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叶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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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罗在营楼自辩(21:37-22:21)(续)
保罗称呼群众是“诸位父兄”,表示这是向犹太血统的人说的,群众见保罗开口所说的是希伯来话,显得更加留神,因为分散各地的犹太人不太懂希伯来话,也不懂亚兰语,如果他们不安静下来,很难听得明白。另一方面,保罗能够用希伯来语来发言,更加证实了他是如假包换的犹太人。
保罗首先强调自己是忠贞的犹太人这个身分,透露自己良好的教育背景,同时也指出,他是严守律法的宗教狂热者(参22:3)。表明身分后,保罗把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在大马色路上的见证,他当年拿着犹太官员的授权信来执行这项任务的,而他前往大马色缉捕信徒,也是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知道的。
在22:12开始,保罗追述亚拿尼亚在他被召中的角色,保罗向群众强调,亚拿尼亚按律法来说是一个虔诚人,他的敬虔是大马色人所公认的。主借着亚拿尼亚来吩咐保罗要为主作见证。22:12-21强调了保罗奉召作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强调自己在圣殿祷告的时候看见异象,主耶稣向他显现,吩咐他离开耶路撒冷,因为耶城的人不接受他为耶稣作见证。另一方面,主也吩咐他要去外邦人的地方传福音,为主做见证。
保罗的讲话忽然被打断,众人不愿意再听下去,因为保罗提到外邦人的问题,触犯了犹太人的愤怒,他们不但拒绝再听保罗在外邦的经历,而且扬起尘土,摔掉衣服,加强他们要求的激情(参22:22-23)。这两个动作有两个可能性的意义,第一是表示保罗是亵渎者,不再是真犹太人。第二是用这个举动代替用石头他打死,如果当时不是有兵丁在场,恐怕保罗真的会被群情汹涌的犹太人用石头打死的。

2. 保罗与官长交涉(22:22-29)
当保罗被犹太人围攻的时候,千夫长见情势不对劲,立刻叫兵丁把保罗带进营楼,准备用鞭子拷问他。其实千夫长一直在旁听着保罗的说话,但是他的希伯来语可能不是太好,听不明白保罗这番话的意思,于是便准备用刑。
罗马审问奴隶或者其他疑犯,是用一条带刺的皮鞭来拷打,这是残酷的刑具,鞭子上面附有尖牙和尖刺,每次打在受刑者的背上,均皮开肉烂的。
在这紧急关头,保罗立刻搬出他的罗马公民身分,他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负责拷打的百夫长一听这句话,顿时觉得慌张,赶紧向上司千夫长报告,因为根据当时的罗马法律中,是禁止向罗马公民施行此类毒打的,另外也不能施行棍打、钉十字架,甚至不可以加脚镣。
当时获得罗马公民身分的方法有三个,第一是对罗马政府有显著的贡献;第二是付一笔可观的费用;第三是出生在一个罗马公民的家庭里。千夫长是用钱获得了罗马的公民权;保罗则是出生在罗马公民的家庭里。
千夫长既然知道保罗是罗马公民,不敢再难为他,同时又害怕自己违例的事传到上级的耳朵里,就更加恐慌起来。保罗的罗马公民身分在这里发挥了作用,使他免了这次的皮肉之苦。
事实上,千夫长只知道保罗和犹太人有冲突,至于事情的实际原因,他仍然不太了解。为了知道实情,千夫长召集所有犹太公会的人来见面,同时安排保罗在庭上对质。
当时,犹太公会是不可以随意集会的,所以经文所指的可能并不是指正式的大会,而是千夫长主持的非正式的咨询,他想透过这次的咨询,知道怎样向上级呈报保罗的这件事。按照常理来说,如果犹太人当局不再控诉保罗,保罗就可以释放了,但是现在罗马当局参与了案情,又发现保罗是罗马公民,罗马的官长必须亲自处理这件案子了。

3. 在公会前受审(22:30-23:10)
受审程序一开始,保罗首先发言,大祭司亚拿尼亚听完后,竟吩咐旁站着的人打他的嘴。亚拿尼亚大约在公元47-59年任大祭司,以残酷的行为著称,后来被犹太的游击队暗杀,指他是亲罗马份子。亚拿尼亚身为一位大祭司,竟然叫人打保罗的嘴,这个举动是要抗议保罗说谎。保罗面对亚拿尼亚的举动,他的回答更加令人感到愕然,他对亚拿尼亚说:“你这粉饰的墙,神要打你!你坐堂为的是按法审问我,你竟违背律法,吩咐人打我吗?”
“粉饰的墙”是对假冒为善者的隐喻,是指有着吸引人的外貌,内心却充满了污秽,保罗用这个词形容亚拿尼亚假冒为善。公会的人见保罗竟然诅骂大祭司,大感惊异,在他们眼中,大祭司是神所拣选的,任何人也不能够咒骂大祭司(参出22:28)。
保罗回答的时候并不是单单道歉,而是说:“我不晓得他是大祭司。”这是一句讽刺的话,意思是说:“我认为发出这样命令的人,不可能是大祭司。”
保罗这次在犹太人议会的申诉,处处表现了他的机智,他看见在座的一半是法利赛人,一半是撒都该人,便表明自己是法利赛人的身分,并且强调“我现在受审,是为盼望死人复活”(23:6-8)。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除了在复活的事上意见分歧之外,还有很多不同之处。法利赛人属于中产阶层人士,他们不理政治,严守律法,特别注重五经的律例,为了确保这些律法得到实践,又增加了很多具体的指引和诫命,久而久之,这些指引和诫命便成为了口头传统的习惯。
撒都该人则是由祭司阶层的人士组成,属于贵族阶层。在犹太宗教团体中,撒都该人可能是最有政治实权的一群,在信仰上十分保守,只接受摩西五经的权威性,不认同法利赛人所遵守的口传律法。在政治立场上,则亲罗马,认为保持现状对他们的地位有利。
保罗宣告“我现在受审,是为盼望死人复活”,立刻引起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两派人士的争论,后来更加演变成为纷争,结果保罗得到很多法利赛人的支持(参23:9)。“我们看不出这人有什么恶处”证明了要打击保罗的并非犹太议会中的法利赛人。另一方面,这句话使当时的局面加倍地紧张地来,千夫长不得不停止审询,把保罗从人群中带出来送进营楼,以免招致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