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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6:17)

世人本来都是属神的,但后来却像挪亚时代的一样,在神面前败坏了(创6:11-12)。像造巴别塔时候一样背叛了(创11:6-7),又像所多玛的人一样,罪恶甚大,应当毁灭(创19:14)。所以神后来特别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作自己的子民(出19:5-6;申7:6),而以色列人作为基督徒的预表。基督徒更是神所拣选的族类,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前2:9;多2:14),应当与世界分别,完全归给神。

可是今天信徒很少作到这一点,也没有认识其严重性,几乎和世人没有分别,甚至与世俗为友(雅4:4),与不信的结合,不只在婚姻方面,而且在生活、行为、习惯、思想、言语、爱好、交往等都没有两样,叫人看不出他是基督徒,这怎能荣耀神,为主作见证呢?(徒4:13;约3:33;徒2:44)

圣经再三地教训信徒不要与犯罪的人同行,(弗5:7、11;彼前4:4;诗1:1)。这当然不是指着与一般的人隔绝,隐遁山林说的,乃是指与世人有分别,显出是属神的人,合乎圣徒的体统(提前6:11;弗5:3),不沾染世俗的污秽、罪恶、不洁(雅1:27),不要与不义相交,与黑暗相通,与不信结合(林后6:14-16)。另一方面,并不是与人对立,而是要领人归向神(林前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