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李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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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使徒约翰在第4章和我们一起看“爱”的命令,怎样在爱里可以完全。他也强调“爱”并不是基督徒可以选择做或者不做的事情,因为“爱”是来自于神的一道明确的命令。

2. 概论
“爱”把我们与神的关系紧密连在一起,也因着我们信神,而且有爱的信心表达的时候,就可以在神的里面胜过世界。

3. 经文释义
3.1. 5:1:强调我们是凭信心信靠耶稣为基督的。这样的“信”也是“约翰一书”坚持要我们明白学习的真理。能够这样信靠的人就是从神而生的。这种相信耶稣是基督的信心并不是来自于人的知识,这是神的工作。而神这个工作也产生了我们对基督徒弟兄姊妹的爱。因为“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所以信和爱就形成了一个紧密不可分割的关系了。使徒约翰坚持爱神的心和爱人的心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他认为爱神的心会在爱人的心当中显露出来。
3.2. 5:2:爱神与爱人似乎很难分清楚,次序怎样?是哪一种爱更反映了另一种爱?因为爱神与爱人是携手并进、连为一体的。约翰并没有把爱神的观念停留在一个思想层面上,他要求转向实际的行动。所以将遵守主的诫命包括在这个爱中,因为真正的爱就是籍着留心去行出神的旨意而显明的。遵守神的诫命就是爱祂了。约翰并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不过他知道爱是带有行动的,也是最自然地表达我们爱神、信神、受诫命这些事情。
3.3. 5:3:不是说我们很容易完全神的责任,相反,神的诫命不是让人厌烦的负担,这样责任可能是困难的,但同时却是让人欢喜、快乐、满足的。
3.4. 5:4:“我们的信心”让我们可以得胜。得胜是说一个决定性的胜利其实已经过去了,已经成为事实了。因为耶稣的死完成了祂在十字架上的使命的时候吗,耶稣已经战胜魔鬼。个别信徒开始信耶稣时也胜过了也得胜了。这已经是完成的一种意思,以至于我们真有信心。只要我们遵守神的诫命爱神的时候,这个信的基础已经帮助我们得胜有余,所以不用惧怕。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我们就能得胜。
3.5. 5:6-12:既然对耶稣有正确的看法和这样重要的话,那么对神的儿子的身分和证据就变得不可缺少了,我们不是随便相信,而是有确据的相信。使徒约翰引用见证来确立耶稣是神儿子的身分。
3.5.1. 5:6:“藉着水”就是籍着耶稣的受洗;“藉着血”就是籍着耶稣的受死。既有受洗的部分又有受死的部分。当主耶稣接受洗礼的时候,听到从天上来的声音,就正式严肃地开始了祂的公开侍奉的使命。有些异端认为神圣的基督在耶稣受洗的时候才降临,在耶稣之后就离开了。使徒约翰反驳这种看法,强调不是单用血,而是用水又用血,这一直以来都是福音的中心。当时,似乎没有人怀疑水和耶稣的关系,但是血这一点却成了信仰的绊脚石。异端认为神圣的基督不可能这样死去,就把基督和耶稣的死分开。如果不是基督真正为我们死去,那这个救赎根本就没有完成,救恩也没有完成。使徒约翰强调水和血是并存的。
3.5.2. 5:7:还有一个见证就是圣灵的见证,这里用了继续不断的时态动词说明这个见证是继续不断的行动。圣灵作见证相当重要,圣灵有最高的资格。因为圣经强调圣灵就是真理,就是真理的灵。
3.5.3. 5:8:圣灵排在做见证中的第一位。因为圣灵本身就是有位格的神。所以他的见证比水比血更明显。但无论如何,这些见证都是一致的。来自圣灵的内证,以及耶稣基督因着水受洗,因着血受死,里面包含的一切都是互相关联,也是一个整体。这些见证一同指向神在基督里为拯救我们所完成的伟大的工作。
3.5.4. 5:9:在人对人的见证信心作为一个基础。因为我们既然可以接受来自于人的见证更何况约翰所说的见证来自于神的见证。神的见证必定更大。我们也应该有更大的信心。这个来自于神的见证就是为他儿子所作的,如今见证已经公开表明了。所以,表示神已在基督里显明祂自己。我们也需要接受来自于神的见证,有一个真确的信心。
3.5.5. 5:10:约翰认为信神和信祂儿子根本没有太大的分别。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的,因此信基督就是信神。然而不相信的人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不信的人永远不能够对神有正确的理解。至于相信的人就可以拥有永生。永生是神自己的作为,也是神自己的恩赐,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我们想到永生,不可能不想到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因为永生就是我们和基督在一起了,以及拥有在基督里生命。
3.6. 5:13-21:约翰福音是要读者相信并且得着永生,但在约翰书信中就有不同的层次了。约翰一书是写给已经相信的人,写给基督徒的,写给主内肢体的。为要给他们以确据,肯定他们已经有了永生。书信末后强调自己已经知道自己有永生。
3.6.1. 5:13:是写给你们相信的人。这信不是一个福音单张,是给基督徒的书信,书信的目的是要叫你们知道你们有永生。救恩的确据是重要的。足以让使徒约翰写出这一卷书。
3.6.2. 5:14-15:当我们确认有永生之后,就可以在祈求当中坦然无惧。我们要认识祷告,祷告不是工具,令神改变祂的心意,要求神按我们的心意去做。祷告就是我们按照神的旨意去祈求,去等候,这样才会有效。如果我们按神的心意去祈求,神就会听我们的祷告。约翰也提醒我们,在祷告中为罪人祈求。
3.6.3. 5:16:要为罪人祈求。罪分为两种,一种是至于死的罪,另一种是不至于死的罪。如果这个人需要把生命赐给他,就显明这个人当时仍然还不是基督徒,神会回应我们这样的祈求,会给这样的人生命。“至于死的罪”,我们看成是一次状态而不是一次犯罪行为。圣经中没有指出某种行为是会令人至死的。而是一种状态是可以令人至死的。那种状态就是背叛神的状态,约翰称这是住在死中。耶稣警告过说“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这个意思是说一个人坚持罪中,不相信圣灵所做的见证,根本就不可能承受救恩,这个人也不得赦免。这个概念就是和使徒约翰说的这个“至于死的罪”的状态是一致的。
3.6.4. 5:17:我们不可对罪疏忽和轻看。信徒就算犯了罪还是可以寻求赦免和洁净的。只要我们不要自己活在罪的习惯和罪的倾向当中,如果这样我们就和神的关系断绝了。
3.6.5. 5:18-21:再次强调信徒的知识。当时有异端强调他们有另一种得救的知识。我们真正的知识就是认识耶稣基督,神的儿子这个身分。
3.6.5.1. 5:18:以“我们知道“作为每一句的开始,就说明这是我们拥有的合乎真理的知识和理解。“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是指惯性的那种犯罪。为什么从神生的必不犯罪呢?因为凡从神生的,必从那从神生的保守,于是那恶者就没有办法加害于他,我们住在神的保守当中,恶者就不能接触扰害我们。
3.6.5.2. 5:19:第二句的“我们知道”说到信徒本源的问题,强调信徒都是神的儿女。对比之下全世界都卧在恶者手下,但我们是平安的安全的。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
3.6.5.3. 5:20:这里连续第三句“我们知道”说到神的儿子道成肉身,说明神的儿子已经来到。这里说到神的儿子来到的真实性,神的儿子使我们有真理有知识的认知。基督教信仰不但不会妨碍理性的思考,相反还会刺激人寻求正确的思想,寻求真理。这样去做去认识真理,就是认为那位真实的,不但我们可以认识祂,我们也在祂里面。不但是头脑的知识认识,还可以经历生命的真实,我们会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整章书卷都是在说父与子的亲密关系。所以在基督里,在儿子里就是在天父里,在父神里。在父神里面就是等同在子里面。这些观念是对异端的反驳也是对真理的辨明。只有一位真神,让我们在祂里面有永生。
3.6.5.4. 5:21:约翰已经从神里面领受了许多恩赐,包括真正的智慧。我们要远避偶像,远避假神,与真理相交,有爱,遵守神的诫命,活出神在我们里面的新生命,活在永生的保守和确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