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员: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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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2:17-29可分为三部分:2:17-20讲到犹太人已有的好处;2:21-24是讲犹太人的错处或失败的情况;2:25-29就讲到真正的犹太人应有的情况。

首先,保罗提到犹太人已有的好处,就是有了神所颁布的律法。但犹太人如何看待他们所得到的这个好处呢?保罗指出,犹太人常以他们有神的律法自夸,的确,能有神的律法是一大恩典,但罗2:13说:“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得称为义”,但人凭着自己根本没能力遵守全律法,所以律法的功用乃是叫人知道,自己离神义的标准有多远,这样人才能谦卑接受神的救恩。

保罗说对外邦人而言,犹太人有神的启示,所以他们应该能引领外邦人走上正路,(罗2:19),但犹太人并没有发挥这方面的功能,只知道以律法夸口,并以此自认高外邦人一等,这是犹太人的失败,但责任是在犹太人,而不在赐律法的神。

这实在可惜!保罗在罗2:21责备他们。

犹太人明知故犯,保罗指出他们的罪行不但使他们将来必受罚,也影响了神的名誉,(罗2:23-24)。

保罗所说的对当时的犹太人来说,可能难以接受,因为就算他们有错,但至少他们已遵行神的吩咐受了割礼,这是他们身为神子民的标记。

的确,割礼是犹太人非常看重的一个仪式,但犹太人真明白割礼的意义吗?保罗说,如果犹太人遵行律法,割礼固然对他们有益处,但如果他们不守约,有记号也没用。

人只要有乐意遵行律法的心,一样能得神的喜悦,这样的心在神面前“算”为割礼,要蒙神的祝福。并且这些行律法的人,他们“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因为一个没有律法未受割礼的人,竟然能遵守律法,这就更显出犹太人的罪了。

今天我们如果空有外在的基督徒称呼,但不努力靠着神的恩典遵行神旨意,那么我们不但会让神伤心失望,也会让神的名因我们在外邦人中受羞辱。所以,求神帮助我们真从内心受割礼,有生命见证为主发光。

罗2:29“内心”这词汇原文是“在隐密中”,是个人内心与神的关系,不是在外表给人看的,同样真正的割礼也是在内心的,真正的割礼是内心的改变,除去老我或除去内心的罪恶,而这是圣灵的工作。

一个心中受割礼的人,他会得到“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犹太人的名字起源于先祖犹大,这名字在旧约是与“赞美”有关。保罗提醒他的同胞们,如果只在肉身上作犹太人,只遵守律法的规条,他们只能得到人的称赞,只有从内心作犹太人,才是真犹太人,在心灵中受割礼,才是真割礼,有真正的生命改变,这样他们才能得到从神而来的称赞,这才是真正永存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