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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1. 14-16节中保罗提出了五个“有什么”?他在问什么问题?想表达什么?
2. 这个“一刀切”的割离,是指什么与什么割离?
3. 16-18节主要提出了人与神的一个特殊关系,是什么关系?
4. 为什么必须要“从他们中间”出来?如果不出来,有什么可能的后果?
5. 14节常常应用在信徒的恋爱婚姻上,为什么?
6. 信徒与非信徒谈恋爱,就必然是犯罪吗?为什么?
7. 信徒与信徒结婚也未必有好结果,说明了婚姻的核心是什么?与经文有什么关系?
8. 两个人,一个信主一个不信主,除了结婚之外,可以同负一轭吗?如何负?

注:林后6:15“彼列”就是撒旦的别名。

静思空间:

你觉得两个不同信仰的人可以合伙做生意吗?请想象一下会出现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