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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11下(和修版)

3:11 ……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

今天我们思考一句颇严肃的经文:“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再一次,经文出现“你们”与“我们”的分野。承接前文,有关“重生”的讨论,出现了“我们”与“你们”的分别。“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约3:11)在此,世上二分了两班不同的人:“见证基督的人”与“不领受基督见证的人”。在世上以生命见证基督的人,这班人称为“基督徒”。

事实上,今天我们都低估了“基督徒”这三个字的意思。“基督徒”不只是信奉基督教的人,它的名称不是与“佛教徒”、“伊斯兰教徒”同类。圣经中所谓“基督徒”,其实是见证基督的人。这班人不只信仰基督教,更以行动见证与传扬基督,他们传扬他们所知道的、经历过的基督。

世上还有另一班人,他们不领受基督徒的见证。他们不相信这见证。或者,他们听过,不过却以“怎能有这些事呢?”作为这见证的回应。不过,虽然他们拒绝这见证,但耶稣基督的工作仍然对这班人有效。“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獨一的兒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约3:16)“重生”的可能已经白白赐予人了,这是无法推搪的事实。

或许,你会问,还有第三班人呢?“领受了基督见证,却没有见证基督的人”呢?对不起,这班人理论上是不应该存在的──这不是基督徒的意思。所有领受这见证的人,都要成为见证人。没有例外。这是耶稣基督的二分法。

思想:

你是哪一班人?拒绝不领受见证的人?见证基督的人?还是暧昧地在这两者之间,领受了却没有见证基督?

 

尔道自建释经灵修由建道神学院推出,良友电台录音制作