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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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诫──不可妄称神的名

1. 不可妄称耶和华神的名:
以前犹太人不敢直接把神的名字说出来,都以“静默”或其他的词汇来代替神的名字。

2. “妄称”是一种虚空的称呼:
2.1. 当一个人以一种敷衍的态度来称呼神的名字时,他就是妄称神的名了。
2.2. 凡事以假借神的名字来达到自我中心的计划,这就是妄称耶和华的名﹔
2.3. 凡事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的,就是亵渎神的名,也就是妄称耶和华的名。(参利19:12;太5:33-37)
2.4. 不可以利用神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3. 生活中容易常犯这条诫命:
神是禁止我们有口无心,无目的地不合乎神话语的﹑不合乎神旨意的来使用神的名字。

4.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和“奉耶稣的名祷告”的关连:约14:13;约壹5:14;可10:35和太6:9-10。

5. “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和“不可毁谤神”的关连:(参考出22:28)
人遇到苦难,总是很容易发神脾气、谩骂神、埋怨神。如果我们要求神为我们自己所招惹的麻烦负责的话,也是等于妄称神的名。

6. 祷告:
我们是向天上的父来祷告,然后中间是想要说的内容,祈求祂的灵扶持我们,坚固我们,最后才说“奉耶稣的名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