的知識和能力中進行,也是在神面前進行的。只是行惡的人,受刑罰的人,不會察覺到神的同在,不會知道自己是在神的面前。其實在今生我們要是行在惡中,我們也不察覺到神的同在。

這好像是另一種的同在,但讓我們看見一件事,就是世間沒有一件事情,是在神以外發生的,一切都是活現在神面前。我們可以想一想自己所過的這一生,無論是順或逆,是喜或憂,是成或敗,是好或壞,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是我們在神的面光之外做的,是神不察覺和不知道的,絕對沒有。即使你不是基督徒,也沒有分別。因為一切受造之物,情況就是這樣,問題是你有沒有察覺和是不是明白而已。無論我們在做什麼,我們一祈求祂的憐憫,一呼求祂的救助,祂就立刻前來幫助,因為祂本來就在那裡。

這就讓我們察覺到一件事,我們如果犯了罪,不要想神不知道,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事。不論我們做什麼,我們想什麼,我們有怎樣的心思和動機,神都一一知道,因為一切都在神的面光之中,祂看得一清二楚,祂從遠處知道我們的意念。每一次我們說謊,我們都是在神面前說的;每一次我們偷竊,我們都是在神面前做的。神完全知道,祂看見一切,祂知道是誰做的,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出自什麼動機,神都清楚。每一個不道德的行為,也同樣是做在神面前的,不論這不道德行為的內容是什麼,都沒有分別。每一個的批評和論斷,也同樣是在神面前做的。

當我們在電話中,向電話另一端的人說:“你不要告訴別人,這件事就只有你和我知道而已。”你知道神同時也知道嗎?雖然沒有第三個人知道,但是你所說的,神句句聽見。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經常提醒自己,神看見我們的每一個行為,聽見我們的每一句說話,也察看我們每一個心思和想法。人想要在神面前隱藏什麼,是絕對沒有可能的。神希望我們能夠覺悟祂就在我們身邊,我們是活在祂面前的,我們所過的每一時、每一刻都有神的參與和同在,神希望我們能夠明白和知道。

如果我們研讀舊約聖經,我們看神的僕人的生平事蹟,我們會留意,不論神吩咐祂的僕人做什麼,神都會加上一句話:“我必與你同在”,或者是“我必與你同去”。還記得神對摩西怎麼說嗎?神呼召摩西去見法老王,神要摩西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領出來。摩西怎樣回答神呢?摩西說“不,我不是能言的人,我沒有口才,我拙口笨舌。”摩西給神很多的藉口,就是不願意去,後來神對摩西說:“這就是我要你去做的事,我必與你同去。”同樣,當神對約書亞說話,要約書亞接續摩西作領袖,把一個看起來沉重無比的重擔放在約書亞身上,就是要他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前摩西是領袖,他帶領了以色列民幾十年,尚且感到吃力,因為以色列人是常發怨言,叛逆的百姓,讓摩西多次感到難堪,現在這重任落在約書亞身上。神要約書亞擔當這個重任,對他說:“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書1:9,神對約書亞說:“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

主耶穌在樓房上,怎樣向祂所愛的門徒說話呢?主耶穌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這應許是門徒很需要的,也同樣是我們今天所需要的。神今天依然對我們說:“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我們知道這寶貴的應許嗎?也許我們也曾經讀過聽過,但有沒有應用在生活中呢?為什麼我們在生活中的感受和表現,反映出我們好像不知道神的這個應許呢?

神說:“我耶和華,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句話不加上任何的條件。神不是說,“除非”,“假如”,“或者”等字眼,祂只是說“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就是一個承諾,不帶任何條件的承諾。不論我們做了什麼,不論我們落在怎樣的光景之中,神的這個應許都是一樣能兌現的,神就是不撇下我們,不丟棄我們。祂是唯一可以作出這個承諾,又能夠兌現的,因為沒有任何人或事物,可以把我們跟神分隔。神不會讓任何錯誤發生,也不會讓任何特殊情況發生,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作為神的兒女,神總不撇下我們,也不丟棄我,祂是永遠與我們在一起。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怎麼說呢?當時帖撒羅尼迦教會,有些弟兄姐妹很憂傷,因為其中有些他們所愛的人離世了,他們不知道將來會怎樣,保羅在帖前4:16-18這樣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

在整本聖經裡,神不斷說到祂的同在,神知道每一個人都是活在祂面前,但是神要我們同樣也知道,我們是活在祂面前,是蒙祂看顧保守的。神希望我們在每一天的生活中,永遠都知道祂的同在這個真實,而且是不斷的察覺和體驗到神的同在。這不是說,我們口裡要不斷叫著“耶穌、耶穌”這個名字,反而是在生活中學習活在神面前,時刻與祂交談,聆聽祂的聲音。我們不一定要閉上眼睛,跪在地上,才算是進到神面前,因為神已經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和神已經是有了親密的關係,所以我們和神已經是在一起的,只是許多時候我們忘記了這種關係,神渴望我們更多的留意,察覺和體驗。

也許有人會說:“要是我犯罪,神會斷絕我與祂的關係嗎?”不會!無論我們作了什麼,神斷不會跟我們斷絕關係,但是這種親密的關係會受到破壞。我們依然是活在神面前,但是我們的靈性卻因為犯了罪而敗壞。但是什麼時候,我們願意再次降服於神,承認自己的罪過,悔改回轉,重新用信心跟從神,這種關係又可以再度建立起來,神不是那麼遙遠,祂就在我們左右,就在我們心裡。

當我們為主作工,把福音跟人分享的時候,我們不必邀請神來作我們的前導,因為神本來就在和我們一起前行的,我們本來就是活在祂面前的。從五旬節聖靈降臨開始,神就藉著聖靈住在凡信祂的人心中。主耶穌說:“我住在你們裡面,你們也在我裡面。”這種關係是親密無比的。為什麼聖經說,要被聖靈充滿呢?就是指著這種關係說的。

保羅在加2:20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保羅明白“與主同活”這個道理,他也知道自己是活在神面前的。到底我們對這道理明白有多少,我們在生活中察覺神同在有多少呢?神不滿足於只是把我們拯救回來,我們要是僅僅滿足於得救,滿足於將來可以上天堂,我們就是不明白神對我們的計劃和心意,我們就是辜負了神對我們的期望。

神不是只滿足於救我們脫離死亡,免下地獄,得上天堂就算,神更要我們像祂,滿有主耶穌的模樣,這是神向我們所懷的最終的心意,神要我們跟祂有合一的關係,認識祂,愛祂,以祂為樂,在祂裡面得著滿足,渴想祂,察覺祂時刻的同在,感受祂的愛和同在,時刻和祂交談,讚美祂,榮耀祂,歌頌祂。

我們不但知道自己是活在神面前,我們還得察覺到這個事實。我們渴望認識神,這是好的,神希望我們多認識祂,但是當我們越多認識神的時候,我們就應當越愛神,越明白祂的心意,越感受到祂的同在,越願意順服祂,信靠祂,與祂同行。

保羅在羅8:35-39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