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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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 旧约的事奉者要有教导的责任。
2. 神很看重家庭中的夫妻关系!
3.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二、2:1-3丑话先说在前头。
1. “你们若不听从”审判是以条件子句开始。
2. “不把命令放在心上”。
3. 神管教你是福气!
4. 约15:1-3这段告诉我们:基督徒分两种或是真假基督徒?15:2“凡属我(暂时属耶稣)……。”
4.1. 结果子:真基督徒!
4.2. 不结果子:假基督徒,如犹大。
4.3. 哪一种神会修理?用什么修理?
4.4. 让神的话来修理你我吧!
4.5. 约15:3“现在你们因我讲给你们的道、已经干净了。”
5. 2:3“种子”=地的出产而非指后裔。
6. 把粪抹在你们脸上,就是你们祭牲的粪。祭牲的排泄物要从圣所清除,拿去焚烧(出29:14;利4:11等);这一种极大的羞辱!因为原本是被分别为圣出来的事奉者,却以虚假来服事(第1章已说明)。

三、2:4-5非尼哈之约的事奉者是忌邪的事奉者(民25:12-13)
1. 放松以致于放肆,得意以致形:什亭(Shittim)地势平坦水草多,是放牧的理想区。这地名的意思是“皂荚树的草地”。这是以色列百姓进入迦南前的最后一站,民25:1“住在……”,希伯来文意味着停留时间较久,神的目的就是要他们养兵蓄锐,因为进入迦南之后,会是要接连面对一场又一场的硬仗。但是百姓却……?
2. 把神的话当作参考用,以自己的判断来决断:思想:摩西有否按照神的吩咐?摩西在担心什么?神为何向所有的领袖开刀呢(这样公平吗?)?神的怒气被惹动,摩西立即采取弥补的措施:他带头与以色列全会众在会幕门前哭泣,引导大家一起向神哭泣悔改。──典型专注在“悔”而不在乎“改” ──基督徒与糊涂!中世纪神学家加尔文赞赏非尼哈的做法,认为他比痛哭后悔的以色列民更积极,对清除罪有更彻底的态度。你我在犯错后除了后悔之外,有没有更积极的行动表现呢?
3. 以神的“忌邪”为心的非尼哈与“无法无天”的心利:民25:6摩西和以色列全会众正在会幕门前哭泣的时候,谁知,有以色列中的一个人,“当他们眼前”,带着一个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里去。当人愿意执行公义与顺服主命,神的怜悯恩慈常会紧跟在后。试问自己,是非尼哈呢?还是心利?抑或是在会幕前后悔哭泣的那群百姓?

四、2:10-16神关心百姓的婚姻状况非法离婚与随便结婚都是神所不喜悦的。
1. 耶稣对离婚的看法──太19:3-6“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1.1. “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婚姻关系是神的设计,“配合”的意思是“将其放在同一轭下”,神在创造时的设计是:一对男女可以一同进入这婚姻关系中,一同负上生命的轭,一起面对人生。
1.2. “人不可分开”表达了人对这制度下的婚姻关系应有的尊重,婚姻关系不应受到人的破坏。“不可分开”这动词是命令式,反映出耶稣对离婚的憎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中离婚问题的存在。
2. 唯二的两个离婚理由:
2.1. “配偶淫乱”(太19:3-9)太19:9的原文结构──凡休妻(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另娶别人→犯奸淫。背后的神学:婚姻关系不因为人的背约而解除。
2.2. “信仰不同”而被动的遭遗弃(家暴类比被外邦配偶遗弃)(林前7:15)。
2.2.1. 不可离婚,除非不信的一方提出。基督徒一方主动提出离婚是圣经没有例子的,圣经说“那不信的人若要离去,就让他去吧”(参:林前7:15),非基督徒一方要离婚,基督徒这方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一个是不信主的人,是没有办法听劝的人,又是抵挡上帝的人。不信主的人要离去,你就让他离去,但圣经没有教训“基督徒主动提出离婚”。
2.2.2. 家庭暴力──基督徒双方需回到教会的挽回监督机制中来进行。双方必须要愿意接受监督跟挽回的过程,若不愿意接受,就要接受教会的惩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