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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后4:1-6(和修版)

4:1 所以,既然我们蒙怜悯受了这事奉的责任,就不丧胆,
4:2 反而把那些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了,不行诡诈,不曲解神的道,只将真理显扬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推荐给各人的良心。
4:3 即使我们的福音被遮蔽,那只是对灭亡的人遮蔽。
4:4 这些不信的人被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使他们看不见基督荣耀的福音。基督本是神的像。
4:5 我们不是传自己,而是传耶稣基督为主,并且自己因耶稣作你们的仆人。
4:6 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使我们知道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脸上。

这里,保罗就他在林后2:-3:18所说过的话作出一个小结,原文以“所以”或“基于这样”(διὰ τοῦτο)开始。基于所做的一切(能到处去传讲上帝的道及见证圣灵在信徒身上的作为)都是出于上帝,并深深感受到这是满有恩典和荣光的一个职事,保罗就有信心和盼望去回应各样针对他的质疑和攻击。“既然我们蒙怜悯受了这事奉的责任,就不丧胆。”(林后4:1)这一句话的声明正回应了先前两个问题:“这些事谁能担当?”(林后2:16)、“你有没有推荐信/资格呢?”(林后3:1)在保罗来看,面对这个充满荣光的职事,若不是上帝的怜悯和恩待,其实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或能力去胜任。既然一切出于上帝,并有圣灵的工作伴随着,那么担当这个荣耀职事的人就不用惧怕、胆怯了。“上帝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上帝既不顾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他,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8:31-33)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作新约的执事除了不用丧胆外,生命也要变成与主一样的形像,好把主的荣光返照出来(林后3:18)。保罗在林后4:4进一步指出,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Christ, who is the image of God)。从上文下理看,“形像”(εἰκὼν)的重点应放在返照荣光之上,保罗在这里要指出的主要不是本质上的一样(即“耶稣基督本质上是上帝”),乃是上帝荣耀的光辉可在耶稣基督的身上彰显出来(林后4:6),正如一个人看到钱币上皇帝的像,就知道他是谁及为人如何。好的皇帝就被人称赞、拥戴,恶的就被人责备、唾弃。学者指出,保罗此处想到的是创1章的经文,因为林后4:6特别提到“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上帝”。当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按圣经的记载,祂是照着自己的形像、样式造男造女(创1:26-27)。在上帝的创造旨意里,众多受造物之中就只有人类具备上帝的形像,可以把上帝荣耀的光辉返照出来。可惜因着人犯罪堕落的缘故,上帝的形像在人身上破损了(至于破损程度有多大,不同的神学传统就有不同的理解),从此以后,人在自己身上再看不到上帝的荣光,更扭曲的是人把受造之物奉为神来敬拜:“这些不信的人被这世界的神明弄瞎了心眼,使他们看不见基督荣耀的福音。”(林后4:4)然而,在上帝的怜悯与圣灵的光照下,人可以恢复及再一次在自己身上看到那失落了的上帝的形像,不过此刻必须通过耶稣基督这个中保: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林后4:4),人在圣灵里变成了与主有同样的形像(林后3:18),上帝的形像得以在人身上恢复过来(创1:27)。

从这个角度看,恢复上帝的形像是基督福音所带出的效果,也是叫上帝得到荣耀的地方。单单罪得赦免不会彰显到上帝极大的荣耀,惟有生命改变成与主相似、有主的形像才可以。耶稣基督的福音不只是叫人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肯定的,林后3:9),乃是进一步把人的生命改变到可把上帝荣耀的光辉彰显出来,像耶稣基督一样。是以,事奉从来不是能力和资格的问题。生命能否像主一样彰显上帝的荣光才是至关重要的事。攻击保罗的人从根本就搞错了方向、问错了问题。

与主有同样形像的生命是一种怎样的生命呢?这是一个相当值得深入思想的神学问题。这里,保罗提到几个方面都同做人光明磊落有关:把暗昧可耻的事弃绝、不行诡诈、不曲解上帝的道,只将真理显扬出来(林后4:2)。光明磊落、行在光明中是做人的基本态度,也是耶稣基督在世时的生活表现。耶稣基督本是上帝的形像,只有光明磊落、行在光明中的人才能把上帝荣耀的光辉返照出来。

思想:

人本有上帝的形像。通过这段经文,保罗怎样帮助我们重新认识有关上帝的形像的事情?在此世中,人在哪里可以清楚看到上帝的形像?跟随主的人在生命上会有什么转变和表现?为了传讲基督的道,我有没有把暗昧可耻的事弃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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