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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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恩典的原则是“均分”:
1.1. 第14节:林后8:9基督舍富为贫的原则──富有者因爱而成为贫穷!
1.2. 林后8:10-14:均平就是要你们的富余,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均平了。
1.3. 没有人会永远在施的一方,也永远没有人会站在受的一方。
1.4. 林后8:15:“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在典故当中,这种均平是出于神的介入(出16:18中的吗那)。出16:14-:20多收而不给,神就会如当年让之生虫变臭……。

2. 在基督里,同得地业──同得圣灵,同享恩福!(22-23节)
2.1. 加3:14,3:28。
2.2. 第22-23节:外族人的地位──那些住在以色列人中的外族人可以在他们所居住的支派中同分产业。
2.3. 利24:22;民15:29;赛56:3-8。
2.4. 这是基于一项原则,如果这些人选择永久接受以色列中的准则、宗教和生活方式,即作皈依以色列信仰的人,在那里定居和生养儿女,那么他们就可以有本地以色列人的同等待遇。

3. 神国就是“神永远的同在”与“神的治理”
3.1. 上帝的国就是两件事“上帝的同在”和“上帝的治理”。因此,以西结书最后讲到两件事:“归王之地”和“上帝永远同在的城”。
3.2. 上帝的同在建立在上帝的子民愿意归回一个次序,就是让上帝在我们当中掌权,即让上帝来作王,而基督的国度就是有一天上帝让万有归回这个次序。

4. 上帝的城(神国)所指就是已然(已经来到)未然(但尚未完全实现)之神国
4.1. 以西结书最后的一句话是“从此以后,这城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从此耶和华永远在这里”。所以这个城不是一般的城,乃是圣城,是上帝永远同在的城,永远居住的城,是永远的耶路撒冷。
4.2. already and not yet(已然与未然:已然──神国已经来到的经文明证:太12:28: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17:20:法利赛人问:“神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