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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爱我们,祂渴望把最美好的生命赐给我们,祂在圣经中很多地方都告诉我们,祂的这个心意,所以神在许多方面都指教我们该怎样行,特别是我们与人之间的关系。比方说我们和家人的关系,和教会的关系,和政府的关系,还有就是在工作场所与他人的关系。简单来说,那就是我们和雇员又或是雇主之间的关系。

每一个人都需要工作,或者说都曾经工作过,然而我们知道神在这方面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吗?许多时候,工作本身并没有问题,只要我们受过相关的教育和训练,我们就可以应付和做得来;但往往人感到在工作上最大困难的,莫过于与上司和下属,以及同事之间的关系,特别是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纠纷的焦点,劳资双方似乎永远都存在着冲突。身为基督徒,作为神的儿女,我们应该抱怎样的态度,应该如何自处呢?又应当怎样依从神的原则去行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来探讨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圣经有关对雇员的教导,就是为别人工作的员工,到底神有什么劝导给我们呢?我们为别人工作的,该有怎样的态度呢?我们来看一些有关的经文,在弗6章,西3章,提前6章,以及多2章都有记载,而且有不少是重复的教导,可见它的重要性。总的来说,就是作为仆人的,应该顺服主人。那就是做雇员的,要服从雇主。

我们来看弗6:5,保罗在这里说到的“奴仆”,可以引申到今天做工人的,或者说员工,做雇员的,他说:“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论我们从事什么行业,在哪一个范畴里工作,也不管我们认为自己的老板是怎样的人,圣经所给我们的教导就是,我们要顺从他们。作为仆人的,或者说作员工的,要顺从我们的雇主,或者说主人,圣经说这是我们“肉身的主人”,而不是“灵里的主人”,因为我们灵里的主人,真正的主人永远都是神自己。

我们不但要顺从,所抱持的态度更是要以惧怕战兢,要用诚实的心去听从。那就是说,绝对不是阳奉阴违,而是心口一致的,有诚实的态度,并且要存着惧怕和战兢,好好的敬重他们,因为他们是主人,是雇主;而我们是仆人,是雇员。西3:22又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

另外,提前6:1-2又说:“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还有,在彼前2章那里也有同样的教训,要作仆人的在凡事上顺服他的主人。彼前2:18说:“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这里说得很具体很清楚了,不是善良温和的主人才需要顺服,即使是乖僻的也一样要顺服,没有分别。我们不但是要顺服,更要在凡事上顺服,那就没有例外的事了。也许你会问,“是否雇主一切的吩咐,有理无理的,我们都要顺从呢?是否他们所发的一切命令,我们都照办呢?”我们可以看徒5章,这里有一句经文可以作为我们的答案。所有作雇员的,都要顺从雇主一切的命令,除非雇主所吩咐的违背圣经的真理,和违背他们的良心,这样我们就该顺服在天上的主人,而不是顺服地上的主人。徒5:29说:“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弟兄姊妹,这里说得很清楚了,我们顺服雇主的尺度,就是当雇主要求我们去做一些有违圣经原则的事,例如叫我们不诚实,叫我们做一些违背良心的事,或者和圣经的真理相违的时候,我们才可以拒绝不做,不然的话,其他一切的要求,即使不合理,即使过份,作为雇员的我们也要去顺从,这是神在圣经里面教导我们的。所以头一个神所给我们的劝勉就是,要顺从我们肉身的主人,而且是从心里顺服,不是做在人前,去讨人的喜欢,乃是从心里顺服,好像顺服神那样。而彼前2:18更是解答了我们很多人心里的疑问,因为这里说:“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多少时候,我们会遇上一些无理取闹的雇主,他们的要求并不是有违圣经原则,但却要求很多,让所有人都感到厌烦和讨厌。但我再强调,这些雇主没有要求我们去做一些违背良心或道德或圣经真理的事,只不过他们是毫无道理而已,然而圣经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样要顺服,而且同样要在心里顺服他们。所以彼得说,“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这是我们做基督徒应该有的责任,因为神是这样吩咐我们去做的。

彼得也知道在工作的地方,有些主人的要求很无理,非常不合理,而花样又很多,而且这些主人通常不近人情,不体恤下属。面对着这样的主人,确实不容易去服侍,但是圣经从来没有准许我们可以拒绝上司一些毫无道理或不公平的要求,圣经只是提出一个原则,就是除非他们的要求是违背圣经和违背良心的,我们才可拒绝,其他一切都没有例外,我们作仆人的,一概都要顺服。

彼前2:19继续说:“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到底我们作为雇员的,要怎样对待自己的雇主呢?圣经的教导是再清楚不过的,就是要顺服,不论他们是怎样都要顺服,除非他们是要求我们作有违圣经真理和有违我们良心的事,我们才可以拒绝。不然的话,不论雇主是体谅的,是无理取闹的,是不近人情的,是丑恶的,是完全不讲理的,我们都得顺服。彼得说“人如果为了叫良心对得住神,为了顺从神至高无上的权柄,而忍受委屈,这是可喜爱的。”不要以为神不知道,神不理会,其实神都知道,神必定在适当的时候替我们伸冤,我们要把一切事情交托神,要忍耐等候神的时间,神必要帮助我们。我们只管依照主的吩咐去行,去待我们的主人,神自有祂的主张。

要是我们在工作上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是我们为了主却忍受,并以适当的态度去作出响应,不自己伸冤,也不进行报复的话,我们就是效法了耶稣基督。彼前2:21,彼得说:“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祂的脚踪行。”请留意这里所说的,彼得说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原来我们蒙神呼召,目的就是要我们去受苦,因为耶稣基督也曾经为我们受过苦,我们现今是跟随祂的脚踪前行的。所以基督徒受苦一点也不是奇怪,因为耶稣基督一生所走的,也是受苦受死的道路,我们跟从祂的人,和祂一起受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然而耶稣在受到冤屈的时候,反应是怎样呢?当然耶稣是不应该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的,然而祂却偏受到这些恶待,只是耶稣默默的忍受了,祂没有为自己辩护,也没有去对抗,祂所表现的态度乃是爱和宽恕。彼得说如果我们在工作的地方受了冤屈,而我们能够用主那样的态度去回应的话,那我们就有福了。我们称为是基督徒,是跟从主的人,我们就藉此建立了美好的形像,活出了美好的见证,神不但因此得荣耀,而我们也明显是为了基督的名受苦,神不能不赏赐我们。

所以弟兄姊妹,不要怕吃亏,不要怕受冤屈,因为耶稣也曾经受过,只要我们眼望耶稣,从祂那里支取爱和能力,用温柔和爱去面对和回应那些待我们不义的人,我们就是为主作了美好的见证,这见证比我们单用口传福音更有力量,更有果效。彼前2:22-24说到耶稣的榜样,经文说:“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叫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祂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耶稣不是不知道这一切,也不是没有智慧,更不是没有能力,然而耶稣并不还口,也不还手,经文形容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祂只做什么呢?祂“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这不应该也成为我们今天学习的态度吗?当雇主剥削我们,占我们的便宜,叫我们受到亏损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办呢?要和他抗争到底,要诉诸法律,要讨回公道,要揭发他的恶行,要报复和让对方受苦呢?还是我们学习耶稣那样的态度,以爱和宽恕去面对他呢?我们是不是乐意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中有分呢?

也许我们会感到希奇,为什么用耶稣替我们受死的经文和例证,来应用在我们对待雇主的态度上呢?其实圣经所教导我们的,而是顺服的态度,耶稣都是因为顺服神最高的旨意,所以才有这样的表现。不论我们是受到怎样的压迫和苦待,雇主若不是要求我们去做违背圣经真理的事,违背良心的事,我们依然要抱着顺从的态度,去作我们的份内事,并且要从心里敬重他们,而不是表面顺从,却在背地里批评他们。

刚才所讲的,是雇员对雇主应该有的态度,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作为基督徒的,在工作上应该有怎样的表现和态度呢?我们来看弗6:5-6,保罗在这里说:“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我们应该有怎样的工作态度呢?圣经教导我们,要从心里而作,而不是只在眼前事奉,只是阳奉阴违的去作,而是用心去做,像是作基督的仆人那样。我们要是有机会为主工作事奉,我们岂能抱轻率的态度吗?岂不是谨慎战兢的去做,做到最好吗?我们在平日的工作上,也应该抱同样的态度。

也许你会觉得很难办到,但其实这是心态问题而已,如果你认为自己在做给主看,是在为主做事,那岂不是容易得多吗?况且圣经也有说过,所有权柄都是神所赐的,所以地上的权柄,全都是在那拥有绝对主权的神身上。所以如果我们不是着眼于地上的主人,而事事都看成是为天上的主人作做,我们的心境和态度就自然容易调整了。无论我们做什么事,都想着是为主作的,是服事主的,是为求讨主喜悦,我们就必然会勤快,必然会尽心,必然会全力以赴。

保罗教导我们,作仆人的,在工作的时候,要好像为主做的,是做给主看的,而不是应付肉身的主人,只做给主人看的。如果我们能够用这个角度去看工作,以及用这样的态度去工作,结果将会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如果是为主做的,是做在主身上的,那么不管工作的性质是什么,是扫地,是做清洁的工作,是做没有人会注意的琐碎的事情,我们都因为是为主做而可以做得甘心,做得尽力,做得完美。其实,这并不是一种可选择的态度,因为圣经就是这样教导我们,所以其实是神的命令,而不是可供我们选择的。我们必须用这样的态度来工作,来做我们每天的事,这是基督徒在工作上所应该表现的态度。

我们做每一件事,都是为主而做的,所要讨的是主的喜悦,而不是人的喜悦,所渴望的是主的称赞,而不是人的称赞。保罗跟着在弗6:6-7说;“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在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相信我们都不喜欢看人脸色做人处事,我们都不想在工作中受气,受别人的指使和命令,然而在工作中,我们却又经常遇到不讲理的老板,他命令我,指使我做事,而且从不说感谢和赞赏的话,往往让我感到气馁灰心。

可是,如果我们懂得换个角度来看,把做在人身上的事看作是做在主身上,凡事是为主做的,而不是为人做的,情况就会有很大的分别。虽然我们依旧做同样性质的事,但因为是为主做的,所以工作态度就不同了,就不会觉得这么难了。圣经教导我们凡事要以热诚的态度去做,不管我们的上司是谁,也不管他们吩咐我们做些什么,我们都要以同样的态度去作响应。

西3:22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23-24节说:“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虽然我们各人有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雇主,但是总要记得在这工作之上,在这雇主之上的,乃是神自己。神才是我们真正的老板,祂才是真正的主人,是我们真正要向祂交账的。所以无论我们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但愿这成为我们一生工作的座右铭。

虽然有些眼前的工作,于情于理都不应该由我们去做,很显然是有人颐指气使的在利用我们,在占我们便宜,作为基督徒的我们,该以怎样的态度响应呢?我们可以有千百个理由,去反对或者提出上诉,我们可以指出其中的偏私,或者认为自己的职位不是做这些工作的,但是如果我们回到神面前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必说,只管去做就是了,因为神知道一切,神察看一切,祂明白一切以及祂会掌管一切,那就够了。我们就可以心平气和的去做,并且做得妥善。

多2:9说:“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这是很直接的教导,说得很清楚,做仆人的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这是我们该持的态度,还有就是多2:10所说的,“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许多在办公室工作的人,都或多或少会拿公家的东西,像文具之类的,或者是偷时间,用公司时间做自己的私事等,这都是基督徒不应该做的事。我们要对准神做事,要用心去做工,这是神的要求,当然跟俗世的很不同,只是我们自有圣经作我们的原则。

我们回到弗6:9去,保罗在这里说:“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我们说了很多关于仆人和雇员的态度,对主人和对工作的态度。要是你有幸身为雇主的,身为主人的,又应当如何呢?圣经同样有清楚的态度,保罗说“要善待你们的仆人,不要威吓他们,不要仗势欺人,倒要善待下属,因为你们和他们都同有一位主在天上,祂并不偏待人。”

其实,圣经有一个很好待人的原则,是主耶稣亲口教导人的,那就是“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做主人的也是一样,你想别人怎样待你呢?你就以同样的态度去待别人,这样做就断不会错,因为将心比己,你能够有这样的想法,设身处地的去想对方的感受和困难的时候,一切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多少时候,劳资双方之所以僵持不下,是因为各持己见,彼此都不肯让步,所以造成僵局,如果我们能够退一步想到别人的感受和需要,情况应该不是这么差的。

作为神的儿女,不论我们是做员工的,或是做雇主的,我们都同是神的仆人,神是我们唯一的主人,我们应当凡事听命于祂,以祂的话为法则,凡事依祂的话去做。我们对神有了这样顺服的心,那么自然在生活的其他事情上,我们就都懂得以同样的心态去行事了。而且真正的权柄不是控制人和指使人,那只是世界的看法,真正为大的,原来是服事人的人,这是主耶稣亲自为我们而立的榜样。主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的,就必作众人的仆人;谁愿为首的,就必作众人的用人。”但愿我们都学会这些深奥的功课,把它应用在我们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