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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

旧约时,律法写在石版上、写在书上。一般的以色列人不容易看到,只靠祭司利未人来教导、宣读和先知所传讲的信息,但人的智力和记忆都有限,并且缺少力量遵行,所以虽有律法万条,他们却很少实行。

新约却不是这样,乃将律法放在人的心里,写在人的心上,使人自己直接晓得神的命令和旨意,以及神所要求和喜悦的;并禁止神所憎恶的事,使人无可推诿,就是没有人教导,也都认识神,这新约的律法,就是神的灵在我们里面(结36:27),也是主的恩膏,要在凡事上教训我们,这是主的道。主的真理在我们里面(约壹2:14;3:9;约贰2节;约叁3节)。主自己也在我们每个信徒的心里(林后13:5;西1:27)。

信徒的心中有主的灵,有神的律法,来指教我们、管理我们,我们就不能再推诿不知道神的心意,我们作事对不对,里面会有感觉、有印证。若不合神的旨意,违背神的律法,里面会有责备、不平安,甚至有定罪的感觉。那要作什么才合乎神的意思,是在心里知道,这和头脑的想法不同,和一般的见解不同,我们必须听从和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