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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4:1-2)

追求快乐是许多人生活的目的,所有的人都愿意享乐而不愿受苦,只有基督到世上来却是为受苦来的。因为非受苦不能救人(彼前3:18)。世人就是为寻求自己的快乐,而不顾一切地犯罪,得罪神,伤害人,为着自己快乐。都变成极其自私的人,丧失了一切道德、真理、仁爱、和平。今天在许多的享乐中都是带着罪恶的,可以说都是罪中之乐(来11:25)。

基督徒已经蒙主的救赎,脱离了罪,就不应再去享受罪中之乐。其实那种肉体情欲之乐,正是心灵的痛苦。那种暂时之乐,正是永远的损失,所以圣经从没有叫信徒去在世上寻求快乐,乃是教训我们应当在主里面喜乐(腓4:4),这喜乐不是从外面来的。信徒只想追求快乐,不是正当的目的,因为那仍然以己为中心,不是以神旨意为前题。凡想要为自己求得快乐,都容易陷入罪恶之中,只有以受苦为兵器,不怕受苦,愿意为主受苦,认为在今生这个罪恶的世界上受苦是当然的,才能胜过许多的试探引诱。想求乐而怕受苦,就要失去兵器,作情欲的俘虏了,我们只当按神的旨意,度在世余下的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