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张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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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关于以色列复兴的应许开始于结34章(恶仆人与好牧人)及结35章(反对神的代表──西珥会被审判)。在本章中,也提到复兴的原因──“所以,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家啊,我行这事不是为你们,乃是为我的圣名,就是在你们到的列国中所亵渎的。我要使我的大名显为圣;这名在列国中已被亵渎,就是你们在他们中间所亵渎的。我在他们眼前,在你们身上显为圣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结36:22-23。
第3节:“并且多嘴……臭名”:或作“你也成为人们谣传的话题以及百姓诽谤嘲讽的对象”。思想:我们是多少时候在乎神的名声?基督徒的所言所行事让神感到光彩还是感到不光彩?

2. 神的应许不容亵渎(1-7节)
2.1. 第2节:“永久的山冈”是有所指的──“永久的山冈”说的是那块应许之地:以色列之地。以色列的敌人不仅向以色列的边界挑战,而且在向神对以色列的应许挑战。
2.2. 神的应许是什么?请思想诗歌《神未曾应许》的歌词。
2.3. 这一段经文中,上帝两次提到祂要发愤恨(5-6节),这愤恨是一种感情的表达,表示上帝不愿意以色列民再被人讥笑、受羞辱,那一种激愤的心情,巴不得选民的苦难能立即停止。这种心情是何等伟大的爱,起初不是上帝要他们受苦的吗?不是上帝自己把他们交在外邦人手中的吗?这让我们看见爱的伟大矛盾。在许多时候,爱是很伟大的,一方面在爱的里面不得不管教,但在管教的时候,又不忍心让受管教的受到太多的苦楚。我们经常可以在父母管教子女的时候看见这种父母的爱。
2.4. 这里的外邦人,是指那些对以色列受罚幸灾乐祸的国家或是百姓,他们对以色列民心怀恶念;喜欢选民受罚,而不心存怜悯。其实以色列民不过是一个代表,上帝的爱是不愿意任何人落在祂公义的审判之下,如圣经所说:“主……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3. 回转后所复施的恩典“比先前更多”(8-15节);历史的回顾(16-21节)
3.1. 以色列民的罪玷污了他们所居之地(16-18节):上帝所赐的地是要人按着祂的旨意去生活,然而以色列民在上帝所赐的土地上杀人流血、拜偶像,这些罪不仅得罪了上帝,也让他们所居住的地受到罪的玷污。
3.2. 以色列民在所到的列国中亵渎上帝的圣名(19-21节):由于以色列民是上帝的子民,所以当他们被逐到列邦中的时候,上帝的圣名就受到亵渎(20节),因为别人会认定他们是上帝的子民,似乎上帝没有办法保护祂的子民。如果这些子民仍然不悔改,继续拜偶像的话,上帝的圣名更是受到亵渎(21节)。
3.3. 由此看来,上帝降罚以色列民是不得已的,一方面祂是公义的上帝,其次是免得选民继续沉沦;如同父母养育子女,有时杖的管教是不得已的(箴29:15),这和爱并不冲突。
3.4. 神顾惜祂的圣名(21节):上帝说:“祂要使祂的大名显为圣。”(23节)这并不是说上帝只是爱惜祂自己,因为祂的荣耀并不会因为人的无知而受到亏损,乃是因为人若不尊上帝的名为圣,就会任意妄为。因此,上帝显祂的名为圣的方法,乃是将以色列百姓召聚回来,安置在祂所应许的地,就是迦南地,并洁净他们,使以色列民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24-25节)。这是属灵的医治,医治百姓背道的罪和习性,所以上帝的意念真是高过人的意念,祂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赛55:8-9)。

4. 重生的真谛(22-32节)
4.1. 25节:“清水”原指洁净礼仪上的污水(参出30:17-21;民19:17-20),这里象征神除掉选民的罪恶。
4.2. 约3:5:论到重生的真理时,又把水与圣灵联结在一起。
4.3. 我对自己的罪,是什么态度?是羞愧?是冷漠?第32节,神说百姓应为自己的罪感到羞愧,可是人们已变得非常冷漠,对罪失去了感觉。首先他们要追想自己的罪(31节),然后厌恶罪,最后要认罪(参雅4:8-9)。当我们检查自己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在生活中我们也失去了对某些罪的敏感。如果把我们自己的生活与神的正直标准相比较,我们就会感到羞愧。

5. 荒地变伊甸(33下-38节)
这段经文进一步的发展是上帝要使原来荒废的地成为可耕之地,使这荒废之地成为伊甸园(34-35节)。伊甸园是上帝创造地球之时最美好的地方,也是祂给人最美好的安居之所,所以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充分享受了上帝的恩典。从这个宣告中,我们看见一幅美好的图画,原来荒废的耶路撒冷不仅成为丰满之地,而且在其中也充满了上帝的子民(38节),上帝要祂的子民回到起初祂给人的丰富里。这个奇妙的转变,若非耶和华的作为断无可能实现,所以这也让以色列民和四周的列邦也因此认出这是耶和华上帝所作的,祂是独一的真神(36、3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